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研究》1993年第3期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美国中产阶级
妇女走向社会的动因和问题
张 聪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历史研究所
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一向自诩崇尚自由、讲究平等的美国,占人口半数的妇女仍受到多方歧视与限制。她们不仅没有政治权利,而且不能自由地处理各种与自身有关的事务,这不能不说是一大讽刺。同一时期,进步主义改革运动在美国蓬勃兴起,它集中解决的政治腐败、经济机会不平等和道德水平下降等诸多问题吸引了社会各界。随着运动的逐步发展,许多妇女开始第一次走出家门,参加到地方及全国性组织中去,而且成为某些改革团体的主力。这种现象虽然不是这一时代的主流,却影响深远。在这些妇女中,中上层阶级特别是中产阶级妇女占绝大多数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本文试图对她们走出家门的动因、主要活动和存在的问题做些分析。
然而,中产阶级妇女仍是一个很难界定的概念。一般说来,她们多出身殷实,其家庭在地方或全国的社会和政治生活中有一定声望及影响,有机会受过中高等教育,精力充沛。社会变动总是最先波及一部分人,而往往也是一部分社会成员对此有所反应,这是许多社会变革的共同先兆与特征。也正因为如此,这一时期美国妇女运动带有的鲜明的中产阶级性,在后来的妇女史上打上了深深的烙印。
一、影响中产阶级妇女生活变动的因素
19世纪末,小说家威廉·D·豪厄尔在描述镀金时代美国中产阶级生活时,称女性的生活圈子为“不正常妇女的医院”,女性只是父亲和丈夫的动产,其天职是作合格的妻子与尽职的母亲。〔1〕同一时期,查尔斯·吉布森在《生活》杂志上创造了一个受人爱戴的妇女形象——性情活泼健康、穿着简单朴素。由此,开始了激进的“服装改革”,“吉布森妇女”由此得名。轻便的日常装、运动装逐步进入妇女生活,裙衬被扔掉,宽松服装开始占上风;骑自行车、打高尔夫球、练体操的人中,女性人数逐步增加。〔2〕20世纪初,女性生活与其母辈已大不相同,出现了“新女性”一词,用以形容本世纪初有闲的、受过中高等教育、有兴趣参加妇女组织的中上层妇女。其重要标志不仅在于生活方式的变化:她们中许多人住在城市公寓中,在经济和社会上开始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有些人还吸烟、喝酒、打桥牌、化浓妆。妇女生活中的变化还发生在其他几个重要方面,使其走出家门既有可能,又成为某些人的主观需要。这些人中,中产阶级妇女占大多数。
(一)妇女受中高等教育人数急剧增加
18、19世纪,除了少数先进分子,一般人认为妇女无须上学,并对“有学识的妇女”抱有成见。赞成妇女受教育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即有知识的妇女可以培养出有教养的孩子,把“合众国母德”发扬光大。妇女受高等教育会丧失女性特征,有害心理健康,这是医生和心理学家所大力鼓吹的。
19世纪末,初高级中学已普遍招收女生。自从1841年有3位妇女从奥伯林学院获得学士学位之后,女子高等教育便不断发展。内战之后一系列女子学院在各地建立。著名的有瓦萨(1861)、韦尔斯利(1870)、史密斯(1871)、布赖恩莫尔(1895)等。1920年,全国共有100多所女子学院、350所高校实行男女合校制度。女性走出家门,增长了知识与信心,开始自问:“我受高等教育的目的是什么?”
(二)家庭婚姻关系中的变化
在两世纪之交,妇女的基本生活道路仍遵循传统道德规范的约束。1900年,90%的女性适龄结婚。女权主义者及职业妇女被认为是丑恶狡猾、男人气十足、不受社会欢迎的人。但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变化也在家庭婚姻关系中有所反映。
20世纪初,在结婚典礼上,女性对男性不再使用“服从”一词,而代之以“伴侣”;〔3〕女性婚龄上升,平均为20岁以上,出生率也开始有所下降,这与“新女性”的产生和部分女性取得新的较独立的地位不无关系。它不仅直接影响家庭的生活水准,而且直接解放了妇女的身体,使之有更多的自由时间。1850年,每个家庭平均有5.42个孩子,1890年为3.87个,1900年为3.56个,到1930年只有2.5个。〔4〕人口文化是现代妇女史上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它使女性在家庭之外选择并利用机会成为可能。
在家庭婚姻关系的诸多变化中,还有一个重要标志即是离婚率的明显上升。这可视为女性试图打破仍限制她于家庭事务中的社会常规的开始。〔5〕1880年,美国的离婚率已高达1/20,1900年为1/12,1916年达到1/9。〔6〕这种情况在全国引起普遍注意,特别是教会及保守派人士强烈要求通过严厉的立法限制离婚。女性提出离婚,更被指责为危险的“个人主义”。〔7〕到20世纪初,反离婚运动的失败明确标志着一个更自由的美国社会的开始。〔8〕
(三)工厂女工大量出现
“1880年至1900年间,经济各部门雇佣妇女已成为一种既定事实,在当代妇女史上,这确实是最重要的事件”。〔9〕1880年,有260万妇女是工资劳动者,1900年达530万,占劳动力总数的18.3%,1900年更达780万,其中工厂女工约占25%。〔10〕年轻妇女大量进入劳动力市场,特别是大机器生产部门在美国历史上是第一次。她们多单身未婚、是贫穷的工人阶级的后代,出外做工既有利于实现社会化,也存在许多问题,后者曾引起许多改革家特别是妇女改革家的注意。
(四)新发明、新产品减轻妇女家务负担
随着工业化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工业中心的大量出现,许多生产性活动由家庭转到工厂。1890年开始,大批量生产食品和一些发明创造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家庭主妇的负担,并且使家庭的职能有所下降。这些食品包括:罐装蔬菜、水果、饼干、汤料、饮料等。此外,成衣业的发展、缝纫机、洗衣机的发明节省了手工劳动,其他诸如铝锅、火柴、拉链、瓶盖等一些实用性的、家庭必备物品的批量生产,减少了家务劳动的繁琐性,而像照相机、电影、留声机、汽车的发明则提供了更自由、更充实的生活前景。
总之,19世纪末20世纪初,新的物质基础、新的生活希望、受教育机会的扩大、家庭婚姻关系中的变化逐步增强影响力,缓慢然而又有力地改变着妇女的生活轨迹,使这一时期成为美国妇女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必须指出,真正参与社会改革运动及文化福利事业的女性只是中产阶级妇女中的一部分。这些人精力充沛、又深受改革气氛的感染,对前途充满信心,不再只满足于充当贤妻良母的角色,转而走向社会,小试身手。
二、全国性妇女组织的出现及其活动
全国性妇女组织的出现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妇女史的特征之一。女性曾积极参与过19世纪上半期监狱改革、废奴运动和教育改革,但其组织往往是地方性的。与之相比,妇女基督教戒酒联合会(WCTU)和全国妇女俱乐部联盟(NWCU)无论从成员数量、组织规模、影响范围还是持续时间方面看,都颇不寻常。
妇女基督教戒酒联合会成立于19世纪70年代,在农村和西南部影响很大。成员以中产阶级妇女为主,其中包括很多家庭主妇。联合会的宗旨具有浓重的宗教色彩,主张拯救灵魂,关闭沙龙、酒馆,“使基督精神……在世界上发扬光大”。〔11〕1874年,弗兰西丝·威拉德加入该组织并长期担任领袖。
戒酒运动的目的有三:(1)消除酒精对人体造成的种种伤害;(2)从妇女儿童的利益出发,旨在减少酗酒者虐待妻子、放任子女的机会;(3)廉价酒馆多是城市党魁势力最大的地方,集中体现了政治的腐败和道德水平下降,也是市民公愤的焦点。其中,保护家庭是戒酒联合会最重要出发点,因为酗酒的直接后果往往是妻儿受害、家庭破裂。联合会强调用基督教信条治家,杜绝酒类,以使“善和美德成为至高无上的东西”。〔12〕“每个人的生活习惯都应该成为另外的人可以放心地加以效仿的典型。”〔13〕1902年,妇女基督教戒酒联合会发表宣言,提出“教育年轻人,提倡更好的社会风气,尽可能通过宗教伦理说教和科学手段感化酗酒成性者,以上帝恩惠的力量改变我们自己和我们为之努力之人”的主张。〔14〕联合会定期举办的集会富有吸引力,且与宗教紧密相连。会员除共同祈祷戒酒之日尽早来临之外,还演唱大量戒酒歌曲。例如,“禁酒,国家的希望”、“高举戒酒大旗”、“一个孩子的请求”等。〔15〕
从保护家庭出发,妇女逐步发现现实世界与家庭一样不尽人意。联合会的主张不久就从“保护家庭”发展到“拯救美国”。在其鼎盛时期,该组织在40个州设有专门联络员,全国遍布上千个分会。1890年,联合会有会员16万,1900年20万,1911年达24.5万。〔16〕除了要求制定宪法修正案禁止美国全境酒类生产和销售,保护家庭之外,联合会还在全美建立幼儿园、解决卖淫这种“社会罪恶”的存在,并为妓女寻找出路,要求州立法机关在监狱中设女管理员、通过童工法等。威拉德还多次撰文呼吁,在正义人道的基督社会,公民收入应大体相等,工业革命须同时造福劳资双方,并因此被指责为激进主义者。〔17〕
1917年,美国宪法第18条修正案得以在国会通过并于1920年最后生效,禁止合众国境内酒类的生产和销售,戒酒联合会的活动失去了原动力,影响也逐步缩小,终至衰落。
同一时期,与戒酒联合会影响不相上下的组织,是全国妇女俱乐部联盟。该联盟的出现被看作是“本世纪,也可以说是数世纪以来最重要的现象”,标志着“长期以来最未被社会化的成员向社会性组织迈出了最初的、谨慎的步伐”。妇女俱乐部最早出现于1868年,到1892年全国性组织出现,全国已有妇女俱乐部200多个,成员2万多人。1900年,联盟成员近15万,运动最高潮时更达100万,是当时最大的妇女组织。〔18〕
妇女俱乐部主要集中于城市,具有自发性,多以社区为基本单位发展起来,是妇女改善自身素质、提高修养、扩大社交范围、寻求乐趣的一种途径。参加者主要是中上层阶级妇女,由于没有生计之忧和家务负担,年幼的子女又有人照顾,这些有闲人士可以聚在一起讨论一些诸如文学、艺术和科学文化方面的问题来消磨时间,同时举行茶会、演讲,内容多与妇女的责任和义务有关,收入捐给教会。弗洛伦丝·哈里曼主持的纽约妇女俱乐部,房间陈设漂亮、用具精美、环境优雅,不失为一个好去处。
通过一些群体活动,妇女们加强了联系,逐步发现外部世界的吸引力和社会上存在着的不公正现象,进而转移注意力,开始介入现实生活,这种转向本身从长期来看既有利于女性的社会化,又可望更快地解决一些社会问题,显示女性的力量。
在全国范围内,妇女俱乐部组织松散庞大,但在地方上的作用却不容忽视。特别是由于这个组织内部的许多中上层妇女可以利用家庭背景对本社区或地方政治和社会生活施加一定影响,许多问题相继被提出,其中包括清洁用水、街道照明、垃圾清理、公共图书馆设置、女工童工劳动保护法的制订等。20世纪初,无论是州级还是全国性食品药物法和劳动保护法,都包含了妇女俱乐部成员的努力。
从以上两个妇女组织的基本主张可以看出,它们的要求虽然涉及许多方面,但并不与传统道德规范对妇女形象的规定相冲突,因而得到了社会认可。但是,大量妇女加入组织中去,逐步产生共识,关心社会问题、扩大眼界,不能不说是妇女史上的一件大事。她们的组织从地方发展到全国,着力解决的问题也从单一转向多方面,并最终影响全国政治。中产阶级妇女一改过去单是集中于认识自身的习惯,积极地对外部世界发表看法,寻找解决途径,其意义无疑是重大的。这标志着女性终于突破了“通过她们的儿子间接地影响公共生活”的模式,“把在家庭中抚养子女、进行道德说教的责任……予以扩大化”,使“家庭最终走进了社会”。〔19〕对这种并非以争取女权为宗旨的妇女组织及其活动的作用,不应予以低估。
三、社会女权主义者的活动和激进女权主义思想
所谓社会女权主义者,主要指参与进步主义时代改革运动的女改革家,她们或与男性改革家合作,或独立宣传自己的主张并付诸行动。其共同特点是大多出身中产阶级、受过良好教育且积极参加到一个或几个组织中去,有些人并成为著名的领袖。在以妇女为主要成员的改革组织中,最重要的有全国贫民区社会改良运动同盟、消费者同盟、妇女工会联合会等,简·亚当斯、弗洛伦丝·凯利、格丽丝·艾伯特等女性改革家在社会上都有一定影响。其中,简·亚当斯尤为有名,被誉为“美国最著名的、也许是维多利亚女王之后全世界最著名的妇
女”。〔20〕无论在美国还是世界历史上,妇女改革家获得如此殊荣并不多见。
(一)妇女改革家及改革组织关心的多是与人道主义有关的问题,例如城市贫困问题、贫民区生活及就业情况、家庭生活水准等。她们的努力推动了社会福利工作的逐步制度化和劳工立法的制定。
19世纪末20世纪初迅速发展的工业化、城市化和大量新移民的涌入,在城市地区造成了尤为严重的问题,贫民区社会改良组织即是改革家定居城市贫民区、了解贫民生活及内心世界并为之提供服务的一种方式。自从1889年简·亚当斯和艾伦·斯达在芝加哥第19区建立“赫尔会所”(Hull House)后,这一运动发展很快。1900年在全美各大城市已有上百个类似组织,1910年更达400多个,其成员多为女性。〔21〕这些组织开设各种职业和语言训练班,以帮助新移民适应美国社会,并与其他改革团体(如消费者联盟、妇女工会联合会等)一道进行立法游说,为女工和童工争取更好的工作条件。消费者同盟在弗洛伦丝·凯利领导下,利用中产阶级妇女的购买力和接近决策者的便利条件来影响生产部门,曾提出“满足一个家庭正常生活水准的条件”,包括一周6天工作制、8-9小时工作日、周工资不低于6美元,不使用14岁以下童工、午休时间不少于45分钟等,鼓励消费者购买达到上述条件的厂家的产品。
为女工争取生产安全立法、最高工时和最低工资法的院外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调查研究活动均收到了一定成效。1916年,全美已有2/3的州制定了工业事故赔偿法,39个州对妇女儿童的工作时间作了规定,所有各州对雇佣童工的年龄作了限制,11个州试图实行女工最低工资标准。〔22〕所有这些,无不与妇女改革家和改革组织的努力有关。她们以减轻社会贫困为“基本责任”,用人道主义改革来消灭工业社会特别是城市中的问题,寻求社会正义,构成了进步主义改革运动的重要内容。
(二)关心社会道德水平下降问题,主张合理而有节制的娱乐活动。
廉价酒馆的大量出现和商业娱乐化是工业化、城市化的副产品,也是改革家关注的问题之一。酒馆往往是城市党魁势力集中之地,且已有女性开始出入酒馆、廉价影剧院,并受廉价文学作品的影响,这被妇女改革者视为一个严重问题。她们普遍抵制强调感观刺激、主张两性自由交往和物质消费的文化趋向,对年轻妇女一味讲究漂亮衣饰、深夜不归、道德观念松弛深表忧虑,为此试图重新规定或限制妇女的社会行为,使之远离“危险的表现外露的文化”,用精神力量控制自己的行为。〔23〕许多贫民区社会改良组织、女工俱乐部纷纷成立教育联盟,提倡“团结、进步和无懈可击的社交生活”。〔24〕到1910年,41个组织在美国各大城市共建立了160个俱乐部和教育联盟。
女性参与改革运动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一个重要现象。她们具有的利他主义精神和理想主义目标使之与单纯加入妇女组织的女性大不相同,大多数改革家经过了一定时间的思考过程,自主地投身改革事业,并视其事业为掌握自身命运、接受社会挑战的机会。作为妇女中的先进分子,她们关心而且集中解决的问题并不与社会制度发生冲突,因此能为社会所接受。其实,她们的行为尽管已超出传统的价值观念为妇女规定的活动空间和范围,但其目标却不是女权主义的。改革家们所进行的道德改革、争取社会立法与劳工立法及提高贫民区居民文化素质和开发智力的努力,都旨在把“美国化”的观念推广到全社会。诚如史学家威廉·欧内尔所言,进步运动的特征之一,乃是白人中产阶级试图通过立法和道德说教把自己的道德标准强加于美国人身上,这一点不仅适用于妇女改革家,也恰恰反映了她们在许多方面进退两难的处境。〔25〕在妇女改革家与其要帮助的工人阶级之间存在的严重隔阂与对立,解决起来远非易事。对贫困者而言,温饱问题乃是第一位的,因此他们无法与中产阶级出身的改革家合作沟通与达成一致。这便是为什么新移民虽饱受城市党魁控制之苦,而亚当斯在芝加哥第19区进行的反对当地党魁约翰·鲍尔斯的斗争却以失败告终的重要原因。事实证明,改革家从未与工人阶级及女工们建立永久工作关系。
不可否认,支持妇女改革家投身社会的动力中,“社会使命感”是最重要的成分,但其中也不乏一些主观因素。简·亚当斯在《贫民区社会改良运动的主观需要》一文中承认改革事业是“同时满足她自身和社会最紧迫需要的一种途径,是互惠互利的”。〔26〕她主张首先“学会爱”,然后再运用知识,认识生活的本质,使生命过得更有意义。〔27〕持这一论调的女改革家在当时不乏其人,反映了第一代知识女性开始以独特的角度认识自身及社会这一事实。
19世纪末年,妇女解放仍是一个革命性字眼,对此予以理解与赞成的人寥若晨星。但是,许多女改革家已充分认识到单是因为自身性别,即构成了平等参与改革事业的障碍这一事实,就成为激进女权主义思想产生的重要契机。这一点与19世纪中期女性因参与当时的改革运动得不到公平待遇转而提出为妇女争取选举权、率先解决自身问题有某种相似之处。这一时期的激进女权主义思想的特征是从根本上“要求消灭基于性别基础上的在社会、政治、经济和其他方面对女性的歧视,只凭个人能力承担全部义务和责任。”〔28〕代表人物为夏洛特·基尔曼和亨利塔·罗得曼。
基尔曼和罗得曼从经济文化的角度提出,不论白人还是黑人、土生美国人还是新移民、穷人或富豪,妇女无一例外都是被压迫者。她们主张废除歧视妇女的法律、两性完全平等,在女性生活得到充实的同时改善家庭及整个社会生活的质量。为此,传统的妇女形象和家庭婚姻制度以及女性与就业的关系,都有必要加以改变。在1898年出版的《妇女与经济学》中,基尔曼强调,妇女呆在家中,不过是一个“小妇人”,而只有出外工作,接触社会,才称得上“一个真正的人”。〔29〕并因此取得经济上的独立,不再单纯依赖丈夫和家庭。在实际生活中,基尔曼设想通过采用通用厨房、增加卫生设备、设立专业托儿所、建复合公寓等措施把家务作为社会责任转交到受过专门训练的人手中,给妇女以自由时间和独立的机会,使其名誉、地位不再完全受一个“小小的金戒指”的控制,而是通过有意义的创造性活动取得经济独立,进而达到思想上的自由,使女性作为一个整体“得到完善,实现进化和社会化”。〔30〕
上述思想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没有得到社会理解与认同,同一时期关于婚姻关系中两性平等和自由恋爱的主张也遭到同样命运。其主要原因在于这些观点大多超出了时人所能接受的极限。重新安排空间与环境、缓解市场与 家庭之间的供求关系、实现服务社会化、改善清洁环境及设施,所有这些虽然代表了现代社会的发展方向,在当时还只是趋势而已,在现实生活中也不易实现。对婚姻家庭关系的新设想也是如此。虽然这些均在缓慢变化之中,但直到1921年“美国控制生育联盟”成立时,玛格丽特·桑格领导的这一运动仍不断遭到冷嘲热讽,以至严辞抨击。西奥多·罗斯福总统甚至斥之为“种族灭绝”措施;自由恋爱思想和离婚自由的主张也被指责为极端个人主义和道德败坏,是威胁家庭稳定和美国文明基础的祸根。可见,传统的束缚和社会深层文化的影响力远远大于新事物、新主张的冲击。激进女权主义市场狭小,是这一历史时期美国妇女史的特点之一。但同属女权主义范畴的妇女选举权运动却在欧美取得了胜利,这一现象值得研究与探讨。
四、选举权运动的兴衰
为妇女争取平等的选举权的要求无疑属于女权主义的范畴。其领袖也多来自中产阶级家庭,但由于这一运动目标单一,且直接关系到女性参政的权利,本人拟单独予以评论。
妇女争取选举权运动始于1848年在纽约州召开的妇女代表大会。会上依《独立宣言》的形式发表了《陈情宣言》,并由伊利莎白·斯坦顿提出了“为自己争取参加选举的权利,是这个国家妇女的责任”的口号。〔31〕此后,运动主要由苏珊·B·安东尼、斯坦顿和露西·斯通领导。前两位于1869年建立全国妇女选举权协会(NWSA),由斯坦顿任主席,出版《革命杂志》,主张通过制定宪法修正案获得选举权。同年,美国妇女选举权协会(AWSA)成立,观点较前者温和。露西·斯通力求通过在地方、州级的斗争,修改州宪以提高妇女的政治地位。1890年,两组织合并,称全美妇女选举权协会(NAWSA)。到1920年宪法第19条修正案正式生效,选举权运动历经70余年,其间,妇女得到的不只是投票的权利,付出的代价也绝不能单用时间来衡量,其中的复杂艰辛及存在的问题,由于代表了这一时期妇女运动的共同特征,更发人深省。
首先,选举权主义者头脑中存在着严重的种族主义和排外主义情绪。无论是全美妇女选举权协会的领袖还是后来以艾丽丝·保罗和克里斯特尔·伊斯特曼为代表的“妇女党”,在企图以南方白人妇女的选票来抗衡成年黑人选票问题上一直保持一致。从更大范围看来,对“无知者投票”的恐惧一直是妇女争取参政的一个重要原因。〔32〕选举权运动领袖普遍认为,黑人、城市贫民无知卑贱,易受拉拢摆布,城市老板得以用就业机会为诱饵来控制他们的选票,对民主政治不利。〔33〕而土生土长的美国妇女应被赋予选举权以抗衡这些男性公民的选票。这里所显露的是对移民、劳工和黑人的歧视与害怕。
第二,选举权运动的领导者把工人阶级妇女抛在一边,主张先给予一部分有教养的妇女以选举权。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选举权运动本身的派别斗争一直很激烈,在关于通过立法游说还是直接行动、争取宪法修正案还是先改善妇女在地方及州级的处境等问题上一直存在分歧,但运动的整体性质却是中产阶级的,无论是保守者,还是激进派,大都来自这一阶层。在谈到妇女选举权时,她们总是强调要重视女性分属于不同的文化、阶级、种族背景这一事实,这种说法虽然打破了“以性别划分权利”的基础,但主旨却在于强调老移民出身的妇女优于新移民及黑人妇女,反映了妇女运动的阶级性。这种情况使女权主义者哈丽特·S·布拉奇深有感触:“既然劳工的条件那么苦,……每个工人都比我更需要选举权,妇女也不例外。”〔34〕可惜,即使这种停留在口头上的对工人阶级妇女政治地位的关心,也属罕见。
第三,妇女选举权主义者在强调女性参政的必要性时,一方面竭力否认男女天性差别,认为是社会的价值观念束缚了妇女的创造机会,后天作用是决定性的;同时又大力宣扬女性所具备的特殊品质及其道德水平对美国社会的良好作用,以使妇女参政的理由更加充分。这反映了传统价值观念的强大影响力。从妇女领袖仍期望通过妇女的力量来提高全国政治生活的水准和社会对此所持态度可见一斑:1914年至1917年,17个禁酒州都给予了妇女选举权。〔35〕女性自身及社会方面仍很少视之为独立的政治力量,安东尼称“妇女是改革家最好的联盟”,简·亚当斯强调城市改革、特别是消除城市党魁影响、改善贫民区生活环境需要妇女的选票都不过是把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大而化之,利用妇女“道德卫士”的身份,夸大了女性天性中爱好和平、反对暴力、作家庭“天然仲裁者”的作用。
第四,作为选举权运动指导思想的自然权利学说也存在缺陷,仍停留在“男人有的、女人也应该有”这样的水平上,从未试图进一步改变家庭婚姻制度和结构,使妇女在两性关系、生育和抚养孩子方面拥有更多的发言权,天真地以为凭借选举权即可以“结束所有形式的性别歧视”,使“狭隘地规定女性机会和行为的荒诞神话丧失市场”。〔36〕其实,选举权的获得只是妇女运动的基本要求,是妇女参政的第一步,如何争取担任公职并在职位上发挥作用需要更长的时间和更大的努力。妇女参政得到立法肯定是两世纪之交欧美许多国家妇女史上的里程碑,但之后的发展趋势却不容乐观。1925年,当选举权主义者对妇女参政悲观失望时,格利斯·艾伯特一针见血地指出:“第19条宪法修正案只给我们提供了一张进入政治竞技场的门票,它既没有允许我们参加比赛,或坐在看台上,也没有在发奖委员会里为我们保留一个位置”。〔37〕选举权理论的提出及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历经艰难,而女性参政、担任公职的道路也已为事实证明决非坦途,其中涉及的妇女解放、两性平等等问题,时至今日仍是美国社会面临的疑难病症。
称19世纪末20世纪初为美国妇女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是有根据的。物质进步、家庭规模缩小、平等言论的出现以及改革运动对妇女生活的冲击,所有这些一方面解放了妇女的身体,同时为她们提供了走向社会的机会和方向。在进步主义时代结束之际,妇女终于获得了投票的权利,在改革家的行列中,也已有一些著名的女性。但勿庸讳言,两性平等并未“物化成人们希望变成的现实”。
〔38〕女性改革家虽然广泛参与了改革运动,在社会上却处境尴尬,大多数中产阶级妇女的活动仍停留在加入俱乐部、读读言情小说、关注时装改革上面,仍以提高自身素质或变得消息灵通为目的。〔39〕这些事实证明,部分女性虽然享有更多的自由,也有了自己的组织,却只能在文化允许的范围内发挥作用。况且,由于这一时期美国妇女史所带有的中产阶级特征,相当数量的工人阶级妇女特别是工厂女工受到忽视,二者沟通存在很大障碍。它还同时告诉人们,社会尚未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去承受女性与男性平等相处、共同创造的前景。到本世纪20年代,在经济一片繁荣、消费风潮兴起、放浪女性出现的同时,女权主义者和妇女参政思想却倍遭冷落,反映了妇女运动的不成熟性。有必要提到一点,放浪女性大多出身于中产阶级家庭。看来,盲目奢谈两性平等和妇女解放,还为时过早。
注释:
〔1〕Stephen Therstrom, A History of the American People, 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 Publishers, 1984, Vol. II, p.612.
〔2〕R. Nash, From These Beginnings... Harper &Row Publishers, 1973, p.833.
〔3〕T.R. Frazier ed., The Underside of American History, 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 Publishers, 1974, p.107.
〔4〕J.D. Goodfriend&C.M. Christie, Lives of American Women,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1981, p.177.
〔5〕P.N.C. Caroll& D.M. Noble, The Free and the Unfree, New York, 1977, p.162.
〔6〕R. Roberts & J.S. Olson ed., American Experience, Scott, Foreman and Company, 1986, p.87.
〔7〕〔8〕Ibid., p.87; p.86.
〔9〕G.B. Tindall, America: A Narrative History, New York, 1988, Vol. II, p.853.
〔10〕T.R. Frazier, op. cit., p.112.
〔11〕Page Smith, The Rise of Industrial America, McGraw-Hill Book Company, 1984, Vol. VI, p.663.
〔12〕Ibid., p.410.
〔13〕Richard Hofstadter, The Age of Reform, Vintage Books, New York, 1955, p.23.
〔14〕Ibid., p.23.
〔15〕J.C. Furnas, The Americans, New York, 1969, p.737.
〔16〕K.B. Morello, The Invisible Bar, New York, 1986, p.112.
〔17〕Page Smith, op.cit., p.421.
〔18〕William O'neill, Everyone Was Brave, Chicago, 1969, p.77.
〔19〕Linder Kerber, Woman's America, Oxford Univ. Press, 1982, p.211.
〔20〕Nancy Woloch, Women and the American Experience, New York, 1984, p.94.
〔21〕Allen F. Davis,Spearheads for Reform, Rutgers Univ. Press, 1984, p.12.
〔22〕J.T. Patterson, America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 Publishers, 1983, p.48.
〔23〕Kathy Peiss, Cheap Amusements, Temple Univ. Press, 1986, p.163.
〔24〕Ibid., p.168.
〔25〕R. Roberts, op. cit., p.86.
〔26〕Nancy Woloch, op. cit., p.91.
〔27〕Page Smith, op. cit., p.668.
〔28〕Jane Sochen, Movers and Shakers, New York, 1973, p.36.
〔29〕Ibid., p.38.
〔30〕J.T. Patterson, op. cit., p.53.
〔31〕J.W.T.Youngs, American Realities,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p.113.
〔32〕Ellen Carol Du Bois, "Working Women, Clan Relations, and Suffrage Movement, 1894-1909", The Journal of American History, Vol. 74, No. 1, June 1987, p.40.
〔33〕R. Nash, op. cit., p.853.
〔34〕E.C. Du Bois, op. cit., p.40.
〔35〕J.T. Patterson, op. cit., p.54.
〔36〕R. Nash, op. cit., p.862.
〔37〕J.T. Patterson, op. cit., p.54.
〔38〕Jane Sochen, op. cit., p.4.
〔39〕Ibid., p.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