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奥多·罗斯福的新国家主义

 

李剑鸣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历史研究所

 

 

1912年的美国总统选举,实际是一场关于改革问题的全国性大辩论。卸任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不满于共和党奉行的保守路线,临时成立进步党,以“新国家主义”为旗帜,大力倡导推进各项改革,发起一次极为有声有色的第三党运动。民主党总统候选人伍德罗·威尔逊以“新自由”为口号,提出了不同于进步党的改革主张。结果威尔逊当选总统。但颇富意味的是,这并不表明“新自由”的改革纲领赢得了民心,而罗斯福的“新国家主义”也并未因为他本人的败北而销声匿迹。恰恰相反,新国家主义正是这次大选所留下的一份影响深远的政治遗产。

   

 

    新国家主义起初由罗斯福1910年8月在奥萨瓦托米演说中提出,后经阐发演绎而成为1912年进步党的竞选纲领。

    在新国家主义之中,包含着一个对新旧世纪之交的美国社会的基本认识。在罗斯福和进步党人看来,工业化和企业集中造成了经济的繁荣,美国制度所含有的基本价值准则仍旧是具有生命力的;但社会流弊日深,美国面临两方面的巨大威胁:一是政治和经济中的腐败现象,二是贫困阶级的非法暴力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有产者造成的腐败是导致社会反抗的原因;因此,解决社会问题的关键,在于使政府摆脱特殊利益集团的影响与控制,摧毁由大财富集团控制的“无形政府”,使财富成为国家的仆人而不是主人,将全体国民,而不是一部分人的利益置于政府的考虑之中,一句话,必须进一步实行政治的、经济的和社会的改革。

〔1〕

    改革的具体设想和方案,构成新国家主义的核心内容。

    针对大财富集团败坏政治、制度上对大众参与政治加以限制、政府功能不能适应迅速变化的社会这些情况,罗斯福和进步党人提出了以推进政治民主化、强化政府功能为中心内容的政治改革方案。

    美国尽管自建国始就是一个民主化程度很高的国家,但许多非民主的因素,诸如剥夺妇女选举权、由州议会推选国会参议员、公民对政府决策缺乏发言权等,长期未能消除。在新旧世纪之交,这些问题都成为公众舆论的热点。对于妇女选举权,罗斯福早年态度冷漠。〔2〕此时,他迫于时势,不得不改变姿态,主张两性平等和男女权利平等,表示支持妇女的选举权要求。在进步党党纲中,写入了平等选举权条款。〔3〕对于中西部各州首倡的创制权、复决权、参议员直接民选、直接预选等民主措施,罗斯福起初也不感兴趣,极少提及。随着这股潮流的壮大,罗斯福逐渐接受了这些主张。他指出,代议制政府有可能违背人民的意志,因而应当有创制权、复决权这样的措施来加以补救,即使对于法院的判决,人民亦应有权通过投票表决来决定其是否有效。〔4〕

    政府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是新国家主义关心的首要问题。罗斯福深谙当时美国政府不适应社会变动的弊端,指出,司法、立法、行政三个部门的管理“最近40年来都跟不上极为复杂的工业发展”,〔5〕他深信好的政府必须依赖好的管理,行政权力应成为政府的核心。〔6〕他主张增强行政部门的主动性,使政府成为实际改善全国社会和经济条件的有效机构。〔7〕对于不称职、不诚实的官员,应予迅速罢免。〔8〕

    新国家主义有关政治改革的设想,基本上是对当时各州政治改革实践和流行主张的总结,因而缺乏独创性,其意义仅在于使政治民主化首次成为总统大选中的一个重大问题。

    新国家主义的经济改革计划的目标,在于促进全社会对经济结构大调整的适应,推动新的经济秩序的形成,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以争取经济的长久稳步发展。

    大公司是现代工业发展的产物,是新的经济结构的核心,也是新国家主义经济改革所触及的一个焦点。罗斯福曾反复强调,合并是现代经济发展中不可扼止的趋势,巨大的经济联合体,如经适当管理,可以为社会创造财富。但大公司往往行为不端,导致许多经济的和道德的问题,因此必须实行管理与监督。〔9〕在他看来,加强联邦行政机构的管理职能和修改反托拉斯法,是实现这一改革的主要措施。他要求进一步加强州际商务委员会的权力,使之更有效地管理铁路运输。铁路公司如欲合并或达成运输协议,必须事先征得州际商务委员会的同意,然后将合并或协议的详细内容公布于世,让公众来加以监督。他甚至设想,美国终究要实行《全国公司注册法》,即由政府对一切取得或申请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加以审核和管理。他建议联邦政府设立一个类似州际商务委员会的行政机构——全国工业委员会,以专门管理公司。它应拥有制订最高价格、管理股票发行、公布公司帐簿、控制工人工时工资及调查公司行为等多项权力。如发现某公司有垄断行为,它可根据具体情形加以区别对待。如垄断是运用不道德手段谋取的,即可按托拉斯法解散之;如垄断是企业自然增长的结果,便可为该公司产品制订最高价格。任何接受该机构命令的大公司,便得免于反托拉斯起诉。〔10〕这一思想在进步党党纲中表述为:建立一个强大的联邦行政管理委员会,以对大公司实行“建设性的管理”。〔11〕对于《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罗斯福一直颇有微辞。他认为该法缺陷甚大,力图禁止一切联合,而实际上决无可能。〔12〕他当政期间曾一再建议国会修改该法,明确规定只反对那些危害公众利益的联合。

    保护性关税对美国经济的成长曾大有裨益,但大公司崛起后利而用之,使之沦为它们获得市场垄断的工具。罗斯福主张在不危害美国经济繁荣的前提下,可以适当降低某些商品的关税。进步党党纲提出,要继续实行保护性关税,同时也对税率加以调整,任命一个无党派的科学关税委员会,对美国的生产费用、劳动效率、资本、关税与国家收入、关税对价格的影响等问题进行考察,然后分别制订出各行业产品的关税率,以达到保护美国经济和劳工收入的目的。〔13〕这一主张固然未摆脱保护性关税的框架,但较之后来民主党人匆匆忙忙修订关税,倒不失为一种明智审慎的设想。

    说到货币制度的改革,罗斯福和进步党业已意识到,国民银行体系以及华尔街操纵金融市场的弊端很大,因此,必须加强政府的管理与控制,由国家来发行一种较有弹性的货币。这些看法,已切近1913年的《联邦储备法》的精髓。

    罗斯福历来重视保护自然资源,他指出,保护自然资源是一个关系到国家未来的繁荣和子孙后代的幸福的重大问题。在他看来,保护并不意味着不使用,而是要通过有效的管理与控制,避免开发利用中的浪费与私人垄断,使之为广大公众的利益服务。〔14〕他提出了一个以开发水路运输、利用水力资源、合理开发西部、保护和再植森林、有计划开采矿藏为主要内容的自然资源保护方案。这一方案完全为进步党党纲所采纳。

    新国家主义的社会改革〔15〕计划,包括劳工立法、社会福利和国内改进等方面的内容。

    罗斯福当政期间曾在协调劳资关系、改善工人处境方面有所动作,但工人迫切要求的工会权利立法、工时工资立法、女工童工立法、事故赔偿立法等等,均付阙如。对这些问题,新国家主义都有涉及。关于工会的地位与权利,罗斯福认为工会乃是现代工业发展的产物,完全可以为工人谋求幸福,其正当活动应受法律保护(罢工、抵制和封闭工厂除外);工人有权利组织起来,通过集体议价的方式,与大公司面对面地讨论雇佣条件,这有助于维护工人的权利和保护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念。〔16〕关于工时工资问题,罗斯福主张通过立法来加以管理。他赞成立法规定每周六天、每天八小时工作制;〔17〕设立最低工资委员会,调查各行业收入,制订最低工资标准,保证工人家庭维持生存所需的工资收入水准(living wage);工资应用现金而不是工厂自办商店的购物卡来支付。〔18〕关于工作条件,罗斯福主张政府监督工厂的安全生产。〔19〕关于童工、女工问题,罗斯福主张实行严厉的反童工法,禁止雇佣未成年的孩子做工;改善女工的工作条件,其周工时不得超过48小时,不得雇佣产后未足8周的妇女;禁止女工、童工夜间做工。〔20〕关于工人赔偿法,罗斯福提出,必须立法制定工业事故的赔偿标准,由工厂和社会来负担工人因工伤亡的补偿。〔21〕罗斯福的所有这些主张都写入了进步党党纲。这一劳工立法计划,几乎囊括了当时工会和社会提出的所有劳工立法要求,是最为全面的一个劳工政策改革方案。

    在社会福利和国内改进方面,新国家主义主要倡导老年保险、住房卫生检查、废止公寓生产、开辟城市住宅区娱乐场所、实行强制教育和职业教育以及建立卫生部等,其宗旨在于提高国民的生理和心理健康水平。〔22〕

    尽管罗斯福不厌其烦地表白,他力图使每一个正派的公民都得到公平的对待,使全国的资源、企业、制度和法律服务于人民的普遍利益,〔23〕但新国家主义所寻求的并非一种普遍的“社会公平与正义”,而只是力图通过改革使美国制度显得更“公平”,更具“正义性”,从而使资本主义获得正常的发展。在他们的意识中,改革是防止革命,抵制社会主义影响的最佳方式;他们坚信,改善人民大众经济条件的运动,应当是健康的进化,而不是革命。〔24〕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国家主义是一张医治资本主义弊病的大处方,是一份改良美国社会的庞杂方案。

   

 

    新国家主义的产生,既有社会的和现实政治的原因,也有深刻的个人动机和思想渊源。

    19世纪末以来美国经济的高速度发展,导致了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在繁荣表象之中,处处透出危机的征象。内战后的30余年间,美国实现了工业化,完成了由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变,经济发展速度居世界之先,经济结构也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大型工厂纷纷涌现,1900年雇员在千人以上的工厂有443家,逾万者亦不鲜见。〔25〕资本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发生分离,家长式的企业管理已成陈迹,董事会、经理成为企业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纵向和横向的联合中,诞生了许多主宰某一行业或某一地区经济活动的巨型大公司,从根本上改变了美国的经济生活的格局。如美国钢铁公司,所辖工厂785家,总资本达13.70亿美元;美孚石油公司1899年控制全国90%的石油生产。〔26〕大公司破坏公平竞争,扼杀中小企业的生存机会,运用种种不义手段夺取原料产地、垄断市场、牟取巨额利润,使旧有的经济秩序荡然无存,无论其他企业还是一般消费者,都深受其害,因而反垄断的呼声一直十分强烈。而且,社会财富的激增,使贫富差别更为悬殊,财富日益集中于少数人之手,广大社会成员未能从经济发展中获益,仍旧生活在贫困之中。1893年全国9%的家庭占有全国71%的财富。〔27〕在工厂,生产条件也十分恶劣。工时长,安全设施缺乏,工人无权就雇佣条件发表意见。尤以女工和童工问题引人注目。工厂已成为社会动荡的发源地,一次又一次的罢工使全社会都为之震动。工业冲突和劳资关系紧张,政治上的弊病也很突出。党魁政治恶性发展,政府腐败触目惊心,民主政治为大财富集团任意践踏。

    罗斯福当政期间,针对上述问题,曾推行“公平之政”,实行改革。“公平之政”实际上是实践中的新国家主义,亦可视为新国家主义的前奏。公平之政的主要内容,包括管理与监督大公司、加强对铁路运输的管理、调解劳资纠纷、改善工人处境、保护自然资源和加强政府职能。罗斯福开始认真执行早已名存实亡的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打击大公司的违法经济活动,维护正常的竞争,促使企业提高道德水准。司法部先后提出44起反托拉斯案件,特别是1904年胜诉的北方证券公司案,极大地鼓舞了人们对政府管理公司的信心。1903年司法部设立反托拉斯局,专司其职。同年,罗斯福命司法部长起草公司局法案,由国会做为《商务-劳工部法案》的修正案通过,设立了以调查公司行为、收集反托拉斯资料为职责的公司局。1906年罗斯福敦促国会通过了《肉类检查法》、《纯净食品与药物法》,是为最早的全国性消费立法。同年国会通过的《赫伯恩法》,也由罗斯福一手促成。该法加强了州际商务委员会的权力,开始了有效的铁路管理。在劳工政策方面,罗斯福运用行政权力调解了1902年矿工大罢工;制止了1908年铁路公司削减工资的联合行动,首次将联邦政府的干预引入私人契约关系领域。罗斯福还推动制定《雇主责任法》和八小时工作日立法,尽管成效不大,但开启先河,功不可没。罗斯福最突出的功绩,是使自然资源保护成为一场全国性的运动。他当政期间国有林地和矿地剧增,开发西部和内陆水力的计划也在筹划之中,国家对自然资源的管理大为加强。政府承担上述活动,实际上也就是自身功能加以扩充。不过,罗斯福对政府职能的加强所作的努力,主要表现为扩大行政权力。他向国会提出空前多的立法建议,从法案起草直到通过,都加以干预,从而牢牢掌握了立法主动权,使行政权力成为政府核心。综上所述,罗斯福当政时期的国内政策,已经显露了在新国家主义中得到具体化、理论化、系统化的改革方案的轮廓。另外,还值得一提的是,1908年至离任这期间,罗斯福在一系列特别咨文中,就管理公司、劳工立法、社会福利、税收政策等问题提出了很多激进的改革主张,尽管当时无人理会,但实际上乃是新国家主义的一份有用的草案。

    与罗斯福倡导的联邦一级的改革相互影响、相互推动、相映生辉的,是各州和地方的改革活动。1900-1917年被称为美国历史上的“进步主义时代”,全社会性的改革运动在1910年前后开始走向新的高潮。市政改革成果斐然,城市经理制、城市委员会制在市政管理中正日益显示出优势。罗伯特·拉福莱特发起的威斯康星州的改革,在管理企业与铁路、实行直接预选、反对政治腐败、控制公用事业、改进教育、保护自然资源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依阿华、明尼苏达、俄勒冈等州实行了直接预选、创制权、复决权、妇女选举权中的某一项或几项措施。1903-1908年间,制订管理院外活动的法律的有12州,制订有关强制性直接预选法律的有31州,制订管理铁路运输法律的有41州。〔28〕与此同时,民间改革团体纷纷涌现,活动热烈,提出了许多改革主张。其中著名者如全国童工委员会、全国住房委员会、美国劳工立法协会、全国公民联合会等,都是从事社会改革的骨干力量。全国的改革运动,不仅推动了新国家主义的形成,而且直接为它提供了改革主张的来源。

    1910-1912年间罗斯福与威廉·塔夫脱的决裂以及共和党的分裂,为新国家主义的产生提供了契机。塔夫脱是罗斯福亲手选定的继任者。就任之初他也曾信誓旦旦,表示要坚持罗斯福倡导的各项政策。但他既没有出色的政治才干,又缺乏高昂的改革热情,时隔不久,他即撤换罗斯福留下的内阁成员,基本上背离了罗斯福制定的内政方针,促成了共和党保守派的得势。这使当时身在国外的罗斯福深感失望。1910年罗斯福回国之时,共和党内的反叛情绪已呈白热化状态。中西部各州共和党大会拒绝支持塔夫脱政府,除南部外各地共和党人都对塔夫脱不满。拉福莱特正酝酿成立共和党进步派全国联盟。而塔夫脱却极不明智地把罗斯福与党内的反叛活动联系起来,导致两人的彻底决裂。罗斯福为集合共和党内的进步派,将塔夫脱撵出白宫,便树起了“新国家主义”的旗帜。这种局面也为满足他影响全国政治、大出风头的欲望提供了一个绝好的机会。

    新国家主义乃是当时流行的各种改革主张的集大成,其产生不仅受当时的社会思潮的影响,而且与早期美国的国家主义思想也有联系。自19世纪末始,不少知识分子,如约翰·B·克拉克、西蒙·帕顿、理查德·伊利、亨利·D·劳埃德等,就开始批判自由放任主义和社会达尔文主义,主张政府对各项国内事务进行干预,加强政府管理。〔29〕有的学者还提出了福利国家的设想。罗斯福博览群书,自然能够敏锐地感受到这种思想动向。赫伯特·克罗利的《美国生活的希望》一书,便是罗斯福与思想界相互影响的一个例证。克罗利作为罗斯福的追随者,十分赞赏和理解罗斯福当政期间的国内政策和立法主张,并在《美国生活的希望》一书中加以总结。他指出,改革是不可避免的历史性趋势,改革是重建社会,而不是恢复旧状态。他认为改革的核心问题是扩大政府职能,加强国家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干预。他把这一思想冠以“新国家主义”之名。〔30〕罗斯福不仅直接采纳了这一名称,而且还请克罗利起草了奥萨瓦托米演说的第一稿。因而可将克罗利的思想视为新国家主义的一部分。另外,罗斯福的一些朋友与顾问,如吉福德·平肖、乔治·珀金斯等人,对新国家主义的形成也起过较大的作用。平肖是奥萨瓦托米演说第二稿的捉刀人,而珀金斯则是1912年进步党党纲的起草者。另一方面,新国家主义与建国初期的国家主义在总的精神上的一致,乃是显而易见的。两者都主张强化联邦政府权力,对国内事务实行有力干预。不过,从制订《联邦宪法》到倡导“美国体系”这一时期的国家主义之强调政府干预,其主旨乃在于促进国内改善,推动美国经济的发展,增进美利坚人的民族内聚力,从而巩固美国的独立;而新国家主义所理解的国家,是一个管理和调节机器,发挥国家的管理与调节功能的目的,乃是消除经济高度发展中的弊端,缓和社会抗议与社会冲突,维护美国制度的发展,用克罗利的话说,就是用汉密尔顿式的手段去达到杰斐逊式的目的。〔31〕

   

 

    作为一种改革思想和内政方案,新国家主义有着不可忽视的历史意义,也曾产生一定的影响。

    1.新国家主义触及了美国资本主义内在矛盾的某些方面。

    前文论及,在新国家主义产生的时代,美国社会已陷入困境,资本主义的各种弊病暴露得十分明显,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新国家主义代表了一种探索摆脱困境之路的社会性努力。造成美国资本主义困难重重的深层因素,一是个人主义对社会利益的危害,二是社会改善与经济发展的脱节,三是工业文明中出现的普遍的道德沉沦。对这些问题,新国家主义不仅论及,而且还提出了补救之策。

    罗斯福一方面承认自己是一个个人主义者,一方面又认为,现代工业社会不可能继续存在于以纯粹个人主义为特色的民主制基础之上。〔32〕因为,那种“残酷的、无法无天的和不受节制的个人主义”〔33〕,对社会产生了深刻的危害。在他看来,新国家主义主张在一个日趋复杂的社会中,“用集体主义部分地替代个人主义,不是去摧毁而是拯救个人主义”。〔34〕旧式的个人主义强调人的尊严与价值,主张自我奋斗以实现自我。这固然有助于推动资本主义早期的经济、政治与文化的发展,但由于缺乏社会控制,个人行为往往严重损害社会利益,造成社会的不和谐。如资本家对工人的无情压榨、对资源的浪费与破坏性开采等行为所带来的恶果,都是有悖于一个社会的整体利益的。由此可见,罗斯福提出通过政府和法律对个人行为实行调节和控制,以缓和个人行为与社会利益的冲突,从而从根本上维护个人权利、个人奋斗、公平竞争、机会平等这些资本主义制度赖以生存的基本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是颇富见地的。罗斯福认为,当时威胁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主要因素,乃是大公司的不法行为,因而政府管理和监督公司,可以促使公司行为正派,遵守法律,负起与财富紧密相联的责任与义务,这是减轻个人行为的副作用、挽救个人主义的现实有效的途径。

    早期资本主义一个很突出的弊端乃是,将人的权利物化为财产权利,视自由高于一切,因而为了资本家的财产权利和追求财富的自由,可置起码的社会正义于不顾,从而导致经济发展、财富增殖与社会改善和全体国民生活水平提高之间的严重脱节。新国家主义者们已经认识到,只有让大部分美国人生活美好而合理,美国才能获得长久的发展。〔35〕罗斯福提出,“20世纪的基本问题是,要保证19世纪留给我们的巨大增长的生产力量,经过调节而满足大部分人的需要,而不是仅为少数人的利润服务”,〔常丁砞即要更多地使经济力量转化为国民的生活改善,使更多的社会成员享有经济发展的益处,一言以蔽之,“我们的目标是促进繁荣,然后保证它的适当分配”。罗斯福提出的具体措施,一是使劳动者有优厚的收入,二是让消费者享受合理的价格。〔37〕

    罗斯福有感于当日物质迷狂造成普遍道德沉沦的局面,大声疾呼要为道德而战斗。他认为,“对个人、对国家来说,企业成功只有伴随着荣誉、诚实正直和公民勇气这样很高的行为准则,才会是一件好事。”他一再谴责“强盗大王”们追求财富的种种不义之举,他把管理公司的运动当成一场伦理运动,要求通过这一运动,振兴国民道德,让“旧日的美德”深入全体国民的心里和意识中去。〔38〕这可与汤因比在数十年后所说的一句话互为印证:“要对付力量所带来的邪恶结果,需要的不是智力行为,而是伦理行为。”〔39〕

    2.新国家主义对后来美国政府的国内政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在具体的改革措施方面,新国家主义预示了后来联邦政府国内政策的某些方向,提供了可供借鉴的蓝图。在后来的历次改革中,新国家主义所提出的许多改革设想,基本上得到实现。以经济改革和社会改革而论,新国家主义的影响尤为明显。政府管理与监督大公司的主张,在新政以后演化为政府对经济的全面干预和调节;保护自然资源的设想,则预见了工业社会对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及环境的关系的调整;调整劳资关系、改善国民生活的各项方案,与新政以后的劳工立法、社会福利立法完全是一脉相承的。

    当然,新国家主义最直接的影响,还是发生在伍德罗·威尔逊的国内政策上。在1912年大选中,威尔逊把自己的政治主张概括为“新自由”。新自由与新国家主义异大于同。威尔逊也承认美国处于一个大变动的时代,需要进行改革。但他把恢复自由竞争看得高于一切,主张把杰斐逊的原则运用于现代美国,〔40〕从而解决当时所面临的各种问题。罗斯福把威尔逊的这种思想称为“乡村托利主义”。〔41〕其实,在民主党的竞选纲领中,也包含了不少富有建设性的立法主张,如修改反托拉斯法、对铁路等实行财产估价以便管理运价、设立劳工部、制订反禁令法与雇员赔偿法,等等。只不过这些主张不如新国家主义的纲领系统和完整。从总体精神上看,新自由是民主党长期以来所信奉和宣传的农业改良主义的发展,它把改革主要看成恢复往昔社会秩序的手段,它体现的不是对工业文明的认同,而是一种深刻的不适应心态。因此,威尔逊入主白宫后,发现新自由的许多方面是无法付诸实行的,他所极力推行的,实际上是新国家主义所倡导的措施。1914年威尔逊大力促成了《联邦贸易委员会条例》的通过,设立联邦贸易委员会以管理企业和执行反托拉斯法,从而把进步党关于建立全国工业委员会的设想付诸实现。罗斯福颇有几分得意地评论道,这表明民主党已采纳了“一点点进步党的纲领”,〔42〕有的历史学家断言,这一法律“标志着新自由的终结”。〔43〕威尔逊当政期间还修改了反托拉斯法(《克莱顿反托拉斯法》),制订了童工法(《基廷-欧文法》)、铁路工人工时法(《亚当森法》)、工业事故赔偿法(《凯恩-麦克基利卡迪法》)等,所有这些,都是新国家主义所极力倡导的措施。有的美国学者据此指出,威尔逊实际上“放弃了新自由的许诺而接受了新国家主义的现实”。〔44〕的确,即使进步党和罗斯福自己执政,也未必比民主党和威尔逊做得更为出色。

   

注释:

 

〔1〕Theodore Roosevelt, The New Nationalism (Outlook Co., 1910), pp.43, 207, 12, 113; Theodore Roosevelt, Progressive Principles (NY, 1913), pp.192, 315; Elting Morrison, ed., The Letters of Theodore Roosevelt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51-1954), Vol. 3, p.344, Vol. 5, pp.183-184; Henry Pringle, Theodore Roosevelt, A Biography (NY, 1931), p.368; A Compilation of the Messages and Papers of the Presidents, Vol. 17, p.7365; Vol. 16, p.7354.

〔2〕The Letters of Theodore Roosevelt, SVol. 3, p.356; Vol. 6, p.1341.

〔3〕〔4〕〔7〕Progressive Principles, p.325; p.25; p.118.

〔5〕〔8〕〔9〕The New Nationalism, p.37; p.30; pp.15-16.

〔6〕The Letters of Theodore Roosevelt, Vol. 6, p.1087.

〔10〕The Letters of Theodore Roosevelt, Vol. 7, p.278; Progressive Principles, p.148.

〔11〕〔13〕Progressive Principles, p.148; pp.318-319.

〔12〕A Compilation of the Messages and Papers of the Presidents, Vol. 16, p.7355.

〔14〕〔16〕〔19〕The New Nationalism, p. 52; p.128; p.141.

〔15〕此处用其狭义,指直接涉及社会改善的改革措施。

〔17〕The New Nationalism, p.141; Progressive Principles, p.133.

〔18〕〔20〕〔21〕Progressive Principles, pp.132-133, p.243; pp.133-134; p.133.

〔22〕Progressive Principles, pp.135-136; The New Nationalism, pp.141-142.

〔23〕The Letters of Theodore Roosevelt, Vol. 7, p.719; Progressive Principles, p.314.

〔24〕Richard Colin, ed., Theodore Roosevelt and Reform Politics (D.C. Heath & Co., 1972), pp.8-9; Progressive Principles, p.116.

〔25〕Danniel Nelson, Managers and Workers -- Origins of the New Factory System, 1880-1920 (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1975), p.9.

〔26〕Gabriel Kolko, The Triumph of Conservatism (London, 1963), p.40.

〔27〕Richard Hofstadter, The Age of Reform (NY, 1955), p.136.

〔28〕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Vol. 86, 1981, No.2, p.266.

〔29〕Harold Faulkner, Politics, Reform, and Expansion(London, 1956), p.15; Joseph Dorfman, The Economic Mind in American Civilization (NY, 1949), Vol. 3, p.263, p.187; Ralph H. Gabriel, The Course of American Democratic Thought, (NY, 1956), p.254.

〔30〕〔31〕Herbert Croly, The Promise of American Life (Indianapolis, 1965), p.170, pp.169-170.

〔32〕John M. Blum, The Republican Roosevelt (NY, 1972), p.110.

〔33〕The Letters of Theodore Roosevelt, Vol. 6, p.1020.

〔34〕〔41〕〔43〕〔44〕Arthur A. Ekirch, Jr., Progressivism in America (NY, 1974), p.229; p.171; p.236; p.237.

〔35〕〔37〕Progressive Principles, p.310; p.139.

〔36〕The New Nationalism, p.126.

〔38〕A Compilation of the Messages and Papers of the Presidents, Vol.17, p.7522.

〔39〕汤因比、池田大作:《展望二十一世纪》,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5年版,第39页。

〔40〕Eric Goldman, Rendzvous with Destiny (NY, 1977), p.170.

〔42〕Arthur Mann, ed., The Progressive Era (Dryden Press, 1975) p.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