杰斐逊的农业理想国
刘祚昌
在美国开国元勋中,只有托马斯·杰斐逊是一位知识型的理想主义者。他所追求的理想是:使美国成为一个以农立国的、以小农为主体的、充满人情味的、牧歌式的农业共和国。我简称之为“杰斐逊的农业理想国”。
一
杰斐逊最早是在他所写的《弗吉尼亚纪事》(写于1780-1783年)一书中提出建立农业理想国的构想的。在该书“第XVIII问”中他写道:“我们对于农业的感情是如此深厚,对于外国的制造品是如此爱好,以致不管明智与否,我们的人民将尽可能早日回到原料品的栽培(指农业。——引者注)中来,并且用这些原料品去交换比他们自己生产的更为精美的制造品。……当我们有土地可耕的时候,让我们不要希望看到我们的公民在工作椅上工作或摇动一个卷线杆……对于制造业的一般运行来讲,让我们的工厂留在欧洲吧!”〔1〕
在同书“第XXII问”里他写道:美国应该放弃海洋,把海洋让给其他国家,“让他们把我们所需要的(工业品)运来,把我们能够节省下来的东西(指农产品。——引者注)运走。”“这会使我们在欧洲面前不致受到伤害……并且会把我们的全体公民都变为农民去种地。”〔2〕
1795年在致霍根道普书中,他又写道:“……倘若让我坚持我自己的理论的话,我希望她既不从事航海业,也不从事商业,而是在对待欧洲的关系上,站在中国站的立足点上(即从事农业。——引者注)。这样,我们就可以避免战争,我们所有的公民都将是农民。”〔3〕
可见,杰斐逊希望美国以农立国,而反对在美国发展工业。
他之这样构想,是有他的理由和根据的。
首先,这是因为他认为与欧洲的情况不同,美国得天独厚,它的优越的自然条件适合于建立一个农业共和国。他在《弗吉尼亚纪事》“第XIX问”中写道:“在欧洲,土地或者被开垦了,或者被封锁起来不让耕地人使用。因此,必须依靠制造业,以维持过剩的人民的生活,这是不得已的,而不是出于自愿的选择。但是,我们这里有大量的土地在向农民招手。”〔4〕在他看来,美国一望无际的未经开垦的处女地,具备建立一个农业共和国的条件。
然而,杰斐逊之所以如此向往一个农业社会,主要是因为在他眼中,务农的人“抱朴全真”,忠厚善良,有优良的道德品质,而工业发展会使人们趋向腐化堕落。他在《弗吉尼亚纪事》“第XIX问”里写道:
“在土地上劳作的人们是上帝的选民,如果他曾有过选民的话;上帝有意使这样的选民的胸怀成为特别贮藏他那丰富纯真的道德的地方。这里才是上帝保持神圣之火旺盛地燃烧的中心,否则这个神圣之火就会从地球上消失。耕种土地的广大群众道德腐化的例子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没有过。为了维持自己的生活,不像农民那样尊重上苍,尊重自己的土地和尊重自己的劳动,而是依靠偶然性和顾客的反复无常的性格的人们(指工业人口。——引者注),才会走向道德的腐化。依赖会产生奴性和贪财之心,会扼杀道德的萌芽,并且为野心(家)的阴谋提供适当的工具。这是技巧的自然进展的后果,它有时可能被偶然的环境所阻抑;但是一般说来,在任何国家,公民的其他阶级的总数与农民的总数之间的比例,就是其不健康的部分与其健康部分之间的比例,并且是衡量腐化程度的很好的晴雨表。……大城市的暴民之于纯洁的政府,正如脓疮之于健康的身体。保存一个共和国的旺盛的精力,是一国人民的态度和精神。这些东西之蜕化,就是一种癌症,它很快地会侵蚀到它的法律和宪法的核心中去。”〔5〕
在给朋友们的书信中,他一再强调农民的优良品质和工人的恶劣品质。在致约翰·杰伊书中他写道:“土地的耕作者是最有价值的公民。他们的精力最为旺盛,自尊心最强,最有道德……因此,只要他们能在这方面找到工作,我就不希望把他们变为水手、工匠或任何其他种人。……我认为工匠阶级是助桀为虐的人,是被利用去推翻一个国家的自由的工具。”〔6〕
在致麦迪逊书中他又写道:“我认为我们的政府经过许多世纪后仍将是有道德的,只要他们在基本上是务农的,只要在美国的任何地区存在空闲的土地。当他们都拥挤在大城市的时候,如在欧洲那样,他们也将和在欧洲一样腐化下去。”〔7〕
1804年2月1日在给法国学者J.B.赛伊的信里,他又强调农业人口对于工业人口的“道德上的和物质上的优越性”。〔8〕
这样,杰斐逊之倾向于一个农业共和国,是着眼于道德。
他的另一个着眼点,是政治上的。他在给约翰·杰伊的信里写道:
“耕种土地的人们……用最持久的纽带与他们的国家联结在一起,与它的自由及利益连结在一起。……”〔9〕
在给约翰·亚当斯的信里他又写道:农民“由于他拥有财产,或者由于满意于自己所处的地位,最关心维持法律与秩序,这样的人们可以令人放心地全面控制他们的公共事务。”〔10〕
这即是说:他认为农民是与民主、自由血肉相连的,农民的善良的胸怀,刚健的性格和独立的精神,是民主政治的可靠的保障。而且,农民是独立、自由的公民,他们最关心自由和权利,他们的目标是与民主共和国一致的。
他主张以农立国,还因为 他发现农业可以带来好处。1787年8月1日他在给华盛顿的信中写道:“农业是我们最明智的职业,因为它终究最有助于创造真正的财富、良好的道德和幸福。靠投机和掠夺而得到的财富,就其本性来说,是瞬息即逝的,并且使全社会弥漫着赌博的精神。而农业可以带来适度的、可靠的收入,产生持久性的改进、安静的生活和公私守法的行为。”〔11〕
1785年4月29日在给移住美国的法国朋友德麦尼尔的信中,杰斐逊劝他在美国当农民,理由是:农业“是最安静、最健康和最有独立性的。……我想这是会产生最大的幸福和使您的哲学气质得到满足的职业。”〔12〕
他之执着地追求农业理想,在颇大程度上与他的个人性格、爱好有莫大的关系。他自幼生长在弗吉尼亚的西部边陲,天天接触农民和土地,所以对于农业和农民生活产生一种天然的感情和由衷的爱好。田园生活的情趣像磁石一样始终在吸引他,即使在公务丛脞或远离故国时他也不忘情于故园的风物,而梦魂萦绕他的蒙蒂赛洛〔13〕家园。而且,他生性淡泊,不慕荣利,农村田园生活最适于他的这种性格。他一再辞官返里,原因就在这里。他在给友人书中表达了这个心迹,他写道:“……我但愿幽居在一所朴素的农舍里,和我的书籍、我的家人以及少数老朋友一处生活,吃粗茶淡饭,把世俗的盛衰荣辱完全置之度外,而不愿身居高位,大权在握。”〔14〕
在给另一位朋友的信里他又写道:“我生性鄙野,所以我酷嗜蒙蒂赛洛的森林、荒野和僻静,而厌恶这个华丽的首都(指巴黎。——引者注)的一切令人眼花缭乱的享乐。所以我将以新的爱慕之情,怀着极度欣赏的心情,重返我的故里;因为虽然那里(指故乡。——引者注)并不富足,但是却有更多的自由、更多的安逸,而苦恼很少。”〔15〕
这样,他对于农村的田园生活是一往情深,享受田园生活是他一生的夙愿。推己及人,很自然地他也希望美国同胞都享受这种生活乐趣。$杰斐逊之倾心于一个农业社会,也由于在他心目中农业生产效果大于工业。1816年在致本杰明·奥斯汀书中他表明了这个看法,他说:由于土地有一种天然的能力,农民对土地施加劳动,可以增加数倍的产量,比如每播一粒小麦,就可以生产出20或30甚至50粒小麦,而制造业者的劳动却不能增加任何东西。〔16〕他这个理解是错误的,而且这也不是他向往农业社会的主要原因。
“杰斐逊的农业理想国”是有其思想上的渊源的,这个渊源可以上溯到罗马古典文学。他自幼耽读古罗马田园诗人维吉尔的作品,因而悠然神往于农村的田园生活。他之梦想美国成为一个充满田园情趣的农业国家,显而易见是受维吉尔的思想影响。
最后,“杰斐逊的农业理想国”也是北美独特的地理环境的产物。波涛浩淼的两大洋把北美大陆与旧世界隔开,这就在北美居民中产生一种隔绝感,产生一个建立与世隔绝的、不受外界干扰的“世外桃源”的幻想。杰斐逊的农业思想集中地反映了这个幻想。
杰斐逊向往农业理想国的背景就是如此。但是美国学者劳伦斯·卡普伦却另有解释。他认为杰斐逊之主张美国成为一个农业社会,是出于对英国的恐惧。他说:美国建国初期,它的国民经济处于英国的控制下,英国商品大批涌入美国,严重地威胁了美国的经济独立。杰斐逊“相信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会自动地把美国从英国商人的控制下解放出来。”〔17〕
这个解释显然是错误的,因为它缺乏有力的根据。
第一,杰斐逊的农业共和国并不是自给自足的。他在许多场合表示他的农业社会在工业品及生活必需品方面要仰给于欧洲。
第二,英国之控制美国经济只是在美国独立后几年内的一个短时期内的事,而杰斐逊却是终生爱好农业社会,让美国保持一个农业社会一直是他内心中潜在的理想。
二
那么,杰斐逊所设想出来的这个农业理想国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呢?它有哪些特点呢?
透过他的言论,我们可以窥见到一个概况:在这个排除工业发展的农业社会里,几乎所有的公民都是农民。家庭是社会细胞,也是生产单位。社会的基层是“分区”(ward),一个县应该分为若干个“分区”。“分区”是自治的,每一个成年男子都有选举权,都可以参加“分区”的管理。每一个“分区”都设立一个初级学校,儿童免费受三年初级教育。农民都是小土地所有者,〔18〕实行小土地所有制。
这个理想社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农民在经济活动上是自由的、独立的,既不受人剥削压迫,也不剥削压迫别人。他们为自己劳动而不是为别人劳动,过一种“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的自食其力的生活。这是农民小土地所有制所决定的,关于这一点,C.B.麦克弗森(McPhirson)作了如下的说明:“一个人如果拥有自己的小块地产,他就不能从属于别人了。而且小块地产是防止政府暴政和防止经济压迫的重大保障。杰斐逊之希望美国保持为一个小地产所有者的国家,就是为了保证个人自由,以及只有在坚固的独立经济中才能成长的一切品德。”
他又写道:“总之,对于拥有地产的正当性的辩明,是以比动物更高的生活水平的权利为基础的:有免除强制劳动和专横统治的自由,被认为是充分意义上的人的生活的一部分。同时,对于它的正当性的这个辩明,就是维护对于劳动手段的权利。全部要点是:一个人由于在自己的土地上或其他生产手段上劳动,才能够是独立的和自由的。”〔19〕
2.情谊高于经济利益。1784年杰斐逊在给麦迪逊的信里写道:“……和谐友爱的社会对于幸福和我们的生存价值来说,是有头等重要性……要好好地衡量一下:和谐友爱和金钱利益哪一个价值大,并且问一问您自己,在您一生中哪一个最能增加您的幸福。”〔20〕
杰斐逊的这一席话反映了他的价值观:与金钱利益相比,他认为情谊更有价值。他希望在他的理想国里也建立这样一个情谊高于金钱的人际关系。在这个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互让互利的关系。他认为,如果人类忘记“他们自己”,而专门去为发财赚钱而奋斗的话,到最后必将达到人们“互相吞噬”的地步。〔21〕
3.人人有知识,人人有文化。杰斐逊一向认为愚昧是民主和人民幸福之大敌,所以他提倡普及教育不遗余力。关于教育的重要性,他发表的言论多得不可胜举。在给他的老师威思的信里他写道:“我认为在我们整个法典中最重要的法案便是有关在人民中间传播知识的法案。为了保存自由和幸福,想不出任何其他可靠的基础。……我亲爱的先生,请提倡一个反愚昧的运动吧;制定和改进关于教育普通人民的法律吧。”〔22〕
杰斐逊既然如此重视普及教育,在他的理想国里,无疑问一切公民都应该是文质彬彬的有文化素养的人。
4.人人都享受家庭的天伦之乐。在出使法国期间,在从巴黎写给国内朋友贝立尼的信里,他把法国与美国的家庭关系作了一个对比,他写道:在法国
“不正常的男女关系在年轻人中间有,在有野心的人们中间有,在年事已高的大人物中间亦有。在他们中间不存在夫妇之爱,完全不知以夫妇之爱为基础的家庭的天伦之乐为何物。在他们中间只有追求,这个追求助长和加强了我们全部的恶劣的情欲,只带来片刻的狂欢,每天每月处在不安和痛苦之中。这比美国坏得多了,因为美国家庭的温暖使居民大多数人享受平静的,历久不变的幸福。”〔23〕
他之赞美美国家庭生活,实际上反映了他个人爱好或思想倾向,他所欣赏的就是夫妇亲子之间的互相关心、充满骨肉之爱的、恬静而幸福的家庭生活。而且他本人也实践了这个理想,他的家庭就是夫妻互敬互爱、父慈子孝的雍和静穆的家庭。他中年丧妻后始终没有再婚,但是到晚年子孙绕膝,充分享受了天伦之乐。
他期待于他的农业理想国的,当然就是这种人人都享受天伦之乐的家庭关系。
5.富于悠闲情趣的生活。清教主义要求人们从黎明劳动到曛暮,从髫龀之年劳动到老死,要求人们像牛马一样无休止地劳动,不给他们闲暇时间和剩余的精力,以免“堕落”、“犯罪”。杰斐逊反对这种苦行僧式的生活,他认为追求幸福是人的自然权利。因此,在他的理想国里,农民应该过一种“悠闲”的生活:愉快地劳动,有节制地劳动,有时间和精力从事娱乐和文化活动。
而且,他所提倡的农民小土地所有制本身就决定了农民生活的“悠闲”的性质,因为和农奴不同,和工资劳动者也不同,自由的小农可以完全自由地安排自己的劳动。如果说“紧张”是农奴及工资劳动者的劳动特点的话,那么“悠闲”便是“杰斐逊的农业理想国”里的居民的劳动特点。
6.讲求科学技术以提高人民的生活。杰斐逊一向重视知识,重视科学和技术,因为他深知道它们有助于人民生活的改进。他这个态度也表现在行动上。他在出使法国期间为了向美国引进欧洲科学技术及新的发明成果做了大量的工作。他本人也从事科学研究及技术创造活动。
因此,不难看出:在他的理想国里,科学技术占有重要地位。
重视科学技术,说明杰斐逊并不想使他的农业共和国倒退到中世纪时代。
他虽然鼓励科学技术,主张用科学方法种地,但是他反对农业生产的无限制的发展,他认为农业发展要适可而止。因为在他看来如果农业生产发展过度,就会出现奢侈腐败现象,会蹈工业社会的覆辙。〔24〕他要求生产有节制,人的欲望有节制。
可见,“杰斐逊的农业理想国”实际上是体现了中庸之道。
7.禁绝投机、赌博,人人过一种严肃的生活。杰斐逊在1816年给克劳福德的信里写道:“……我们在我们自己身上有最丰富的幸福资源,不许感染上放荡和赌博的狂热病的少数公民,把危险带给在家内从事无害的、安全的工作的广大群众。”〔25〕
他本人从未涉足于土地投机、金融投机活动。〔26〕据他家中的黑人仆役艾萨克口述,杰斐逊不但自己从不赌博,而且也禁止家里人赌博。〔27〕
可以想见,杰斐逊的理想国应该是一个投机、赌博绝精神文明的、生活严肃的社会。
8.实现种族友爱。在这个理想国里也有印第安人的地位。印第安人习惯于原始的狩猎生活,不懂得农耕。杰斐逊希望把印第安人吸收到他的农业社会里来,所以在任总统期间他一再向印第安人部落写信,向他们晓喻农业生活的优越性。他的努力虽然失败了,它至少说明他希望在他的理想国里白人与印第安人共处,以实现种族友爱。
顺便指出:杰斐逊没有让黑人参加他的理想社会,这是因为他发现黑人在智力上劣于白人,害怕黑、白人混血会降低白人的素质。相反地他发现印第安人在智力上与白人相等,所以他不担心白人与印第安人混血。
归纳起来说,这是一个人情和美,其乐融融的社会,因为这里没有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现象;没有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损人利己,甚至图财害命的现象;也没有人欲横流、利欲薰心、穷奢极欲以及精神空虚的社会病。一句话,它是一个丰衣足食的、富有人情味的、充满田园情调的“世外桃园”。
但是这个社会也有其经济基础,那就是小土地所有制。它与这个社会所具有的上述种种特点的关系是皮与毛的关系,假若没有这个小土地所有制,这些特点也就无所附丽了。
三
杰斐逊不但有崇高的理想,而且也有实践精神。他没有睡在这个温馨、美妙的理想上自我陶醉,他曾为实现这个理想而奋斗过。为了为这个理想社会打下经济基础,作为实现这个理想的第一步,建立小土地所有制是他争取的主要目标。
1776年他在弗吉尼亚宪法草案中提出无代价分配小块土地的建议,这是他争取实现小土地所有制的最早的尝试。然而,该宪法草案未获采纳,他的建议落空了。
后来,他又把实现小土地所有制的希望寄托在西部土地上。1777年他在弗吉尼亚议会里提出了一项法案,规定把西部土地分成小块无代价地分配给无地的劳动者。但是,该法案在议会的讨论中遭到肆意删改,结果被通过的法案已面目全非,完全失去了原来的民主性质。于是,杰斐逊的努力又化为泡影。〔28〕
1776-1779年间,杰斐逊在弗吉尼亚议会中提议废除长子继承制和限定嗣续法(entails),其主要目的是打击大土地所有制,为最终实现小土地所有制铺平道路。经过他的斗争,这两个封建法制被废除了。但是从效果来看,它们之废除并未导致大土地所有制的削弱,反而有愈益加强之趋势。〔29〕
总之,杰斐逊实现小土地所有制的努力以失败而终。
但是,他并未因此而心灰意冷,他也从其他方面为实现他的农业理想国而努力。
1778-1781年他担任弗吉尼亚州的议员和州长期间,他积极支持民族英雄乔治·罗杰斯·克拉克在弗吉尼亚西北边疆的反英武装斗争,并且一再帮助他制定军事计划。杰斐逊的动机是很明显的:他不但企图借此来巩固弗吉尼亚的战略地位,而且也希望把西北地区从英军占领下解放出来,以便为在西北地区实现他的农业理想创造前提条件。〔30〕
1784年任邦联国会议员时,杰斐逊曾为国会起草了“西北法令”,其主要内容有三:第一,在西部成立新的州时,必须实行民主;第二,西部新州可以以与旧州平等的资格加入联邦;第三,在西部禁止奴隶制。这些措施的主要目的在于为他有朝一日在西部实现的农业理想社会提供政治、经济上的保障。这个法令虽然获得国会的通过,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被束诸高阁。因而杰斐逊的打算又化为乌有。〔31〕
这样,杰斐逊为了他的理想国所作的种种努力都归于失败。
但是他一生中的许多活动,都说明他始终不忘情于他的农业理想国。
在出使法国期间,他特别热心于把欧洲的农作物新品种引进美国。他为了把欧、亚、非诸洲的优良的大米品种引进美国而耗费了大量心血。他说过:“为国家的耕种增添一个有用的植物,也是对国家的最大贡献。”〔32〕农业理想一直萦绕在他的心头,他任何时候也不忘为他的美国农业“大花园”增添一草一木。
杰斐逊在欧洲旅行期间,特别留心考察当地的农业,而对于工业则不甚措意。他旅行的目的“是为了看农村,而不是看城市”。〔33〕这是为什么?很明显,他是想以欧洲的农业状况作为他在美国实现农业理想国的借鉴。
他也是一位现实主义者,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在他身上恰当地统一起来。他说过:“在像政治经济学那样复杂的学科中,没有一个原则对于一切时代及一切环境都是正确的、有用的。”(1816年)〔34〕
他没有不分时间和条件顽固地坚持自己的原则,在严峻的现实面前他也不能不让步。到18世纪末,他不再反对制造业了,他同意发展制造业。到1801年他已经以肯定的口气谈到:“我们财产的四根柱子——农业、制造业、商业及航运业”。
他的态度的这个重大转变,与拿破仑战争有很大的关系。在这一场波及全球的战争中,中立国的船只在海上遭到交战国船舰的肆意劫夺,以致欧洲的工业品无法运到美国来。1809年,杰斐逊进一步认清了这个现实,他说:美国人要想生存下去,就必须依靠“农业、制造业与商业之间的平衡”。当然,在他的价值表上,农业还要领先,但是他看到制造业、商业及航运业对于美国来说,已成为迫切的需要了。〔35〕他还说:“工业的精神已经在我们中间扎下了很深的根,而且其基础是靠很大的牺牲才打下的,所以不能放弃。”〔36〕到1816年,他对于工业的重要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他写道:在拿破仑战争中,“海盗行为蔓延于陆地和海上,……在这个国与国之间秩序混乱的情况下,我们有上千只船被抢劫……这样,我们就完全被从海上排挤出来。……为了独立,为了生活上的舒适,我们就应该自己从事制造。现在我们应该把制造业者放在农民身旁。……我们是制造自己的生活用品呢,还是不这样而依靠外国的意志呢?现在反对国内制造业的人,一定是或者希望我们降到对外国依靠的地位,或者让我们赤裸着和野兽一样过穴居生活。我不是这样的人,经验告诉我:制造业现在对于我们的独立和舒适的生活都很重要。”〔37〕
但是必须看到以下几点:
第一,杰斐逊之向严峻的现实让步,是很勉强的,不是出于心甘情愿,因为他在1812年对英战争爆发后写信给友人肖特道:“我们的敌人(指英国。——引者注)感到恶魔般的安慰,因为他把我们第一代双亲(指农业。——引者注)从天堂移开:他把我们从一个和平的、务农的国家变为一个军事的、制造业的国家。”〔38〕
第二,杰斐逊之从反对工业化到赞成工业化的转变,并不是受争霸的野心所驱使,而是由于他关心美国人民的生活和幸福。诚然,他在赞成工业化的时候,对于美国应该工业化到什么程度,是否让它发展到超出本国需求之外并且与外国竞争的程度,还不太清楚。但是可以断言的是:对于工业化,他是按照社会帐目表(亦即人民的幸福),而不是按照资本家的帐目表来衡量的。〔39〕
第三,他是在环境的压迫下不得不同意工业化的,他在思想感情上爱好农业、歌颂农民和关心农民的命运的态度始终未变。他照旧关切农民的利益。这最清楚地表现在他任总统期间购买路易斯安那的问题上面。
1803年,美国从法国手中以很低的价钱(60000000法郎,相当于16000000美元)购买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大片领土路易斯安那(相当于当时美国的全部领土)。关于这次购买的重大意义,杰斐逊在致国会的咨文中作了说明,他说:
“密西西比河的财产和主权及其水道,不但为西部诸州的产品确保了一个独立的出路及其全程不受(外国)控制的航行,从而可以避免与其他强国的冲突及对和平的危害,而且这块土地之肥沃、它的气候和土地的广袤,为我们的财政部门在恰当的时刻提供了重要的帮助,为我们的子孙提供了丰富的物资储备,而且为实行自由和平等的法律,提供了广阔的场地。”〔40〕
在这里,“自由和平等的法律”,不言而喻,意味着无代价地分配小块土地给西部居民。而且显而易见,通过路易斯安那的购买,杰斐逊是希望吸引大批移民到路易斯安那安家立业,使他们享受悠闲自在的、自食其力的农民生活。易言之,他仍在梦想在大西部实现他那海市蜃楼式的农业理想国。
但是,不管他如何苦心孤诣地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奋斗,这个理想终究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因为在资本主义工业在世界范围内胜利进军中,杰斐逊的农业理想是违反历史潮流的。
四
杰斐逊是用诗的语言描绘这个理想国的。他没有使用政治经济学上的枯燥乏味的、生硬的术语和词句,没有求助于理智上的思辩或逻辑上的推理,而是凭借他那丰富的想像力,用饱含感情的绮 丽多姿的辞藻,通过文学形式表述了他一心向往的理想社会。实际上,他那有美学价值的、充满诗意的农业理想国,以及其中蕴涵的优美的境界,也只有用他所使用的优美的语言,才能生动地、洞见底蕴地表达出来。
那么,学者们是如何估价、评论“杰斐逊的理想国”的呢?
波科克(J. G. A. Pocock)把提出这个理想的杰斐逊描写成一位充满怀古之情的、害怕近代化的思想家,并且把他和否定人类一切文明而提倡人类回到自然去的卢梭等量齐观。〔41〕这种观点是难以令人首肯的,因为杰斐逊固然很欣赏印第安人的原始社会,也希望用原始社会的古朴质素的精神去医治文明、科学及艺术的高度发达所带来的社会病,但是如上所述,他是重视科学技术,重视文化,重视农业生产改进的。这正是他与卢梭的主要分歧所在。
理查德·马修斯(Richard Mathews)的提法比较合理,杰斐逊的农业理想是一种“中庸之道”(golden mean),是一个介乎荒野的无忧无虑的无政府状态与城市污秽场所的堕落的过度的文明之间的整洁的、丰盛的花园,是把旧世界的艺术、科学和技术的优点移植到新世界尚未为(近代文明)所污染的乐园中来的产物。〔42〕
也有些作者把杰斐逊的农业思想与重农学派的学说混为一谈。诚然,二者是有其类似之处,因为二者都重视农业,都认为农业可以创造真正的价值;但是二者却有很大的区别,因为杰斐逊同情农民而反对大土地所有者;重农学派忽视农民的利益,只提倡大农场制度。二者之间的区别还不止于此,更有其本质上的区别。列欧·马科士(Leo Marx)写道:“虽然农业派(agrarian)〔43〕这个名称通常被用来概括杰斐逊在这里所赞赏的社会理想,但是如果称杰斐逊的这个社会理想为‘牧歌式’(partoral)则更为准确,更有启发性。这并不是模棱两可的语言:其中包含一个重大的区别。……那么,区别在哪里?主要区别在于这两个词(指农业派和‘牧歌式’。——引者注)对于经济因素的重要性的看法有所不同。称杰斐逊为一个农业派,就等于说他的论点在本质上奠基于对农业经济的重视上面。但是,在(《弗吉尼亚纪事》一书中的)‘第XIX问’里面他明显地否认了在评价各种不同形式的社会的优劣中采用经济标准的重要性。尽管他那时代的真正的农业派重农学派曾经证 明大规模农业的效率优越,杰斐逊继续维护小型的家庭 经营的农场。”〔45〕
这样,马科士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重农学派的学说与杰斐逊农业思想之间的本质上的差别:重农学派是用经济标准去评价各种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的,他们重视经济效率;而杰斐逊则持相反的态度,他所欣赏的不是经济效率,而是“牧歌的”情调。
但是,如果往更深一层去追究,我们可以发现杰斐逊的农业理想国反映了他所特有的价值观。
首先是他对于“人”的重视。在他的理想国里,“人”的地位提高了。农民经营独立自主的经济,在他们身上体现了“人”的尊严、独立的人格。相反地,在工业社会里只看到人的依附地位——工人变为机器的附属品,金钱支配了人,物支配了人,人失去了独立存在的价值。在对待“人”的态度上,杰斐逊与亚历山大·汉米尔顿形成了最明显的对比,因为前者把人看成是目的,认为一切其他,包括财产或政府在内,都不过是为人谋幸福的手段;相反地后者把财产放在首位,把人放在次要地位,把财产当作目的,把人看成是手段。他的财政纲领就颠倒了人和金钱,人和物,人和财产的关系。为了发展工业资本主义,为了使资本家发财,即使任意蹂躏妇女儿童,他也毫不内疚于心。当他一心一意筹划把妇女儿童驱进工厂当工资奴隶时,杰斐逊正在满腔热情地为实现他的普及教育的计划而奋斗,为提高人的素质而呕心沥血。〔45〕
其次,是他重视情谊而轻视金钱利益。在他的农业理想国里,人际关系是互利互助的,没有残酷的斗争,人与人的关系是友谊的关系、骨肉情爱的关系,而不是金钱利害的关系。
再者,是他把精神生活放在第一位,把物质生活放在第二位。在他的理想社会里,人们过着悠闲的、从容不迫的生活,他们有健康的娱乐,有正常的文化活动。人人都享受内容充实的精神生活。当然,杰斐逊并不忽视人的物质生活,他希望通过科学技术的发展来提高农业生产,使农民能够享受舒适、富裕的生活。但是,他反对狂热地追求物质上的享受而忽略高尚闲雅的、富有情趣的精神生活。
这样,杰斐逊在构思他的农业理想国时,力图最大限度地实现人的价值,使得人们生活得更有意义、更为充实,从而达到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互相协调的康乐之域。因此,我的结论是:杰斐逊是一位名副其实的伟大的人文主义(humanistic)思想家,他的农业理想充满了人文主义精神。
杰斐逊之提出富有人文主义精神的农业理想,在欧美思想界可以说是异军突起,是对于16世纪到19世纪初在欧美盛行的思潮的大胆的否定。
从16世纪以来,欧洲许多政治理论家纷纷出来为上升中的资本主义设计它的发展准则。他们虽然言人人殊,但是有一个共同的基调:放手让每一个人都去追求个人的狭隘的私利,并且认为如果每一个人都循着这个方针去做的话,社会整体就会稳定、繁荣和进步,国家也会发达昌盛。这种思想,在实质上就是“有占有欲的个人主义”(possessive individualism)。伯纳德·曼德维尔(Bernard Mandeville)以简洁的语言概括了这个思潮如下:“这样,每一个部分都充满了邪恶,然而整体却是一个天堂”。〔46〕
这个思潮,美国学者马修斯称之为“市场哲学”,其核心便是以物质利益来衡量一切。金钱至上,个人利益第一,便是其响 亮的口号。根据这个市场哲学,人与人的关系只能是金钱关系,或贷方与借方的关系。
美国建国伊始,汉米尔顿等人继承了这个“市场哲学”的衣钵,成为有占有欲的个人主义传统的嫡派传人。汉米尔顿渴望资本主义充分发展,他眼中只看到财富、权力和所谓“荣耀”。在他看来,“人类社会在本质上是一系列市场关系”。他相信人性是恶的,每一个人都“有野心,好报复,贪婪成性”,一切国家,一切时代概莫能外。他认为“个性只有在累积财富中才能得到充分的实现,只能由某些人积累财富,只能靠牺牲他人的个性”。他还认为,为了让这样的社会运行下去,必须运用政治权威去保护一部分人加速积累财富。因此,他鼓吹要有一个奠基在资本主义扩张上面的强大的国家主权者。〔47〕
与这个“市场哲学”针锋相对的,是杰斐逊的人文主义,因为他的人文主义在社会经济意义上是“非市场哲学的”,“非资本主义的”(noncapitalism)。
有趣 的是:杰斐逊的人文主义与中国儒家思想有惊人的类似。
《论语·乡党》:“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这不是重视“人”的价值吗?
《论语·先进》:曾皙曰:“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这里,孔子所击赏的,不是一种生趣盎然的“悠闲”的情趣吗?
《论语·里仁》:“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孔子提倡“仁”,主张“爱人”,提出“忠”、“恕”之道。他反对“争”,强调“让”。这些,不是说明孔子所向往的是一种重视情谊的、富有人情味的人际关系吗?
可见,杰斐逊与孔子的价值观在基本上是一致的。这是人类思想文化史上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现象,它有力地证明:中、西文化并不是水火不相容的,而是有其相通之处。
注释:
〔1〕Jefferson: Writings, pp.290-291.
〔2〕Ibid., pp.300-301.
〔3〕 转引自Thomas Jefferson: A Profile, edited by peterson, 第144页。
〔4〕Jefferson: Writings, p.290.
〔5〕Ibid., pp.290-291.
〔6〕The Papers of Thomas Jefferson, Vol.8,p.246.
〔7〕Tefferson: Writings, p.918.
〔8〕Ibid., p.1144.
〔9〕Ibid.,p.818.
〔10〕转引自Richard Mathews: The Radical Politics of Thomas Jefferson, 第31-32页。
〔11〕The Papers of Thomas Jefferson,Vol.12.,p.38.
〔12〕Jefferson: Writings, p.1029.
〔13〕蒙蒂赛洛(Monticello)是他家乡的一座小山,他的住宅就建立在上面。
〔14〕Domestic Lifc of Thomas Jefferson, edited by Sarah Randolph, p.133.
〔15〕The Papers of Thomas Jefferson,edited by Boyd, Vol.8.,p.500.
〔16〕Richard Mathews, op.cit., p.48.
〔17〕Lawrence Kaplan, Jefferson and France, p.22.
〔18〕杰斐逊在他草拟的弗吉尼亚宪法草案中规定州政府无代价地分配土地(50英亩)给每一个成年男子,其已拥有土地但不足50英亩者,其不足数由州政府予以补足。见Jefferson: Writing,第343页。
〔19〕转引自Richard Mathews前引书,第51页。
〔20〕The Papers of Thomas Jefferson, Vol.7.,pp.558-559.
〔21〕Richard Mathews, op. cit., p.123.
〔22〕Jefferson: Writings, p.859.
〔23〕Ibid., p.833.
〔24〕Richard Mathews, op. cit., p.123.
〔25〕转引自Richard Mathews前引书,第37页。
〔26〕Dumas Malone, Thomas Jefferson and His Time, Vol.1.,p.252.
〔27〕Jefferson At Monticello, edited by James Bear(Jr), p.72.
〔28〕Merrill Peterson, Thomas Jefferson and the New Nation, p.122.
〔29〕详情可参看拙文:“杰斐逊改造美国土地制度的宏图”,《美国研究》1987年第4期。
〔30〕Merrill Peterson, op. cit., pp.177-178.
〔31〕参看拙文:“杰斐逊改造美国土地制度的宏图”,《美国研究》,1987年第4期。$
〔32〕Durmas Malone, op. cit., Vol.2, p.126.
〔33〕Merrill Peterson, op. cit., p.350.
〔34〕转引自Thomas Jefferson: A Profile, 第135页。
〔35〕Richard Mathews, op. cit., p.48.
〔36〕Richard Hofstadter, The American Political Traditon, p.51.
〔37〕Thomas Jefferson: Revolutionary Philosopher, edited by John Pancake, pp. 114-115.
〔38〕转引自Richard Mathews前引书,第49页。
〔39〕Vernon Parrington, Main Currents in American Thought, Vol. 1., p.348.
〔40〕转引自Stuart Gerry Brown, Thomas Jefferson, 第121-122页。
〔41〕Richard Mathew, op. cit., p.119.
〔42〕Richard Mathews, op. cit., pp.47, 51.
〔43〕agrarian 一般译为“土地均分论者”,但是马科士把重农学派包括在agrarian里面去了,所以只好译为“农业派”。——作者注。
〔44〕转引自Richard Mathews前引书,第43页。
〔45〕Richard Hofstadter, op. cit., p.54.
〔46〕转引自Richard Mathews前引书,第36页。
〔47〕Richard Mathews, op. cit., p.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