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研究》1993年第4期
福克纳与莫言
朱世达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
一
在近十年来兴起的作家群中,莫言是一位令人瞩目的小说家。他之所以引起评论家的广泛注意,不仅在于他创作的小说的数量,而且还在于他所追求的十分独特的艺术道路。他的小说的构思,其哲学上的含意,以及意象的运造使他与同时代的其他作家迥异而独立于世。我认为,莫言的艺术成就,不仅得益于他的丰富的生活的经验,而且还得益于他善于借鉴与吸收外国文学的营养。中国意境与外来思想启蒙的结合,使他创造出了一个个独异的艺术环境与一系列生动的人物形象。人们也许会感到诧异,将出生在中国山东高密东北乡一个荒凉村庄四壁污秽的草屋土炕上的、以放牛割草为生、当过县棉油厂临时工的莫言与美国南方密西西比州北部一个中道衰微的庄园主后裔相提并论。其实,艺术就是这样,人类的灵性是相通的,对周围世界的艺术理解与阐释,是会有许多共通之处的。这种共通的灵性,正是人类进行艺术与文化交流的基础。“艺术毫无疑问都是人的创造,而人所创造出来的艺术形象又毫无疑问都要或直接或曲折地反映现实生活、反映人对现实生活的某种感受,这些对中西文学都是一样的,是大家都有的共性的东西。”〔1〕
莫言说,他的小说“在思想上和艺术手法上无疑都受到了外国文学的极大影响。其中对我影响最大的两部著作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和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2〕
二
在发表了《沙多里斯》(Satoris, 1929)之后,福克纳发现“我的邮票大小的故土是值得一写的,恐怕毕一生之精力也无法将它写完;通过将现实升华为想像,我将可以完全自由自在地最充分地发挥我仅有的那点才能。我打开了别人的金矿,这样,我得以创造一个我自己的天地。”〔3〕福克纳对邮票大小的故乡小镇杰弗生镇的执着与兴趣给莫言以极大的启迪。他从福克纳的艺术实践中认识到,要“立足一点,深入核心,然后获得通向世界的证件,获得聆听宇宙音乐的耳朵。”〔4〕
如果说杰弗生镇是福克纳一系列小说的背景的话,如果说福克纳是当地情景的一个敏锐的观察者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说,莫言将他的艺术想像力执着地孕育在高密的红高粱地、玉米地、河堤、野草甸子和桥洞里。他将在高粱野地里演进的故事,像福克纳一样,赋与了一种非凡的传奇色彩。他所描述的带有些野性的家族与地区的神话却拥有与众不同的美感与诗学的内涵。对于福克纳来说,祖宗的罪愆影响了后代的命运;而对于莫言来说,祖宗的放浪形骸与潇洒是后代引以为骄傲的资本。但他们有一点是共同的,即上代的命运影响着、感应着后代的人生。
正如克林斯·布鲁克斯所指出的,福克纳的伟大就在于他对社区——过去的与现在的——的力量的赞赏,以规范人类的道德生活;就在于他对于在南方传统社会中种族和阶级的精确的描述;就在于他成功地运用了民间风格和浪漫观点以适应20世纪小说的需要。〔5〕福克纳小说艺术虽然很显然是属于现代派的,他虽然是“现代经典作家”,但其基础是口头文学,“他充分吸收了从打猎篝火前、乡村小店前听到来的龙门阵里的口头文学传统”。〔6〕他从一个狭隘的地区出发,却创作了令人惊讶的具有创新精神的作品。许多文艺批评家把他归属于所谓“原始的或神秘的作家”。福克纳之所以能将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结合得如此天衣无缝,据布鲁克斯认为,则是因为他的艺术具一种“泛涵性”。基于这种泛涵性的解释,人们很容易理解,为什么福克纳采用的口头文学的传统——一种无意识的原始主义——却如此完美地为他的艺术服务,如此完美地表述了关于时间、记忆、人性等现代观念的细微之处。这就是为什么福克纳能得以超越文学的地区主义、超越狭义的浪漫主义、现实主义或自然主义,而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大手笔。
我认为,正是福克纳艺术中的“泛涵性”与莫言艺术中的“泛涵性”走到了一个共同的交点上,使我们得以进行文学的与艺术上的比较研究。马尔科姆·勃莱特贝利指出,福克纳与D.H.劳伦斯一样,“既植根于当地的智慧,又植根于折衷的世界主义。”〔7〕莫言的成就正在于他植根于当地的智慧。在研究莫言的小说的过程中,人们不得不想到这是一位多么“原始的或神秘的作家”。他描写的是最原始的人性的欲望与感情,在他的故事里,无论是酒、红高粱、玉米、铁砧子、性,都具有一种神秘感。莫言赋与了这种原始的欲望与神秘的故事以多么中国式的美感。莫言相当钟情于“哲学上的深思”,人们在这些原始的口头文学传统之下不难发现一个深邃的莫言的飘散着红高粱馥馨的“精神的家园”。
三
在《秋水》〔8〕中,莫言塑造了作为高密东北乡最早的开拓者我爷爷的形象。他“黑,魁梧”,“杀死三个人,放起一把火,拐着一个姑娘(我奶奶),从河北保定府逃到这里。”他是个“剽悍的男子汉,在阳光里眯起那两只鹰隼样的黑眼,下巴落在双手里,身体弯曲成饿鹰状,端的一个穷途英雄。”在这“匪种寇族迁来,设庄立屯”的一方世界,横生出“鬼雨神风,星星点点如磷火闪烁”。作家运用扩展的、怪诞的手法,来营造一种我父亲诞生前的可怖的自然氛围。“正说着话,听到四野里响起一阵怪声,隆隆如滚雷”,“四处水声喧哗,像疯马群,如野狗帮,似马非马,似水非水,远了,近了,稀了,密了,变化无穷。我爷爷从草棚里望出去,见月光中亮出满山野鸟,白得有些耀眼”,“月下不见树叶,恍惚间觉得树上挂满了异果”,“细看才知树上也全是大鸟。”就在这样怪异的环境中,杀人逃犯的妻子——我奶奶经历着临盆的痛苦和煎熬。
我奶奶几近绝望,认为活不下去了。可穷途英雄我爷爷却说:“咱人也杀了,火也放了,还有什么好怕的?当初就说,能在一起过一天,死了也情愿,咱在一起过了多少个一天啦?水大没不了山,树高戳不破天,好好生你的孩子。”中国式的乐观精神支撑着他们应付难以想像的艰难困苦。
故事很简单。在水涨水落之中,在希望与失望之中,我奶奶在与临盆的痛苦搏斗。然而,就在这大水莽荡草洼之中酿成了一场仇杀。紫衣女人开枪打死了与她有杀父之仇的黑衣人。而黑衣人之所以将紫衣女人的父亲老七杀死,是因为他伤害了白衣盲女。我想,《秋水》所刻划的是一种意境,正如R.W.B.路易斯在评论《福克纳在旧世界》中所说的,这种意境是努力从某种死亡境地回归到某种生命状态,从隐退和瘫痪的各种黑暗洞穴返回生命活力之源泉。〔9〕紫衣女人接生了一个杀人逃犯的后代,同时又杀死了一个人,而这个人早年曾经杀死了紫衣女人的父亲,而紫衣女人的父亲一定也伤害过白衣盲女的一个亲属。人间的仇杀就是这么一环紧扣一环,在莽野之中具有几乎是一种宿命的力量。故事以一个寓言式的民间歌谣作结束:
白老鸹吃紫蟋蟀。蓝燕子吃绿蚂蚱。
黄__吃红蜻蜓。
绿蚂蚱吃白老鸹。紫蟋蟀吃蓝燕子。
红蜻蜓吃黄__。
这寓言留给人们太多的思考。
莫言笔下的“英雄”有的有性缺陷,其故事的传奇色彩每每与性的缺陷联系在一起。作家所描述的性缺陷左右着人物的性格和命运。在这里,人们几乎可以有一种弗洛伊德式的注释,即由于性的缺陷的存在,男性英雄因为要证明自己的男性本色而变得更加疯狂而放浪,更具有一种悲壮英雄的特色。例如,《白棉花》中的《父亲在民夫连里》〔10〕的“我父亲”。“那猛烈的爆炸声和淡薄的硝烟以及缓缓飞起的人与狗的破碎尸首合成一股力量,猛烈一击,使父亲心脏紧缩,随即下体一阵难以名状的剧烈痛楚,那只残存的、非常发达的‘雀蛋儿’紧紧地缩上来。以后的岁月里,每当他思念倩儿——我的母亲时,就要爆发这种痛楚。”在民夫连运送六万斤小米子的路上,遇上了一条冰河,没有桥,只能光身子下去探河。于是,“我父亲”脱得一丝不挂,踏进河水。“往前走,水渐渐淹至大腿根,他的狰狞鸡头缩得如一只蚕蛹,那个过分发达的独蛋儿歪歪地贴在盆腔上,丝丝缕缕扯不断的钝痛,这地方是父亲身上的要害,他遵照爷爷的意旨加倍地尊重它宝贵它,不敢有一点点损伤。……后来它老人家整个儿淹没在河水中了,父亲用一只手捂着它,但感受不到它的存在了,恐惧与痛苦由此产生。”
作家用这一独特的角度描写了这样一个自我夺权的英雄“英明又混帐的领导”,他动辄就威胁割耳朵或剥裤子骟蛋子,既表述他原始的野性的一面,又表述他临危不惧、自我牺牲的侠义的一面(你们都是两个蛋,我只有一个蛋,你们冻坏一个还有一个,我冻坏了就没有了)。
在莫言的叙事艺术中,他成功地颠倒了时间的顺序,让故事在意识的流动中展开。我觉得其中有明显的福克纳的影响。人们在阅读《喧哗与骚动》时发现福克纳将故事的出场时间颠倒,小说按一个个片断前后错乱地演进。让-保罗·萨特认为,福克纳对现在的概念,“并不是在过去和未来之间的一个划定界线或有明确位置的点。他的现在在实质上是不合理的;它是一个事件,怪异而不可思议,像贼一样来临——来到我们跟前又消失了。”〔11〕福克纳像多斯·帕索斯一样,将故事演化在意识之中,演化在片断之中,让读者最终去编缀故事之网。我在阅读《你的行为使我们恐惧》〔12〕(一篇写得十分美丽的小说)时,感受到作家这种现代主义的努力。莫言所叙述的世界,和福克纳的一样,犹如“坐在敞篷车里往后看的人所看到的”,“每一瞬息都有影子在他右边出现,而左边是点点闪烁、颤动的光。只有当它们被仔细看去的时候它们才变树,变人,变车子。”〔13〕每一瞥,每一瞬间是一缕光,一种色彩,一丝记忆,一种印象,具有超现实的力量。
著名民歌演唱家吕乐子“骡子”将自己关在屋子里,“把自己的那玩意儿割掉了”。作家并不急于解释为什么,却把读者带回20年前的古老的吕家祠堂。发生在童年时代的事件仅仅是一个个片断:“骡子”疯狂追求“小蟹子”。“在下课铃响前二十分钟,他就烦躁不安起来,烦躁不安通过你扭屁股、摇脖子、头皮上流汗等一系列的行为和现象表现出来。”“骡子”去解开拴绵羊的麻缰绳,为的是找借口去和“蟹子”约会。然而,故事又回到现在,“小蟹子”和她丈夫“鹭鸶”闹离婚。然后,故事又拉回过去。“我们便不约而同地发现‘蟹子’的胸脯上鼓起了两个鸡蛋那般大的瘤子。我们当中连弱智的‘老婆’都知道那俩东西不是瘤子而是两个好宝贝。从此之后,‘蟹子’的胸脯上便印满了男孩的眼光。”时间又跳跃到“当它们像八磅的铅球那般大时‘鹭鸶’这兔崽子每晚都摸着它们睡觉。”接着,故事又回到“昨天这时候,你和羊已经尾随在‘蟹子’背后,羊吃草,你唱民歌。”“小蟹子”住进了精神病院,“胖得很厉害,一张大脸白白的,眼睛比她少年时小了许多。”有一天晚上,“骡子”独自在马路上徘徊,大雨哗啦啦,“像天河漏了底儿”。他看到雨中卧着一个长发凌乱的女人。他伸手去拉她时,她突然用十分尖利的指爪,把他裤裆里那个“把柄”紧紧地抓住。“他光着屁股跑回家,站在门口他哆嗦着,衣服已被剥光”,“眼前的门轻轻地开了,开门的人竟然有点像那个在雨中梦一般出现又梦一般消失的女人。”
这个长发凌乱的女人是谁?是刘书记那个30岁刚出头的老婆吗?是“小蟹子”吗?作家用现代派的手法,表述了一个充满神秘和荒谬的表明人的异化的故事。
萨特曾经发问,为什么福克纳和许多其他的作家都选择了这种特殊的荒谬性呢?他说,“我们必须从我们现在生活的社会状态中找寻原因。”〔14〕因为社会转型期的形态具有诸多的荒谬性,莫言敏锐地感觉到这种社会形态的荒谬性,从而找到了一种适合时代的、具有现代艺术特征的风格。
莫言在小说叙述文体中非常注意色彩的运用,人们可以看到印象主义的痕迹。请读下面一段:
你的绵羊出现在被野豌豆花装扮得美丽无比的墨水河大堤上时,西边的太阳流出苍老的金黄色来,河水自然也被金黄感染,生成幽深的玫瑰红,青蛙因为鸣叫而鼓起的两个汽泡在两腮后多么像两个淡紫色的小气球。〔15〕
这简直是一幅色彩斑斓的自然的图画。作家不惜各种色彩的运用,“苍老的金黄色”“金黄”“幽深的玫瑰红”“淡紫色”,令人目不暇接。再请读一段:
那些四个棱的狗蛋子草好奇地望着他,开着紫色花朵的水芡和擎着咖啡色头颅的香附草贪婪地嗅着他满身的煤烟味儿。河上飘逸着水草的清香和鲢鱼的微腥,他的鼻翅扇动着,肺叶像活泼的斑鸠在展翅飞翔。河面上一片白,白里掺着黑和紫。〔16〕
这种生动的、富有色彩的田园牧歌式的描述,人们也可以在福克纳的文体中找到:
小巷两边都是建筑物的背部——没有上漆的房子,晾衣绳上晾的颜色鲜亮刺眼的衣服更多了,有一座谷仓后墙塌了,在茂盛的果根间静静地朽烂着,那些果树久未修剪,四周的杂草使它喘不过气来,开着粉红色和白色的花,给阳光一照,给蜂群的营营声一烘托,显得挺热闹。〔17〕
在莫言的小说中,人们还可以发现魔幻和神秘感的影响。他的神秘的图景与形象,表面上显得十分荒诞,每每是印象主义与神秘主义的结合,具有一种独特的美感。如:
突然,我们看到一个通红的女人扑进火堆里。她张着胳膊,像一只通红的大蝴蝶扑进火堆里。她也许根本不像蝴蝶顶多像一只老母鸡扑进火堆里。……一会儿,我们就闻到了一股香喷喷的鸡肉味。〔18〕
“通红的女人”扑进火堆,接着闻到的是“一股香喷喷的鸡肉味。”
再如:
民兵连长正吆喝着,就听到那株成了精的大柳树上咯吱吱一阵响,一个黑乎乎的大东西从树上跌下来。
我们的魂儿都要吓掉了,因为红灯笼照出的光明里出现了一具没有头的女尸。也许由于没有了头,她的脖子显得特别长。她身上赤裸裸一丝不挂,一副非常流氓的样子。〔19〕
在莫言的小说里,眼泪成了绿色的,“脖子上的血管像绿虫子一样蠕动着。”〔20〕“绳子像蚯蚓一样扭动着,一会儿扭成麻花,一会儿卷成螺旋圈”。〔21〕“支部书记一下子化在地上,浑身上下都流出了透明的液体。”〔22〕
莫言试图将中国式的神话与魔幻描写进他的小说里,以增加其生动性。请看:
他最后想了个好法子:开炉取丹时,让一个正来例假的女人站在炉边,狐狸精怕女人血,就不敢来盗仙丹了。说他出丹那天,“大金牙”的娘站在炉边,一开炉门,果然白气冲起,差点没把屋盖掀跑。他的脸在白气中隐现着,赤红赤红,宛若一块炉中钢。〔23〕
作家在这段描写里,把“身穿黑西服,脖缠红领带,嘴叼洋烟卷,鼻架变色镜,斜挎黑皮包,左手戴一块黑色电子表,右手戴一块黄色电子表”的时代英雄的愚昧与荒唐,通过魔幻手法勾勒得入木三分。
我觉得,莫言从福克纳那里获得了象征主义的启迪和灵感。我无意在此如布鲁克斯所批评的那样,去咬文嚼字,贩卖象征这个名词。但布鲁克斯也承认,即使是最简单的文学也是具有象征意义的。〔24〕现在,文艺批评家都认为,枪在《熊》里的象征意义,它贯穿整个故事,是统一全局的主题。艾克第一次遇到老熊时,把枪扔了,这是神圣的行动;第二次他扔掉枪,冒生命危险去救熊口下的孤单无援的小狗,这是博爱的行动。R.W.B.路易斯认为,这是故事主要的象征性倾向。〔25〕我认为,红萝卜在莫言的《透明的红萝卜》〔26〕里,像《熊》中的枪一样,具有一种象征的力量。莫言塑造了一个沉默寡言的、骨瘦如柴的黑小孩形象。生产队分配这个“放个屁都怕震倒”的小孩去为公社水利工程砸石子。他有一切自然之子的伟大。“他用脚指头把一个个六个尖或是八个尖的蒺藜撕下来,用脚掌去捻。他的脚像骡马的硬蹄一样,蒺藜尖一根根断了,蒺藜一个个碎了”。虽然生活中充满了苦难,后娘没有给他任何的爱,但在自然之中,他总是可以找到欢乐和愉悦,找到灵魂的慰藉。“黑孩的眼睛本来是专注地看着石头的,但是他听到了河上传来了一种奇异的声音,很像鱼群在唼喋,声音细微,忽远忽近,他用力地捕捉着,眼睛与耳朵并用,他看到了河上有发亮的气体起伏上升,声音就藏在气体里。只要他看着那神奇的气体,美妙的声音就逃跑不了。他的脸色渐渐红润起来,嘴角上漾起动人的微笑。”黑孩寡言木讷,别人还以为他是哑巴。但“他四五岁时说起话来就像竹筒里晃豌豆,咯崩咯崩脆。可是后来,话越来越少,动不动就像尊小石像一样发呆,谁也不知道他寻想着什么。”然而,黑孩身上似乎有一种超自然的魔法。小铁匠喝令他把滚热的钻子捡回来。他“一点一点弯下腰去,伸手把钻子抓起来。他听到手里‘滋滋啦啦’地响,像握着一只知了。鼻子里也嗅到炒猪肉的味道。”“小铁匠看到黑孩手里冒出黄烟,眼像风瘫病人一样歪斜着叫:‘扔、扔掉!’他的嗓子变了调,像猫叫一样,‘扔掉呀,你这个小混蛋!’”
黑孩有一个美丽的梦。他看到在泛着青蓝幽幽光的铁砧子上,有一个金色的红萝卜。“红萝卜的形状和大小都像一个大个阳梨,还拖着一条长尾巴,尾巴上的根根须须像金色的羊毛。红萝卜晶莹透明,玲珑剔透。透明的、金色的外壳里苞孕着活泼的银色液体。红萝卜的线条流畅优美,从美丽的弧线上泛出一圈金色的光芒。”美丽的童稚的梦很快就被恶的现实击破了。当黑孩的手就要捉住小萝卜时,小铁匠猛地窜起来,一把将那萝卜抢过来,那只独眼充着血:“狗日的!公狗!母狗!你也配吃萝卜?……”
黑孩总是想着那个萝卜,金色的,透明。
一次,发了疯的小铁匠难受死了,要黑孩去拔个萝卜来救救他。黑孩就如被一种神话驱使,行一膝步,拔两个萝卜。他再也找不回自己的梦,梦中那透着液体的红萝卜了。于是,他就从事破坏,拔,举,看,扔,还没有长成的萝卜一半给拔了出来,萝卜地一片通红,好像遍地是火苗子。整篇作品充满了一种失望的悲剧情绪。红萝卜成了卑微生活中的奢侈、享受和欢乐,具有一种神话的力量。
对在生活中缺乏爱的黑孩来说,它犹如一个飘渺的美丽的传说。红萝卜成了一个象征,它揭示了美丽的幻想与严酷、专横现实的矛盾,生活是多么无可奈何,荒凉得如同盐碱地。如果说《熊》中的枪象征权力,象征“价值的超越”的话,那么《透明的红萝卜》中的红萝卜就象征生命的梦,这美好的生命对于生活在最底层的黑孩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四
和福克纳一样,莫言的作品,从《民间音乐》、《白狗秋千架》到《白棉花》,从《红高粱家族》到《酒国》,由于运用乡土素材而获益甚多,这使他“有可能坚持表现他心目中的关于极其古老、基本上不变的人的困境的永恒真理。运用他的乡土素材,他发现他能守在家乡同时又能处理带普遍意义的问题。”〔27〕
中国文艺批评家曾经注意到莫言的现代主义的努力,但并不是非常自觉地、深刻地意识到这一点。“阅读《透明的红萝卜》使我们得到一种十分新鲜而又陌生的艺术经验。这篇小说所创造的艺术形象,明显地与我们平时习见的小说中的艺术形象在性质上和形态上都有很大的不同。”〔28〕这是1986年的评论。《透明的红萝卜》新鲜在什么地方?为什么与我们习见的艺术形象有不同?不同在何处?如果我们把莫言的创作放在一个更宏大的文学背景上来考察,如果我们考虑到并研究了莫言所受的福克纳和其他现代派作家的影响,我们便会非常自然地、非常恰当地看出莫言艺术实践的路子,使我们懂得为什么他小说中的人物变了形,在这些变了形的人物中产生了超道德的英雄行为,给人们一种强烈的异化感和孤独感。
我这样说,并不是认为莫言的创作完全处于福克纳的阴影之下,不,不是这样的。我认为,正如以上分析的,福克纳对莫言有影响,这种影响是一种“化境”,是自然而然地融化在莫言的艺术里。他们之间的共通,一部分在于影响与借鉴,一部分则是由于艺术与灵感的吻合。我认为,后一种则是更为重要的。
有的批评家注意到莫言在营造意象中的自觉追求。但意象难道仅仅是中国的吗?仅仅是中国古典美学范畴之一吗?中国的古典文学中,特别是词中,充满了意象的运用,可以说达到了意象的极致。但这并不等于说,在外国文学中没有意象。20世纪初的意象主义就是一例。虽然小说的意象与诗歌的意象有不同之处,但其诗学上的含义是相同的,就是说,小说与诗一样,都必须具有诗学上的蕴含。我觉得莫言小说中的意象已不仅仅是中国传统的模式了,他很明显地吸收了、消解了外国意象主义的营养,而将它融入自己的创作之中。特别是在人道主义与自然主义这一冲突上,他表现了独特的观察和描述世界的方式,表现了他独特的哲学的思考。这既不纯粹是中国的,也不是外国的,而是他融中外之精华,坚实地踩在自己的基石上,走自己的路。
如上分析,莫言在小说创作中尝试了现代主义手法。这是中国小说观念现代化中令人鼓舞的努力和成就。中国小说观念的现代化会不会使中国小说成为西方现代派的尾巴呢?我认为是不会的。有出息的艺术家植根于自己中国土地的丰富营养,汲取外来文学的精华(包括现代派的精华),会创造一种全新的既是世界的又是民族的艺术来。正如莫言自己说的,“现在我想,加西亚·马尔克斯和福克纳无疑是两座灼热的高炉,而我是冰块。因此,我对自己说,逃离这两个高炉,去开辟自己的世界!”他又说:“我想,我如果不能去创造一个、开辟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地区,我就永远不能具有自己的特色。我如果无法深入进我的只能供我生长的土壤,我的恨就无法发达、蓬松。”因此,他给自己树立了四条原则:“一、树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对人生的看法;二、开辟一个属于自己领域的阵地;三、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人物体系;四、形成一套属于自己的叙述风格。”〔29〕
莫言是清醒的,这确实是他不死的保障。
注释:
〔1〕〔28〕李陀:《透明的红萝卜》序,作家出版社1986年版,第5页;第2页。
〔2〕〔4〕〔29〕《世界文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第3期,第298页;第299页。
〔3〕The Harper American Literature, Vol.2, Harper &Row, Publishers, New York, 1987, p.1342.
〔5〕Cleanth Brooks, William Faulkner: TowardYoknaptawpha and Beyond, New Haven: YaleUniversity Press, 1978, x.
〔6〕〔27〕克林斯·布鲁克斯:《威廉·福克纳》,《熊》附文,李文俊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0年版,第183页。
〔7〕"London 1890-1920," Modernism 1890-1930, ed. Malcolm Bradbury & James Mcfarlane, Penguine Books, Middlesex, England, 1976, p.176.
〔8〕〔16〕〔26〕集于《透明的红萝卜》,作家出版社1986年版,第230-248页;第185页;第136-201页。
〔9〕R.W.B.路易斯:《福克纳在旧世界》,《福克纳评论集》,李文俊编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251页。
〔10〕〔12〕〔15〕〔18〕〔19〕〔23〕《父亲在民夫连里》,《白棉花》,莫言著,华艺出版社1993年版,第1-55页;第56-126页;第68页;第93页;第91页;第108页。
〔11〕〔13〕〔14〕让-保罗·萨特:《福克纳小说中的时间:<喧哗与骚动>》,同〔9〕,第158页;第161页;第166页。
〔17〕威廉·福克纳:《喧哗与骚动》,李文俊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第151页。
〔20〕〔21〕〔22〕莫言:《枯河》,《透明的红萝卜》,第227页;第228页;第225页。
〔24〕克林斯·布鲁克斯:《乡下人福克纳》,同〔9〕,第242页。
〔25〕R.W.B.路易斯:《<熊>:超越美国》,同〔9〕,第2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