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 笔
王缉思
(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
承蒙杨玉圣先生厚爱,我12年前在北大完成的硕士论文《1947-1950 年美国对中共与苏联关系的看法》,将被他编入《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硕士、博士论文文库》一书。翻开旧作,感慨良多。我想,如果把它按照现在的认识水平进行修改,就会面目全非,失去了本身的意义;不如保存其本来面目,除将年代改成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等极个别订正外,一字不差地呈现给读者。同时,根据今天对国际政治和中美关系的认识,以及对学术规范的体会,为这篇论文写一段后记,作为对十几年学术生涯的一个回顾和反省。
此文的前身,是我1982年在牛津大学进修时的一篇英文作业。导师罗伯茨教授告诉我,美国政府不久前解密了一批40年代末、50年代初的外交档案,载入《美国外交文件集》。他说,他在研究冷战史时,有一个问题始终没有解决:40年代后期美国之所以卷入中国内战,显然是因为担心中国共产党上台会同苏联结盟。但是太平洋战争期间美国政府与中共并非敌对关系,中共与苏联关系并不密切。从什么时候开始,美国就认为中共一定会亲苏反美?美国做出这种判断的根据又是什么?罗伯茨希望我就这个问题,利用《美国外交文件集》等资料做一番研究。
我一头钻进去,竟花了4个月的时间,才写出了这篇作业。交给罗伯茨后,他安排我在牛津做了平生第一次学术报告。英国《中国季刊》的主编获悉后,把论文要去,说要找人审阅,考虑是否发表。
我却坚决不同意考虑发表这篇文章。原因倒不是谦虚,而是有政治上的顾忌。虽然我自认为该文在政治立场上是没有问题的(不过在“翻译”过来的中文论文中,还是加上了几句更鲜明地表明政治立场的话),但有些材料是不该由我来公开的。在《美国外交文件集》里,记载了两件难以置信的事情。第一件是在1949年6月,美国驻北京总领事馆报告华盛顿说,有一中国人自称代表周恩来,透露中共党内高级领导人在对苏和对美政策上有分歧。第二件是在1950年1月,又有人自称代表华东地区的中共主要领导人陈毅,约见美国驻上海的一位官员,说中共领导层围绕对苏政策发生了争论,而陈本人对苏联侵犯中国权益很不满意。这两项情报,都上报给了美国最高决策者,而且杜鲁门、艾奇逊本人都做出了反应。一些迹象表明,美国领导人当时真的相信(或者说希望)中共领导人有“亲美派”、“亲苏派”和“中间派”之分,而这种看法又影响了他们的对华政策。
无论这两件事情的真实性如何,美国官员把它们作为重要绝密情报来处理,直接在对策中反映出来,这是确定无疑的。作为外交史学者,应该知道,情报的真实性和它们所造成的后果是两码事。我在英文论文里提到了这两件事,以说明美国对中共与苏联关系的看法在不断变化,并且一厢情愿地企图利用所谓“中共党内斗争”来离间中苏关系。但是,在西方学者尚未引用这些材料时,由我去在公开的学术刊物中首先披露,而且不加以否认(我在当时没有证据去否认,只能凭我对中共党史的认识去判断其不合理性),岂不有“信谣传谣”之嫌?另一方面,如果我为了达到在西方刊物发表的目的,删去这些重要资料,如何向看过或者将要看到这些资料的学者交代?于是,唯一的办法是不在国外发表这篇论文。
一段时间以后,利用这几卷《美国外交文件集》研究中美关系的中外学者越来越多,所谓周恩来和陈毅被认为是可能的“反苏派”,在1949-1950年试图与美国人建立秘密接触的说法,已经不是什么秘密。更重要的是,后人的调查研究表明,上述两件事都是无中生有,捕风捉影。说在新中国建国初期中共领导层内部在对美对苏政策上就有不同意见,是站不住脚的。此是后话。
我在中文硕士论文里,只字不提美国文件中有关周恩来和陈毅的绝密情报的事,是很自然的想法。本文摘要发表于1984年第8期《世界史研究动态》时,当然也没有加进去。然而,我当时和现在都认为,删去这些“故事”是令人遗憾的,不得已的。今天在后记中补上一笔,算是暂时了却这桩心愿。
回过头来评价自己这篇文字,觉得其基本立论还是站得住脚的,但也有一些不小的缺陷。首先,我当时虽尽了最大的努力去占有资料,但是缺乏一个重要的学术意识:应尊重和善于利用前人学术成果,在承认和恰当评价前人成果的基础之上,再去提出自己的假设和结论。对于这点,我是在受到一位至今不知其姓名的西方学者的批评后才真正意识到的。不知何故,《中国季刊》的主编明知我不同意发表该篇文章,还是将它寄给有关评委去审阅。西方学术刊物的审阅方法,一般都采取“双向匿名制”,即评阅人不知作者是谁,作者也不知评阅人是谁,这样就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偏见和人事矛盾。一位评阅人在审阅意见中尖锐地写道:在此文中,看不出作者是否读过某某和某某的有关专著。如果没有读过,又怎知自己写的是创见?把自己的看法同别人已经发表过的意见相对照,才能说明自己写的文章是否有新意,是否值得发表。
我要永远感谢这位学者的批评,虽然他曾经使我暗中不平与羞赧。不平的是,我多年来所见的学术著述,有多少是真正符合学术规范的?“天下文章一大抄”,在一个不小的学术圈里,几乎已变成了事实上的规范(norm)。真正有创意的著作,究竟占多大比重?我自己后来写的东西没有几篇拿得出手,但其中的一些资料和观点,也多次发现被人不加任何说明地“借鉴”去,变成了别人的东西。平心而论,我在撰写此文时,是仔细阅读过孔华润(Warren Cohen)、邹谠(Tang Tsou)等许多人的中美关系著述的(中国学者的论述,当时似只有资中筠老师在一篇关于新中国成立前后美国对台湾政策的论文中,涉及我所写的论题),更无抄袭之嫌。就1947-1950年美国对中苏关系的看法做过很深研究的,无论中文还是外文,我在当年确实没有发现。
暗中羞赧的是,我把第一手资料放在第一位,在读前人之述时,主要目的是从他们的著述中找材料,以补充自己资料的不足,而没有认真想过那位评阅人提出的学术规范问题,没有把前人成果放在适当的位置上。同时应该承认,我写这篇论文时的知识积累确实不多,在一定程度上用新鲜材料的充实,掩盖了背景知识的贫乏。如果我能在文章的开头即指出,关于我所研究的专题,是否已有专著发表,有哪些可供借鉴的观点,又有哪些我将加以反驳的意见,就能加重我的论文的分量。然而要写这样简单的几句话,需要看多少书,动多少脑筋!学海之深之宽,不正在于此吗?
从那以后我写文章,决不敢再拿出“开天辟地第一人”的架势。不论是写哪个论题,先要查看一下别人是如何论述的。有些课题,即便在中国还没有多少论著涉及,在国外恐怕早是“前人之述备矣”。明乎于此,写东西就谨慎得多了。虽然因此而速度大大降低,但每写一篇文字都收获甚丰,很少再有学术良心上的内疚。
其次需要检讨的是,此文过分强调美国在华外交官对中共与苏联关系的看法,将主要观点建立在这些材料的基础之上,然后对美国对华政策加以评论。其实,美国的整个外交政策也好,对华政策也好,都是在华盛顿决定的。在华盛顿,国务院的外交权力也是有限的,上有总统,旁有国会,还有国家安全委员会、国防部、中央情报局等,诸多牵制。当然,也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驻外使团能起决定性作用。近几年,我因工作关系,与美国驻华使馆的官员接触很多,发现他们对美国决策的影响,决不像我十几年前想像的那么大。到华盛顿政府有关决策部门和国会去过几次,对政策是如何形成的,开始有了一点感性认识。看看这篇论文,在美国对中苏关系看法的宏观环境方面,实在着墨太少。如果今天来重写,整篇文章需要调整结构,突出宏观分析。
第三点需要反思的是,不论其政治立场如何错误,当年美国的一些决策者和政治分析家对中苏关系的判断,是有其深邃和远见之处的,而我在论文中,出于可以想见的原因,一概加以否定和批判。例如,乔治·凯南等人认为,中苏之间意识形态的纽带不足以维护一种紧密的同盟关系;中俄之间有历史冲突,中国共产党人有强烈的民族感情,不会接受苏联的控制;斯大林不会为援助中国而慷慨解囊,即使援助也要以牺牲中国的某些主权和利益为代价。对比起在1949-1950年许多人预言中国将成为苏联永久的“附庸”,又有人把中苏关系说成“牢崐不可破的无产阶级国际团结”,凯南等人的预见,不是更为准确吗?又如,国务卿艾奇逊1949年预言中苏在12年后才会分裂;他还说过,苏联经过22年的时间(1927-1949),才使自己的影响回到中国,美国要使对华关系恢复,也许需要同样长的时间。回顾历史,不能不承认,艾奇逊简直称得上料事如神——尽管我们也可以说他只是像算命先生一样,偶然蒙对了。
我第一次阅读美国外交文件时,心灵被深深地刺痛了:美国人在讨论中国问题时,带着令人气愤的对东方民族的偏见、无知,以及西方人典型的傲慢和以恩人自居的态度,即使是那些“中国通”和被我们确认为“友好人士”的人,也少有例外。这篇论文中表达的民族情绪(不是指某些意识形态术语),确实是有感而发。经过这些年,我从理性和感性两方面都对美国和中美关系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逐渐深入思考这样的问题:为什么美国人(从官方到民间)总不能像我们所希望的那样尊重、理解中国人?中国的自我形象和中国在外国的形象之间,为何有这么大的差距?两大民族的思想沟通为何如此困难?这不是在一两篇论文里能说清的事情。重要而应当意识到的是,感情冲动不能代替理性思考,反而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严肃的学术探讨。
此篇论文最后一部分的标题为“错在哪里”,是试图找出美国为何错误判断了中苏关系和制订了错误的对华政策,从理论上“拔高”一步。而在我今天看来,这是整篇文章中最无价值最不可取的一部分。它基本上是以鲜明的政治立场和强烈的民族感情来代替缜密的学术推理。这是又一点值得反思的。本来,美国对中苏关系的判断就不是完全失当。至于指出美国对华政策的错误,这是所有学过一点历史的中国人都会做出的判断。从政治上可以说,除了1972年尼克松访华等个别行为以外,200多年来美国对中国的政策一直都是错误的,将来无论怎样做,其大方向也会永远错下去,需要我们不断地批判和斗争。即使是对于尼克松访华,我们也需要提醒自己注意:他是为了美国的利益而来的,不是来提携中国的;因此他做的某些事情可能是对的(即符合中国愿望的),但究其动机还是错的。既然美国政策总是错误的,我们对它进行批判就总是正确而必要的。这一领域的中国学者,决不能忽略这一点。
不过,做出价值判断,大概是人类一切智能活动中最简单的一种(在另一知识层面上说,又可能是最困难的一种)。在美国问题和中美关系研究中,翻出一堆材料,指出美国政府政策的错误,恐怕是相对来说最容易走通的一条路子。然而一个外交史学者或政治学者将自己区别于政治家、官员和其他人的地方,不在于自己能更好地确定政治立场的正确与错误,或者能提出更好的政策选择,而在于应该能够在“客观事实是什么”以及“为何如此”的问题上有更深入的研究,并且可能进而由此预测“未来大概如何”。反观我这篇论文,在披露事实“是什么”方面是较为成功的,但所做的“为何如此”的理论分析是基本失败的。失败原因,首先在于我想回答的问题是美国对华政策“错在哪里”,而不是其政策“为何这样而不是那样”。
最后一个检讨,是本文注释的不规范。其实回想起来,我倒不是完全缺乏注释规范化的意识,而是不知道中文学术著作的参考书目和注解应当怎样才算符合规范。直到今天,不要说不同的出版社、不同的刊物对注释、参考书目的写法(比如在注释里所引作者的名字、著作名称、出版社或刊物名称、发表年代等等的顺序)要求不同,就是同一刊物,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也不少。看起来这些是小问题,其实是代表着一位学者、一个学术刊物或出版社的严谨程度。
在写后记时可以聊以自慰的是,我有勇气批判自己,说明学问上已经多了几点体会,增加了一点自信。客观上的学术环境也大大地改善了,使人们得以比十几年前更坦诚地表露自己的观点。
但还有一个很大的遗憾:我们对中美、中苏关系历史细节的了解,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美国方面公开的资料。近年来,前苏联的历史档案也公布了不少。比起十几年前,学者们对中方材料的运用还只能用“有所进展”来形容,基本状况没有改观。近年来确有一些中外关系方面的新鲜材料抛出,但是能够使用中方第一手材料的人,或者是掌握某种并不对其他人开放的关系、门路,或者本人是档案文献工作者。运用不公开的档案做学术文章,想要符合学术规范是不可能的。由于没有其他人可以核对所引材料的出处,这些有资格掌握材料的研究者同其他人之间就谈不上学术平等,更不能使用同一公平的批评尺度。至于注释等等项目的规范,当然谈不上。
在可预见的将来,这一遗憾还会继续。一方面,我们期待客观条件的进步;另一方面,决不放弃自身修养的提高。再过十几年回顾今天,该会有另一番感慨吧?
杨玉圣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
近读由陈毓钧教授指导、徐永诚撰写的《林肯政治思想之研究》(台湾中国文化大学美国研究所硕士论文,1993年,16开,274页),由其选题论证、研究方法、资料布置、注释体例等方面显而易见的规范化,再联想到时下我们的研究中存在的诸多不规范乃至失范现象,很生一些感慨。
其实,有关学术规范(Academic Norm)的议题,近来已有时贤公开或私下论及。举例而言,1994年3月底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中美关系史研究会举办的“中美关系史研究:回顾与展望”学术讨论会(北京),在讨论怎样促使该学科进一步发展和繁荣时,如何建立良好的学术规范据说成为热门话题。再如,由邓正来先生主持的《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其旗帜鲜明的主旨之一即“严格学术规范要求”,并率先致力于中国社会科学学术研究的规范化建设;而且,此亦被既定为新近问世的《中国书评》的宗旨,首开一种风气〔1〕。由此观之,学术规范这一本来不应成其为问题的问题,看来仍呈相当严峻的态势,而且未可等闲而视之。
本文拟就学术论文的规范化问题略抒浅见,以作引玉之砖。所谓“学术论文”(Academic Articles),不同于一般所说的文章(Essays)、札记(Notes)、评论(Reviews)等“文无定法”之作,此处专指中国学者自己独立撰写的以学术性较强见长的研究性文章,包括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在内。
学术论文的规范问题,依笔者一孔之见,说到底恐怕是一个社会科学方法论问题,进一步说则是学风建设问题。这里不妨分解为如下几个层次,略作解释。
说起来,道理并不玄奥:无论是何种学科,无论是研究何种专题,也无论是撰写哪一方面的学术论文,必然遇到的首要问题就是研究者的选题论证;否则,莽莽撞撞,稀里糊涂,即难免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之讥。就是说,“要探索一个问题,首先就要把前人研究的得失弄清楚,这样才能探明已达到的水平,吸收已有的成就,并通过发掘资料和分析比较,力争超过前人的水平”;不然的话,恐怕就不免“在前人早已解决的问题中打圈子”。〔2〕在我看来,这既非无病呻吟,更非杞人之忧,自然亦非小题大做。舍此,无从谈起学术规范,也难以真正推动学术进步。翻翻我们的学术刊物,只要稍稍留心,即不难发现长期以来存在的重复选题、重复劳动、重复发表等“低水平重复”的通病——不妨归类为“炒冷饭”现象,事实上已经造成、并且正在继续造成原本有限的学术资源的严重浪费。学术论文的规范化建设的确应当引起每一个严肃的学术研究者的正视和关心。
由此引申而出的是如何公正对待前人及同时代人的研究成果的问题。应该说,这一问题同样是十分突出的。一般而言,凡学习或研究,均不能回避继承与创新的问题,这就要求人们不能随心所欲地割裂学术发展的自然而然的过程。具体说来,“我们每一个人的研究工作都是在借鉴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的,承认这种借鉴是学术工作者应有的科学态度”。然而问题在于,有人偏偏不承认这种借鉴。绝非个别的流弊之一是,“现在有的研究者明明借鉴了别人的成果却不愿意承认,引用了别人的观点或别人发掘的资料却不愿注明出处,似乎一切都是从他开始”。〔3〕此种指陈可谓淋漓尽致,入木三分。有的人也许不想听这种逆耳之言,或者不大情愿承认这种窘况,但事实恰恰就是如此。在我们相当多学术期刊所发表的相当多的所谓学术论文中,这种很可奇怪的“似乎一切都是从他开始”的现象,虽不好说比比皆是,但起码可以说是屡见不鲜。其为数之多、为害之甚,恐三言两语所能尽说。
我曾读过一篇论述马基雅维里主义与意大利法西斯的关系的所谓学术论文,单从注释看,引用了多种意文原版专著,然一查文末所附作者介绍,居然是河南某师专的崐在读专科生。钦羡之余,笔者亦不无疑窦:作为在读师专生,作者可能掌握像意文这样的小语种吗?一个普普通通的师专图书馆,可能收藏如此专门的意文原版著作吧?我只是有疑问,但未敢妄断。后经编辑部与该文作者联系、查证,文中所引注意文原版材料果然是辗转抄袭而来。尤其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这位年纪轻轻的“作者”竟话语轻松、满不在乎地答复编辑说,“我原以为这无关紧要。许多人都是这样做的,并不就是我一个人”。〔4〕呜呼!尚复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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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为耻、自欺欺人的现象,难道还少吗?何以如此?痛定思痛之后,让我们仍回到学术论文的规范化这一正题。
我们提倡立足于扎扎实实的第一手材料(这包括原文资料和原始资料),脚踏实地地推进学术研究。这里容不得半点弄虚作假,也要不得丝毫哗众取宠。我们反对那种无视他人劳动、不加任何说明即任意侵吞他人成果的丑恶作派,因为此种“劫掠主义”不仅无任何学术纪律可言,而且也无任何学术品德可言,与严格的学术规范格格不入。否则,流弊不除,伪劣日盛,长此以往,则学术前景恐不堪想像矣!
仍以学术论文的注释问题为例,正像不少有心人已经观察到、并公开指出的,“有的作品的注释都是外国学者的论著或外国档案资料,其实,不少是从中国学者的作品中转引的,作者并非都看到了原文。这是一种学风不够严谨、不够严肃的表现”。〔5〕此一语而中的,无庸多议。关于这一点,笔者亦有同感〔6〕:
有几种情况,似有必要稍加辨析。其一,不少人盲目地重外轻内,由此引出一种怪现象:有的论著宁愿引注外国人的一般著作乃至简易通俗读物,却不大情愿征引中国人的水平不在其下的成果。……其二,一部分人忽视、无视中国学者的成果,唯以己为重,对他人论著则漠然处之。_这恐怕也不能说是正常现象。_……其三,有的人虽在论著中吸收了他人成果,却有意无意地不加注明,给外行人一种似乎是所有论点皆论者独创的假象。其实,撰文、著书、作注释,本是一种正常的严格的学术范式,为的是说明某一论点或资料源自何处,这样既可方便读者查证,又是尊重引文原作者的劳动、同时也尊重自己的体现。甚至有的引文本系转引,却不作必要的说明,似乎是直接引用,以假乱真。如此流弊,泛滥学界,岂不哀哉?
与此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另外一个更令人不解、也更令人难堪和尴尬的事实:有不少专题论文乃至长篇论文,甚而至于连一个注释也没有,#O&——往往也不附有参考或阅读书目。这大约就更难说得上符合学术规范的基本要求了。事实上,“注释体例建制是学术研究规范化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方面,它表明作者对他人学术著述的尊重,以及自身从事研究的基点和依托;另一方面,亦有助于读者查阅相关文献,获得比较全面的信息;故完整而准确的引文注释,在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和意义。在国际学术交流日趋频繁之今日,建立一种规范化的注释体例,对于中国社社科学的发展显得尤为迫切”。〔7〕此言极是,此理甚明。每一个学问者恐怕都应对此深长思之。
学术论文的规范化还涉及到与国际学术界接轨的其他一些技术性环节。比如英文书名、文章名等的书写格式问题〔8〕、英文字母的大小写问题〔9〕、英文中的缩写符号的用法问题〔10〕,凡此等等,无不事小体大,都应引起人们的关注。
由失范而规范,亦即实现学术论文的规范化,非朝夕之功所能成就。欲达此学术佳境,须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共同作出持续性的努力和建设性探索。
古人云:“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愿我们为此而同行。$
注释:
〔1〕为了克服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及评价活动中的失范现象,《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暨《中国书评》编委会还专门于1994年11月中旬就此问题召开了首次学术研讨会,其主题即为“社会科学的规范化与本土化崐”。
〔2〕汪熙:《重视中国美国学的信息建设》。《美国研究》1991年2期,第158页。
〔3〕参见陶文钊:《“中美关系史研究:回顾与展望”学术讨论会综述》。《美国研究》1994年3期,第149页。
〔4〕参见周祥森:《略论我国世界史学界的某些流弊》。《史学月刊》1994年5期,第115页。
〔5〕参见陶文钊:前引文。
〔6〕拙著:《美国历史散论》。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7-18页。
〔7〕参见《中国社会科学季刊》编委会:《<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注释体例说明》。
〔8〕据观察,目前我国学术期刊所发表的论著涉及英文书名时,一般是打上中文书名号或者双引号,或者什么符号也不加;其实,如此运作并不符合英文格式。在英文中,规范的书写格式应是把书名排成斜体字或者加底线(涉及报纸、杂志名时亦复如此);至于文章,一般加双引号表示之。如果堂堂的学术论著连这些最基本的常识性问题都处理不好,那么就难保不引人见笑了。所幸亦难能可贵的是,我们也有个别刊物能在这些问题上领规范化之先,某些学人亦已留意于此。相形之下,或许是欧风美雨洗礼之故,台湾学人在诸如此类的规范化环节方面似乎更显得训练有素。
〔9〕与汉字字体的随意性不同,英文字母的大小写有着极强的规定性,某个字母的大写与否往往代表着特定的蕴涵。
〔10〕英文中的缩写符号与中文间隔号不同,尽管两者同样都是用一个圆点表示。比如,F.D.罗斯福中F.是Franklin的缩写,D.是Delano的缩写,在这里,F.D.罗斯福即不能写作F·D·罗斯福,因为后者的圆点意味着间隔号而非缩写符号。同样,按约定俗成的惯例,在中文里,以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为例,作为间隔符的圆点只能置于正中。同样的道理,富兰克林·D.罗斯福亦不能写作富兰克林 · D · 罗斯福。表面上,这似乎是属于“小儿科”,但我们的许多论文作者乃至一些大家恰恰在这些方面栽了跟头。信不信由你。
朱世达
(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
如果我们从清教徒牧师科顿·马瑟(Cotton Mather)的《为善散文集》(Essays to Do Good, 1710)算起,美国散文创作也快历时三百年了。继科顿·马瑟之后出现了本杰明·弗兰克林。他代表了年轻的一代,背离传统的排他主义和清教神圣的习俗而主张新的世界主义。他的《自传》(Autobiography, 1771-1790)最能代表当时文本和叙事风格。杰弗逊的《弗吉尼亚笔记》(Notes on the State of Virginia, 1785)奠定了他作为南方主要学者代表和18世纪美国主要思想家之一的地位。它表述了在南方社会中奴隶制与理性之间的复杂纠葛。它纯然用一种非常个人的笔调叙述一位思想家在矛盾的时代的心路历程。《弗吉尼亚笔记》在美国第一次有力地鼓吹了个性的自主、自由与平等。杰弗逊起草的《独立宣言》(1776)不仅作为一份向英国殖民统治宣战的檄文,而且作为一篇言词简练、毫无矫饰之意的文字而流传至今。正如杰弗逊自己说的,他只是希望这个文件充分“表达美国的思想”。
在《独立宣言》之前,美国的散文创作大都与当时的政治进程有关。最具代表性的著作如约翰·迪金森(John Dickinson)催使美国人谨慎、公正、谦恭、勇敢、善良和宽宏大量的《宾州农夫信简》(Letters from a Farmer in Pennsylvania, 1717-1768)、约翰·艾伦(John Allen)雄辩的、富有力感和经文节奏感的《关于自由之美的演说》(An Oration, upon the Beauties of Liberty, 1773)、查尔斯·李(Charles Lee)继承18世纪讽喻文传统的《小册诘问》(Striciures on a Pamphlet, 1774)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国会措施辩》(A Full Vindication of the Measures of Congress, 1774)。在文中,汉密尔顿力陈组织一个强而有力的政府的必要性,呼吁“张扬人类的神圣权利”。
在这一阶段的作品中最为引人注意的是汤姆斯·潘恩的《常识》(1776)。此书在数月之内即开印第二版,印数达10万册。在《常识》中,潘恩坚信,人权并不是一个法律与习俗的问题,而是天赋于人性之中。
圣·约翰·德·克雷夫科尔(St. John de Crevecoeur)的《美国农夫信简》(Letters from an American Farmer, 1782)描述了一个摆脱掉“屈辱的附属地位、贫穷和毫无成果的劳动”的美国。在他的笔下,美国赢得了自尊,开始执行“新的原则”和“新的思想”。克雷夫科尔在信简中用一个非常普通的农夫的口吻叙述所见所闻,毫无矫饰,毫无做作之态。关于风格,他有一句名言:“如果文章写得不那么优雅脱俗,它们将散发林间的馥馨。”这正是美国散文风格和写作理论最形象的表述了。
在美国散文创作史上最具划时代意义的事件莫过于以爱默生为首的新英格兰超验主义者的兴起了。超验主义者的贡献就在于在理想主义的旗帜下重新审视了美,解放了美国思想。他们认为,文学“必须保持与自然最原始的关系”,使美国文学,包括散文创作,从模仿英国及欧洲大陆的风格中脱颖而出,开创了美国文艺复兴时期。作为一场融欧洲与美国思想潮流于一体的思想运动,它催生了美国散文一系列经典之作:《自然》(Nature, 1836)、《美国学者》(The American Scholar, 1837)、《知识的自然历史》(Natural History of Intellect, 1893)、《瓦尔登湖》(Waldon, or Life in the Woods, 1854),等等。爱默生的散文,特别是他的演讲,令人感到亲切,富有一种奇异的带有强烈个人色彩的声音;如果我们将他的散文与查尔斯·兰姆的随笔相比,便会发现在他的端庄凝重的说教之中每每流溢出特有的富有魅力的睿智、幽默感和文学、哲思的深度来。他的言词文本雄辩有力而辉煌,语调变幻莫测,显示出他的深奥的文学技巧来。
1831年爱默生的妻子逝世,留给了他一笔财产,使他有可能辞去波士顿第二教堂的圣职而到欧洲去旅游。其间,他会见了当时的文学名人,诸如英国诗人、散文家瓦特·兰德(Walter Savage Landor),诗人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华滋华斯(William Wordsworth)和苏格兰散文家、历史学家卡莱尔(Thomas Carlyle)。特别是他在苏格兰乡间会见了卡莱尔之后,开始了两位文学家的终生友情和通信。
当爱默生1837年作《美国学者》演讲时,梭罗正从哈佛大学毕业。现在无法了解梭罗是否亲自聆听爱默生的演讲,但梭罗一生实践了爱默生在《美国学者》中的召唤:更多地关注美国本土,追求美国本土的独创性。对于梭罗,自然是一本教科书,通过自然界发生的事实来理解世界,于是世界便成了一个供人阅读、品味、咀嚼的整体。他希冀过简单的生活。他说,“我之所以走进林间并不是想生活得便宜些或者更昂贵些,而是想以最少的麻烦做些个人想做的事。”因此,他的文字细腻而自然,充满了一个敏感的作家和一个深思熟虑的哲人对大自然的至诚的感受和感动。
1861年到1865年的内战开创了一个新的美国文学的时代,正如葛屈露德·斯泰恩(Gertrude Stein)所说的,内战之后美国实际上已开始创造20世纪了。内战无疑成了美国史上的“第二次革命”。正如哲学家乔治·萨塔耶那(George Santayana)在1911年所简练概括的,内战之后的文学,是一种“斯文的”文学。斯文传统的主要代表和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和威廉·迪恩·豪厄尔斯(William Dean Howells),在美国资本日益集中和垄断的情况下企图缓和镀金时代的种种残酷,对现实缺乏正视的勇气,每每耽于往昔美好日子的回忆,在秽行、暴力和庸俗面前退却不前。因此,他们无法正视他们所处的时代的各种重要的问题,更遑论理解和表述他们了。这种斯文传统必然也会影响散文创作。作为散文家,他们虽然高举美与现实主义的旗帜,但无法直接面向最广大的美国人。
在20世纪初期,H.L.门肯(H.L. Mencken)和乔治·让·内森合作编辑《时髦人士》(The Smart Ser),发表了不少佳作。门肯以尖厉的讽喻抨击半世纪来弥漫于美国文学、法律、教育、宗教与道德的斯文传统,攻击清教主义。此时,以范·韦克·布鲁克斯(Van Wyck Brooks)和伦道夫·伯恩(Randolph Silliman Bourne)为首鼓吹建立美国的民族文化。于是,产生了布鲁克斯的论述美国文学崐的《美国快成年》(America's Coming-of-Age, 1915)。布鲁克斯主张将亨利·詹姆斯的“高雅趣味”(high brow)和马克·吐温的“低等趣味”(low brow)融合在一起以产生一种“中产趣味”(middle brow)来。但形式主义者否定了布鲁克斯的主张。他们的偶像是专事写作技巧,而对政治、道德和社会漠然的“艺术家”,在他们的心目中,这类艺术家最完美的表述便是庞德(Ezra Pound)与海明威的结合。
海明威所追求的与现代生活相匹配的艺术形式与风格不仅对20世纪美国文学,而且对许多其他国家的文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海明威的写作继承了马克·吐温、斯梯芬·克莱恩(Stephen Crane)、安德森(Sherwood Anderson)、庞德的传统,创造了一种简约的、精练的、紧凑的散文文体。他认为,“冰山在海里移动很是庄严宏伟,这是因为它只有八分之一露在水面上”,这就是说八分之七蕴含在水中,深藏而不露。在海明威看来,文体、形式与内涵是三位一体而不可分割的。正如赫·欧·贝茨(Herbert Ernest Bates)所指出的,他是一个手拿板斧的人,斩伐了整座森林的冗言赘词,剥下了句子长、形容词多得要命的华丽外衣,以谁也不曾有过的勇气把英语中附于文学的乱毛剪了个干净。他的创作是现代英语文体的里程碑。
对于海明威文风的形成,斯泰恩的文学实验主义起了极大的启示的作用。斯泰恩喜欢使用极简单的、极普通的词汇写作,将它们用一种令人惊讶的方式安排在一起。她曾经说过,她喜欢句子,在她的写作中,句子是整个组织的单位结构。她善于使用重复的句型,以取得一种她称之为“语言的余象”。她相信,通过将人们熟稔的形式加以打乱的文学技巧、故意使用非文学语言和非文学结构,她的文字能得以深入到读者的感觉中去,并引起真正的反响。
《时代周刊》(1923)、《幸福》(1933)、《生活》(1936)等大众杂志在二、三十年代相继出版。它们主要向读者提供社会生活的事实与信息。那些既无时间又无耐心阅读篇幅极长的书籍的读者可以阅读它们,以获取对世界和社会的了解。随着这种对及时报道的信息的需求日益增长,于是各种专门适应各类读者需求的杂志就应运而生。大众杂志的出现对作为纯文学形式之一的散文无疑是一个历史性的挑战。面对这个挑战,散文家如门肯、瑟伯(James Thurber)、爱德蒙·威尔逊(Edmond Wilson)、李普曼和E.B.怀特(E.B. White)为保持散文的文学地位作了不懈的努力。特别是E.B.怀特,在《纽约客》等杂志发表了大量的散文,或谐谑,或叙事,或感伤,或怀旧,一树一木,一人一事皆成文章,保持了其文学的传统。
在对信息需求日益高涨、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潮流下,在美国60年代产生了新新闻主义。以汤姆·沃尔夫(Tom Wolfe)、盖伊·塔利斯(Gay Talese)、约翰·麦克菲(John Mcphee)、乔·迪第恩(John Didion)为代表的一批作家试图以新闻为载体,以文学的手法,创造出一种新的文体风格,以适应现代社会读者的趣味。新新闻主义对散文创作也产生了极深远的影响。美国现代散文一方面顺应了读者对于信息的需求,同时又保持其传统的文学风格。詹姆斯·鲍德温(James Baldwin)、琼·迪第恩和艾妮·迪拉德(Annie Dillard)的散文都成为美国当代文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综观美国散文,它的思辨性是非常突出的。无论是爱默生的散文与书信,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的《习惯》(On Habit, 1915),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的《霍桑论》(1850)还是弗洛斯特的《诗教》(Education by Poeiry: A Meditative Monologue, 1930),读者都可以从其中感受到深邃思想无比震撼的力量。他们既是散文家,又是思想家、哲学家,时而机智,时而幽默,时而冷峻,纵观历史和社会,剖析人生,纵横捭阖,既深刻又气度非凡。美国散文另一个鲜明特点则是它的写实性。大多文笔自然,不做作,不矫饰,极少风花雪月、绯丽雕凿之作。梭罗的《瓦尔登湖》与《冬日漫步》,海明威的《战时奖章贱卖》(1923),福克纳的《记舍伍德·安德森》(1953),阿伦·考普兰(Aaron Copland)的《怎样听音乐》(1939)就是明证。美国散文的幽默感也是非常显明的。詹姆斯·瑟伯在《大学生活二、三事》(University Days, 1933)中描述的顽愚不堪的学生每每让人忍俊不禁,而埃迪丝·华顿(Edith Wharton)在《亨利·詹姆斯问路》(Henry James Asking the Way, 1934)中栩栩如生地刻画了一个书生气十足而又过分自信的作家形象。即使富有英国传统的描写个人境遇与心情的散文也赋有自己独立的美国品格。尤崐多拉·韦尔蒂(Eudora Welty)在《寻觅一个声音》(Finding a Voice, 1984)中不动声色地娓娓叙述她的父亲、母亲、她对他们的爱以及父母亲之间终生不渝的爱,她使用的文字是浅显的,几乎没有什么形容词,然而在字里行间却震荡着何等的激情的力量!E.B.怀特的名篇《猪之死》(The Death of a Pig, 1977),写的是作者与他养的一头猪之间的感情,整个篇章按时间顺序用事实铺垫,然而作家的笔触逼真地描绘了一个颟顸而痛苦的美国人。马尔库姆·考利(Malcolm Cowley)《八十自述》(The View from 80, 1980),描写了老人执拗的心境,由正80年华的冯亦代先生译出,读来让人感到亲切而颇有人生的启迪。菲兹杰拉德(F. Scott Fitzgerald)在《少年得志》(Early Success, 1937)中描写了自己在叩敲文学之门时的心情,成功使他踌躇满志,却也“使人对跟意志力相对立的命运产生几乎是神秘主义的观念”。现代美国散文的趋向,我们大致可以从汤姆·沃尔夫的《天才之境》(Land of Wizards, 1986)和琼·迪第恩的《送回家》(On Goging Home, 1966)、《商场》(On the Mall, 1979)和《漫话记笔记》(On Keeping a Notebook, 1969)中有所颖悟了。作家对“事实”非常执着,文字口语化,信息量大,但不太讲究句式与谋篇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