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研究》1996年第1期
玛利亚的传统价值和夏娃的独立意识
——十九世纪中叶美国妇女作家及其笔下的女性形象
金莉
【注释】金莉: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系副教授。【注尾】
1855年,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曾致书出版商,忿忿不平地抱怨道:“美国如今已经完全沉迷于一伙该死的拙劣文学妇女。如果人们沉醉于她们这些人的垃圾作品,我便没有成功的机会了。况且,即使我得到成功也会为自己感到羞愧。《点灯人》一版再版,成功奥秘到底何在?还有其他哪些同类小说?这些小说水平不可能比《点灯人》更差,不过它们也不需要比它出色,因为这类小说怎么都能销售到10万册以上。”〔1〕霍桑当年的牢骚今天读起来耐人寻味,因为它无意中向我们披露了这样一个历史事实:美国妇女小说在19世纪中叶达到了空前繁荣的程度,并且是当时最受社会欢迎的文学形式。
然而到了19世纪末,美国绝大多数妇女作家却被贬入冷宫,其作品也遭到尘封无影的厄运。直到20世纪70年代,随着美国女权运动的兴起和发展,美国文学界才开始重新评价美国文学,美国19世纪妇女小说在过去二三十年里也重新引起了文学评论界的重视。众所关心的焦点之一就是如何评估美国文学中被女权主义文学评论家桑德拉·吉尔伯特(Sandra M. Gilbert)和苏珊·格巴(Susan Gubar)称之为“女性文学传统”的这一部分。〔2〕对于女性文学传统的意义和特点,文学评论家歧见林立。直到最近几年,分歧与争论基本徘徊于19世纪妇女小说到底是宣扬还是颠覆了男权社会所规定的妇女传统价值观。早期的文学批评,尤其是男性文学评论家的文学批评,甚至很少涉及到女作家的作品,即使偶尔谈到,也往往是片面和带有偏见的。其中赫伯特·布朗(Herbert Ross Brown)颇有影响力的著作《美国的感伤小说》(1940)便极有代表性。布朗把这些妇女作家统统称之为感伤小说家,把她们的小说看作是对“女性领地”,是对传统女性观念的颂扬。〔3〕与这种观点相左的是早期的一些女权主义评论家,她们开始向男性文学评论标准挑战,认为这些妇女小说颠覆了夫权社会的价值观。女性批评的激进派代表海伦·帕帕施维利(Helen Waite Papashvily)在其评论作品中采取了与男评论家截然对立的立场。她为这些妇女小说大声疾呼,毅然称之为“女性反抗指南”,是“由妇女酿成并用来摧毁其共同敌人的毒汤毒药”。〔4〕
近期的女文学评论家逐渐认识到19世纪妇女小说的丰富内涵,因而努力全面地、公正地去发掘和评价这些作品。尼娜·贝姆(Nina Baym)的《妇女小说》(1978)便是研究19世纪妇女作家的一部力作,代表了女性评论家在这方面做出的不懈努力。贝姆认为这些小说反映出“一种温和的、有限的、或是实用的女权主义”。〔5〕她为这些女性小说总结出一个基本模式,即这些小说都是关于女主人公在一个敌对的社会环境里历经磨难而最终获得成功的故事。另一位女评论家玛丽·凯利(Mary Kelley)的论著《私有妇女和公共舞台》(1985)揭示了这些“文学家庭妇女”所具有的家庭妇女和社会知名人物的双重身份和由此产生的独特经历,探讨了这些女性之所以走上文学创作之路的社会环境和个人条件。〔6〕这些评论专著的出现反映了美国文学批评领域中女评论家正在朝着创立新型文学评论的方向迈进。
两元性的文学形象美国以往的文学批评中往往把妇女小说中女性主人公截然归为某一类型范畴——或是贤妻良母式的传统女性,或是大逆不道的反叛人物。这是西方分析研究方法的特点,但同时也是其不足之处。20世纪初的德国社会学家M.韦伯(Max Weber)提出了“纯理型”(ideal type)的概念。这种概念是社会学家根据自己的理论和思维提出的一种观点,用来揭示某种社会现象的主要特征。纯理型不是社会现实,它是一种逻辑性的纯概念与思维产物。它概括现实事物的基本特征,代表典型的事物。〔7〕美国文学评论界中把19世纪妇女小说或是看作歌颂或是看作颠覆传统价值观念的绝对界定方式显然受到纯理型分析方法的影响。虽然利用纯理型方式可以以简单明快的方式确定人物模式,但这种分析方法的弱点是过分强调极端的或两极现象,因而忽视了两种类型之间的联系,忽视了文学作品人物的复杂心态和发展过程。本文的目的就是探讨19世纪妇女小说中两种现象的并存,并力图揭示两者之间的内在关系与矛盾统一。
我认为19世纪美国妇女小说具有双重性质。这些妇女作家所塑造的女性形象包含着两种特点,在她们身上,我们既可以看到玛利亚具有传统价值观的妇女形象的品质,又无疑可以发现有夏娃富有独立意识的女性精神的性格。在西方文学遗产中,玛利亚和夏娃是女性形象塑造的两个基本原型,而这两个原型又代表了两种截然对立的性格特征。前者柔弱温顺,后者则刚强独立;前者唯命是从,屈从于命运的安排,后者无视权威,敢于向命运发起挑战;前者被描绘成至善完美的母亲和妻子,满足于自己扮演的家庭角色和受奴役的地位;后者在家庭里享有与男性较平等的关系,甚至与男性平起平坐,成为家庭的决策人。19世纪妇女小说中的女性形象正是这样两种性格的结合体。必须指出的是,这些文学形象的创造者自身的经历就体现了这样一种两元性。可以说她们自己就是玛利亚和夏娃形象的结合体,她们的经历就是传统价值观和反传统独立意识的矛盾统一。
美国19世纪妇女小说正是塑造了综合这样双重性格的女性形象。她们既是孝顺听话的女儿,慈爱善良的母亲,忠于职守的妻子,同时又是个性刚强,具有独立意识的个人。她们品格高尚,富有牺牲精神,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兢兢业业扮演传统的性别角色,并殚精竭力地把家庭筑成温馨的小窝;但当她们生活中的男人出于种种原因——体弱多病,软弱无能,逃避责任——未能为家庭承担义务时,她们则勇敢地担负起家庭的全部责任。而更为可贵的是,她们打破了妇女只能围着锅台转的枷锁,迈出了禁锢她们的家门。通过从事那些传统上一直被男性垄断了的职业,她们赢得了经济和精神的双重独立,从而不仅成为自己家庭的支柱,并且作为掌握了自己命运的独立的个人生活在家庭和社会之中。
本篇论文将着重讨论极有代表性的五位美国19世纪妇女作家和她们的作品。这些作家在自己生活的时代全都属于成功的职业妇女。在19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之间,这五位作家——E.D.E.N.索思沃思(South Worth, 1819-1899),苏珊·沃纳(Susan Warner, 1819-1885),范妮·弗恩(Fanny Fern, 1811-1872),奥古斯塔·埃文斯·威尔逊(Augusta E. Wilson, 1838-1909),路易莎·梅·奥尔科特(Louisa May Alcott, 1832-1888)——发表了她们的大部分畅销作品,并在美国文学市场上享有盛誉。这五位作家,就其名望和作品的销售量来说,堪称19世纪中叶一大批妇女作家的杰出代表。而正如上面所指出的,她们又都是极其称职和负责的家庭妇女,肩挑着家庭的重担。她们正是以自己的经历和作品深刻反映了玛利亚与夏娃这个两元性文学形象模式。
“她们自己的文学”〔8〕19世纪中叶的美国妇女小说是妇女自己的文学。这些作品出自妇女之手,以妇女为写作对象,又为妇女而作。“家庭”,这个由男性主宰、但又被社会界定为妇女特有的领域,便形成了这些小说的主要写作范围。正如赫尔辛格(Elizabeth Helsinger)等评论家所说,妇女作家艺术上的局限性恰恰证实了她们的生活的界限。〔9〕当男性公民在处于社会开拓时期的商界,政界,甚至于战场发挥才干时,妇女的天地则只有家庭。妇女,尤其是白人中产阶级妇女,被禁锢在她们“适当的位置上”,很少有机会体验到开发边疆、航海捕鲸、竞争激烈的商业的生活。正因为如此,这些中产阶级妇女作家以手中的笔描写了她们最为熟悉的世界,描写了妇女的生活——她们的追求、她们的理想、她们的压抑以及她们的反抗。这些主题适应了广大妇女读者的需求,并和她们的生活紧密相关。而这些小说所反映的两种矛盾冲突,归根结底就是玛利亚式的对传统生活模式的屈服和夏娃式的对独立平等理想的追求。
这些妇女写作的时期正值美国夫权统治下的社会推崇“真正女人”的传统道德标准,其信条的中心点就是要把妇女,特别是中产阶级白人妇女,禁锢于家庭之中,扮演社会所规定的女儿、妻子和母亲的角色,并以这种无形的枷锁,阻碍妇女的个性解放。这五位女作家,如同那个时代大多数的妇女作家一样,都出身于中产阶级盎格鲁-撒克逊后裔的白人家庭。她们富裕的〔或曾经是富裕的〕家庭境况和有知识的家庭背景为她们提供了受教育的机会,尽管这种教育的目的是使她们接受社会的传统价值,成为合格的中产阶级家庭主妇,而决不是用来为她们未来的职业做准备。这些天赋卓异的女性如果不是其所处时代的性别歧视,极有可能会像她们的父兄一样,在社会的各个领域施展才能。是社会对妇女的压迫使她们走上了一条不平常的生活道路,使她们具有职业作家和家庭主妇的双重身份。她们所受的教育在她们生活的某个阶段转换成谋生的手段,乃至彻底改变了她们的命运。她们还是生活在家庭这个社会所限定的小领域之中,然而她们的写作活动和作品的出版又使她们置身于一种非传统的妇女生活模式,使她们成为独立的个体。作为职业作家,她们赢得了社会的承认,但是知道她们依然属于家庭这个妇女特有的领域。尽管这些妇女从传统的家庭妇女变为职业作家,她们从来就没有也不能脱离家庭。这正是19世纪男女作家的不同之处。19世纪的妇女作家一再表明她们能把职业作家的社会角色与为人妻母的家庭角色结合起来。在这一点上,这些女作家身上玛利亚和夏娃的双重品质充分表现了出来。
这些文化妇女的成功值得我们深思,而她们的生活经历无疑又为我们今天研究那个历史时期的妇女小说提供了宝贵的资料。了解这些作家的生平对我们正确评价她们的著作至关重要,其原因就在于这些作家本身经历就代表了她们所塑造的文学形象,反映了作家、作品和所处时代的关系。而这种作家和作品的紧密关系正是妇女小说的一个重要特征。同时,由于这些女性的生活轨道背离了夫权社会传统模式,她们的写作又使她们超越了妇女作为女儿、妻子和母亲的传统角色。这些女性实际上是通过她们的作品,与读者分享她们的奋斗、苦乐和成功。她们书中的女性经历因为源于她们自己的经历而真实可信,而她们也通过小说和自身榜样鼓舞了读者,并为读者提供了一个新的角色模式。既然自立自强可以改变自身的命运,小说的读者就可以借鉴这些令人鼓舞的榜样,争取自身的独立和平等的社会地位,从而改变自己的生活。
美国女评论家巴巴拉·韦尔特(Barbara Welter)曾把19世纪美国社会所提倡的“真正女性”模式归纳为四种基本品质:虔诚,贞洁,顺从,持家。〔10〕如果我们用这些标准来衡量当时的妇女小说,书中的女主人公显然符合其中三项标准,却与“顺从”这两个字相悖。19世纪妇女小说情节曲折、人物众多,但主题表现从整体上来说是异曲同工。这类小说通常以刚刚开始生活历程的年轻女子为主人公,通常讲述的也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在独立无助的情况下依靠自己的努力和奋斗走上了成功之路。〔11〕这些女主人公虔诚,贞洁,以家庭责任为己任,但又意志坚强,具有高度的独立意识。女主人公在其成长过程中认识到只有自立才能自救,才能真正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这些小说就是一部妇女成功的奋斗史。
纷繁的妇女小说大多可以归结到两种类型。在第一种类型中,小说以一种传统的妇女生活模式开始。在这一点上,许多妇女作家和她们的女主人公有着极其相似的经历。她们受传统的教育长大,以社会为妇女所限定的传统模式开始自己的生活,扮演着为人女、人妻、人母的社会二等公民的传统性别角色。在她们的心目中,玛利亚就是神圣的化身和行为的典范。这些女性或许可以在玛利亚崇拜中走完自己的整个人生道路。然而,她们的家庭失去了作为社会法定家长的男性,失去了男性的经济和精神支持,这就造成了她们的不幸。是社会对妇女的压迫和歧视教育了她们,使她们认识到传统的生活道路是行不通的,勤勤恳恳、唯唯诺诺的传统妇女生活模式救不了她们。为了亲人,也为了自己,她们必须向命运挑战。女作家E.D.E.N.索思沃思和范妮·弗恩便是这样改变了她们的人生道路,从而改变了自己的命运的。索思沃思在成为两个孩子的母亲后遭到丈夫的遗弃,弗恩则是在丈夫突然病故后一夜之间变成带着两个幼儿的寡妇。极具启发意义的是,这两位妇女在走上文学之路之前都曾进行过别的尝试,都曾试图以做洗衣工,缝纫工,教师等传统方式来养活自己和孩子。只是在这些努力都无法使她们改变依赖别人的命运时,她们才拿起了笔,依靠自己的力量获得了经济独立。她们两人的遭遇在她们的小说《被遗弃的妻子》和《露丝·霍尔》(Ruth Hall, 1854)中得到了真实的再现。在苏姗·沃纳的《宽宽的大世界》(The Wide, Wide World, 1850)一书中,女主人公海伦自幼生活舒适,无忧无虑,骤然之间因其父破产而被抛进宽宽的大世界,孤立无助地在挣扎中生活。正如女评论家安·伍德所说的那样,如果妇女的领域真是在家庭里的话,那么男人为什么不使她在那里待下去呢!〔12〕当这些妇女失去了生活依靠和保障以后,她们所选择的只有这一条自立自救的道路。这些小说的女主人公性格刚强,具有强烈的独立意识,并且又富有责任感。她们正是本着改变自己命运和保护自己亲人的信念,勇敢地向命运提出了挑战,才获得成功的。
这个时期妇女小说的第二种类型的主人公是一些才华横溢,胸怀大志的女性。是夫权统治的社会为她们界定了活动范围和生活的轨道,把她们囿于传统角色的小圈子。她们的内心深处萌动着夏娃的叛逆本性,对传统生活模式和传统角色的不满成为她们改变生活道路的主要动力。于是,她们较有意识地反抗社会强加到她们身上的束缚,立志走一条独立的道路,按照自己的理想模式安排自己的生活。这种类型的一个典型代表是路易莎·梅·奥尔科特小说《小妇人》中的女主人公乔·马奇。乔自幼便因为自己不是个男孩而遗憾不已,她羡慕男孩子的自由和特权——雄心大志和敢作敢为是那个社会对于男性特许的行为。但作为一个女孩子,她得学会温存,贤惠,驯服,完成从少女到妻子和母亲的过渡。乔不爱女红爱读书,声称要干一番大事。她的愿望就是成为一位有成就的作家。她“要写书,要赚大钱、出大名”。〔13〕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乔全身心的投入进去。“每隔几周乔就把自己关到屋里,穿上她的写作服,用她自己的话来说,‘陷入了一股漩涡’,全神贯注地写着她的小说,直到完稿心灵才能得到平静”。〔14〕乔在尝试一个自古以来就属于男人的职业。通过写作,乔冲破了社会加在妇女身上的种种束缚,闯出了一条与传统妇女角色不同的路子。埃德娜,奥古斯塔·埃文斯·威尔逊的《圣·埃尔莫》一书中的女主人公是这一类型的又一代表。埃德娜幼年失去双亲,后来被一富妇收养,并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她超常的智力很早便显露了出来。埃德娜不愿过寄人篱下的生活,决心凭自己的力量养活自己。埃德娜相信女人与男人能力和智力相当,立志干出一番事业,并且充满了成功的自信。如果说许多女性是出于生活所迫走上自己谋生的道路的,埃德娜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道路。面对生活的各种诱惑——包括那位富妇提出正式收养她的要求和几位有钱人的求婚,她毫不动摇。她拒绝像社会上大多数妇女那样,默默无闻地度过自己的一生。埃德娜没有放弃自己的生活目标,并在这种精神鼓舞下,义无反顾地走出了家门,闯入了男人一统天下的社会,最终成为一位蜚声文坛的作家。不同于美国文学中常见的那种把职业妇女描绘成老处女的歪曲手法,在这些小说中,这些女性并未抛弃家庭而不顾。如果说她们注重自身的发展,她们一刻也未曾忘记自己的家庭责任。她们是作家,也是女儿、妻子、母亲。她们在成为成功的职业妇女的同时,也都是成功的家庭妇女。
19世纪女作家以及她们书中女主人公的生活道路为广大妇女读者树立了榜样。即使作为20世纪的读者,我们也禁不住为她们的精神所感动。她们的奋斗方式虽不同,支撑着她们的是一种共同的精神:自立自强。而正是在这种精神鼓舞下,这些妇女取得了她们应有的权利。需要指出的是,夫权社会的压迫使这些妇女认识到只有首先取得经济的独立,才能取得真正意义上的平等。19世纪的夫权社会剥夺了妇女对财产的支配权,规定了男人对家庭经济大权的垄断,从而使妇女变为男人的附庸和奴隶。因此妇女要站立起来的第一步,便是要在经济上站起来。弗恩的小说《露丝·霍尔》中主人公露丝在丈夫死后,带着两个女儿备受饥寒。在饱受歧视和白眼之后,她终于下决心要依靠自己的力量改变自己的命运。“只要能取得独立,她会很高兴地养活自己,即使是日夜操劳,她也毫无怨言。”〔15〕而且露丝充满了必胜的信心。“我知道我能行,我一定能办到”。〔16〕抱着一定要取得经济独立的信念,她拿起了笔,最后成为成功的职业作家。她使家庭摆脱了贫困,为两个女儿带来了幸福,也使自己变成了一个不同的人。索思沃思的《被遗弃的妻子》(The Deserted Wife, 1850)一书中的女主人公黑格被丈夫遗弃后毅然登上舞台,以她洪亮美妙的歌喉,为自己和孩子赢得了经济保障。在这些小说里,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女主人公在书的结尾无一例外地成为一个全新的人,成为家庭的栋梁。而最惊世骇俗的事例莫过于女作家范妮·弗恩自己的举动了。弗恩从切身的体会中认识到经济独立的重要意义,因此在她成名后,不光是银行里有存款,自己买了房子,而且她在再婚时,还跟丈夫签订了一个婚前条约,说明她的所有财产,只属于她和她的两个女儿。〔17〕弗恩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打破了男人对财产的垄断,为广大妇女树立了榜样。
妇女走上自立自强的道路不仅使她们掌握了自己的命运,而且还使她们成为对家庭,对社会有用的人。奥尔科特的《小妇人》(Little Women, 1868)和埃文斯的《圣·埃尔莫》(St. Elmo, 1867)中两位年轻的女主人公乔和埃德娜从年幼时便胸怀大志,决心从事一些传统上只属于男人的事业。夫权社会对女性的种种限制使她们不满,也使她们认识到只有凭借自己的奋斗与拼搏才能实现自己生活的目标。乔具有独立意识的性格使她不愿作为男人的附庸或花瓶,无所作为地度过自己的一生。她因而拒绝了年轻富有的求婚者,最后嫁给了一个穷教授。在书的结尾,她和丈夫一起办起了一所充满了家庭气氛的学校。从这个意义上说,在这个“家”里,乔所扮演的角色就不仅仅是妻子和母亲,她的活动范围也不仅仅是在厨房里或火炉边,她的作用已经超越了书桌,延伸到了社会领域。埃文斯则在作品中成功地塑造了埃德娜这样一个女性形象:她渊博的学识令男性自叹不如,而她又性格刚强,毫不动摇地朝着自己的目标迈进。埃德娜热切地希望成为一名作家,用她所学的知识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用自己的笔,成为广大妇女读者的知心朋友和指路人。她坚信女人的智力不劣于男人,女人也能够影响社会,她更坚信作为妻子和母亲,妇女肩负着维护社会道德的使命,起着防止男人走上堕落道路的作用。尽管她选择的生活道路上充满了艰辛和诱惑,埃德娜矢志不移,扮演着她自己设计的、而不是社会规定的妇女角色。
当具有独立意识的女性懂得为自己的权益而奋斗、并以自己的努力改变了命运的时候,她们在家庭的地位也随之得以改变。诚然,19世纪的妇女小说常常采用一些传统小说模式,即以女主人公的结婚或婚姻生活作为故事的结尾。但这些模式又被赋予新的内容。首先,结婚的场面在这些书中往往一带而过,故事的大部用来描绘主人公的奋斗过程。小说结尾的婚礼则被作家看作经历过磨难而达到成功的女主人公所得到的回报。而更重要的是,在小说结尾的这些幸福的婚姻中,我们看到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男婚女嫁或卿卿我我的男女情爱,也不是一种男尊女卑的传统婚姻模式,而是一种较为平等的男女关系。这些女作家在书中使男性变得更加符合女性的理想。 《被遗弃的妻子》一书是以终于认识到妻子价值、进行自我忏悔的男主人公回到妻子身边来结尾的。夫妻之间从今之后不再是只以丈夫的意志为转移。丈夫不再是对女性颐指气使的主人,而妻子也不再是丈夫的奴隶,而是恢复了失去的尊严之后的新女性,是具有独立个性的人。《圣·埃尔莫》中原本堕落的男主人公在女主人公榜样的影响下,立志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小说最后呈现给读者的是把妻子奉为楷模的男人和集各种美德于一身的女人之间的结合。《小妇人》的结尾更是反映了这样一种比较平等的夫妻关系。乔和她的教授丈夫的结合首先体现了一种经济上的平等关系。学校的开办使两人同样为家庭经济作出贡献,对家庭事务同样具有发言权。更有意义的是,乔在家庭中所扮演的角色不是唯唯诺诺的家庭妇女,而是与丈夫在精神和智力上完全平等的个人。在这里,家庭不是湮没个性尊严的逆流,而是男女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的支撑点。小说《露丝·霍尔》的结尾不能不说是这类小说中更具有革命意义的代表。书中女主人公最后的成功不是以她的婚姻生活,而是以她成功的事业为标志的。作为一名享有声誉的职业作家,她在经济上的独立由她获得的10000元银行债券充分显示出来。在小说的结尾,女主人公告别了恶梦般的过去,充满信心地迎接自己新的生活。
美国妇女的“美国梦”19世纪妇女小说具有革命性的意义。这些小说的确是“家庭小说”,但它们描写的不是传统的家庭妇女。首先,我们在这些小说中看到的是一系列的女性光辉形象。这些女主人公生活道路荆棘丛生,但是她们对于自己的选择义无反顾,决不退缩。她们从不屈服于来自社会或来自她们生活中男性的压力。而且故事最终总是以她们达到其生活的目标为结局。从很大程度上来说,这些刻画女性“磨难与成功”的故事与美国文学中的重要主题“美国梦”所宣扬的那些“从破衣烂衫到腰缠万贯”的男性成功模式有许多相似之处。然而,这些小说中所展现的美国梦又有它独到而且更进步的一面,即这些女性的成功不能完全用金钱和社会地位来衡量。美国妇女的美国梦有着更深层次的内涵:女性夏娃式的独立意识和对于平等男女关系的渴望和追求。这种对于独立平等的渴望和追求是她们奋斗的动力,也是她们成功的象征。正是小说所体现的这种精神对于19世纪生活于夫权社会统治之下的广大妇女读者具有极其现实的意义。
18世纪英美小说中女性形象常常是以受害者的面目出现。其软弱无能的本性使她们完全依赖于男性、受控于男性,而且往往成为男性摧残和奴役的牺牲品。19世纪妇女小说一反这种传统,为妇女指出了一条如何成为一个人而不仅是男人的附庸的道路。这些小说真实地反映了妇女操劳挣扎的一生中所经历的磨难。她们不幸的家庭生活是夫权社会统治的结果,常常是由于男性对家庭的不负责任所致。在这些小说里,男性实际上是控制甚至滥用了家庭这个妇女特有领地里的经济大权的。19世纪男性美国文学中经常出现男主人公因厌恶和逃避文明社会的邪恶而躲进森林,进入边疆地区,甚至出海航行的描述。反之,这些妇女小说对于妇女所面临的问题提供的解决途径,不是临阵逃脱,而是勇敢面对。美国女文学评论家简·汤普金斯(Jane Tompkins)就指出,逃避是这些小说唯一不向读者提供的东西。〔18〕相反,这些小说的女主人公在充满了社会偏见、男性歧视和艰难困苦的生活面前表现出令人钦佩的勇气。她们的行为呼吁妇女挺直腰板,为自己争得平等的地位,使自己变成独立的个人。这类小说发出对幸福家庭的呼唤,实可视为妇女作家们对自己心目中理想化的家庭模式的渴望,表现了她们对所有家庭成员之间真正的互尊互爱和共同责任感的向往。它同时又鼓励妇女发挥自己的潜力,冲破传统的束缚,把自己的活动范围扩展到社会领域,与男性取得真正意义上的平等。这些小说正是体现了妇女对这些理想的向往和追求。
19世纪中叶妇女小说的最大读者群是妇女,尤其是年轻女性。美国妇女自19世纪才有可能把写作作为一种职业,而其写作对象又大都是妇女。当高等教育把妇女拒之门外,工作机遇几近没有,家庭又被限定为妇女的“特有领地”时,读书与写作便成为她们接受教育的途径,抒发灵感的工具,安慰心灵的良药。而且因为妇女小说通常以刚刚开始生活历程的年轻女子为主人公,这类小说比生活指南和礼品赠书更吸引人。对于一个大多数人只有初等文化程度的读者群来说,小说具有其独特的吸引力:它既不像诗歌那样伤感多情,又不像宗教小册子那样晦涩无味。阅读小说为女性提供了一种她们从传统教育制度中所得不到的文化教育。更重要的是,小说又为妇女提供了难得的精神食粮。她们可以从小说的主人公身上找到一些和她们自己经历十分相似的东西,从主人公的成功得到激励和鼓舞。小说世界可以说是大多数19世纪妇女唯一能够超越她们自己那种狭窄的生活小圈子和她们所扮演的家庭角色、看到自己的梦想成真的地方。卡西·N·戴维森关于早期美国小说的研究对我们学习19世纪文学仍颇有启发意义:“早期美国读者体会到她们的生活在小说世界里,即使不是在现实世界里,才变得较有意义。而就这一点而言,她们比起当代读者有着更强烈的动机”。〔19〕
从实际意义上说,19世纪妇女中的大多数只能在小说世界里实现自己的美国梦。因此,妇女小说带有一定的理想主义色彩。玛利亚和夏娃的完美结合,即便是在当今的社会中,也只是一种理想世界的反映。在男性统治的世界里,实现美国梦,对于妇女来说,比男性要困难得多。但是,也许正是因为这许许多多的障碍,使得妇女在内心深处更渴望以独立的人格和自我的奋斗实现自己理想中的目标。正是因为19世纪美国妇女小说反映了妇女的心声,迎合了她们的需要,才得以如此赢得广大读者的欢迎。反过来说,广大读者对这些小说不断的需求,使这些作品在当时的美国文学市场上保持了强大的竞争力。这种作品和读者的契合造就了美国文学史上那段独特的妇女小说昌盛时期。妇女文学拥有广大的市场、吸引了无数的女性读者,首先是因为这些作品力图在传统和反传统之间找到一种理想化的平衡,在提倡具备传统妇女美德的同时发掘独立自强的精神。这就引起了19世纪美国妇女的心灵共鸣。就此而言,霍桑的抱怨是颇带偏见的。
结束语美国文学在19世纪经历了第一次繁荣时期而走向成熟。这一时期被美国著名文学家F.O.马西森定义为“美国文艺复兴”。〔20〕然而,美国文艺复兴的成就并不仅仅局限于马西森和其他男性评论家所指出的五位男作家——拉尔夫·华尔多·爱默生(Ralph W. Emerson),亨利·大卫·梭罗(Henry D. Thoreau),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赫尔曼·麦尔维尔(Herman Melville),华尔特·惠特曼(Walt Whitman)——对美国文学作出的贡献。同时期活跃于美国文坛的还有一大批妇女作家,她们是美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经济效益上甚至超过她们的男性同行。本文中所讨论的五位女作家——索思沃思,沃纳,弗恩,埃文斯,奥尔科特——即是这些女作家的代表人物。她们因其作品真实地反映了19世纪美国妇女的生活与理想而享有极高的声誉。
19世纪中叶的美国妇女小说是美国文学上的一场革命。我们今天刚刚开始认识这些具有惊人的活力和多样性的作品的完整意义。妇女作家虽然不是以公开明确的政治态度改变社会的女权主义者,但是她们的作品真实地批判了社会偏见和性别歧视,有力地推动了妇女的解放事业。今天,对于这些被历史遗忘了的文坛人物和文学作品的重新探讨,冲破了美国文学的传统研究方式,代表了一种对美国文学经典范围的重新界定。文学评论将不再仅仅以男性价值为标准,前人对历史的影响也将得到重新评判。而只有在社会上真正实现了男女平等的时候,才能在文学领域实现真正的平等。也只有当人们摒弃性别偏见、首先以作品本身价值来衡量作家时,才会有真正的“幸福结局”。〔21〕
注释:
〔1〕Nathaniel Hawthorne, Letters of Hawthorne to Willam Ticknor, 1851-1864 (Newark, NJ:Carteret Book Club, 1910), p. 75.
〔2〕Sandra M. Gilbert and Susan Gubar, eds. The Norton Anthology of Literature by Women: The Tradition in English (New York: W. W. Norton and Co. , 1985), p. XXVII.
〔3〕参见Herbert Ross Brown, The Sentimental Novel in America, 1788-1860 (Durham: Duke University Press, 1940).
〔4〕Helen Waite Papashvily, All the Happy Endings: A Study of the Domestic Novel in America, the Women Who Wrote It, the Women Who Read It,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 (New York: Harper and Row Publishers, 1956), p. XVII.
〔5〕Nina Baym, Woman's Fiction: A Guide of Novels by and about Women in America, 1820-1870 (Ithaca: CornellUniversity Press, 1978), p. 18.
〔6〕参见Mary Kelley, Private Women, Public Stage: Literary Domesticity in NineteenthCentury America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5).
〔7〕George Ritzer, Classical Sociological Theory (New York: McGraw-Hill, Inc., 1992),p. 107.
〔8〕此标题借用Elaine Showalter的评论专著A Literature of Their Own一书的题目。参见A literature of Their Own: British Women Novelists from Bronte to Lessing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7).
〔9〕Elizabeth Helsinger et al., The Woman Question: Society and Literature in Britain and America, 1838-1883 (New York: Garland Publishers, 1983), Vol. III, p.53.
〔10〕Barbara Welter, "The Cult of True Womanhood, 1820-1860," Dimity Convictions: The American Women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 (Athens: OhioUniversity Press, 1976), p. 21.
〔11〕Baym, Woman's Fiction, p. 11.
〔12〕Ann Wood, "The Scribbling Women and Fanny Fern: Why Women Wrote," American Quarterly, XXIII (Spring 1971), p.23.
〔13〕May Louisa Alcott, Little Women or Meg, Jo, Beth and Amy (Boston: Little, Brown, and Co., 1915), p.153.
〔14〕Ibid., pp. 281-282.
〔15〕Fanny Fern, Ruth Hall and Other Writings, Ed. Joyce W. Warren (New Brunswick: Rutgers University Press, 1992), p. 115.
〔16〕Ibid. p. 116.
〔17〕Joyce W. Warren, "Introduction," Ruth Hall and Other Writings, Ed. Joyce W. Warren (New Brunswick: RutgersUniversity Press, 1992), p. XVIII.
〔18〕Jane Tompkins, Sensational Designs: The Cultural Work of American Fiction, 1790-1860 (New York: OxfordUniversity Press, 1985), p. 175.
〔19〕Cathy N. Davidson, Revolution and the Word: The Rise of the Novel in America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6), pp. 123-125.
〔20〕参见F. O. Matthiessen, American Renaissance: Art and Expression in the Age of Emerson and Whitman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41).
〔21〕参见Papashvily, All the Happy Endings一书的书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