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札记
——《美国早期现代化的两条道路之争》
罗荣渠
北京大学历史系
中国早期现代化时期曾出现过日本热,而当前中国现代化时期出现的是美国热。
自改革开放以来,贸易往来、留学、访问、旅游、探亲……把中美两国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十万八千里,清末维新诗人黄遵宪有诗云:“昔日同舟多敌国,而今四海总比邻。”今天中美关系也与此相似,变化实在太大了。
学术研究领域也同样发生了大变化。过去有一个时期,美国史的研究主题大多是围绕美帝国主义是怎样暴发起家的一类课题开展的,后来转向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一类课题,而今美国现代化的成功道路一类的新课题也进入学术殿堂了。
美国的历史很短,美国自身的史学研究也较易深入。我原以为,像美国这样一个学术发达的国家,有关杰斐逊与汉密尔顿这样赫赫有名的开国元勋的研究肯定是汗牛充栋,相当充分的了。对一个外国史学工作者而言,要在美国史中挑选新课题恐怕是很难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当张少华君从现代化的视角选定以汉密尔顿与杰斐逊有关美国早期发展道路之争即两种建国方略之争作为博士论文题目之后,检索了美国史研究的文献资料,才发现美国史学界有关汉密尔顿与杰斐逊之争的研究虽多,但绝大多数都是从政争、党争、民主与专制的角度来进行研究的,而从现代发展理论的新视角来认识问题的,则甚为寥寥。这使我恍然大悟:美国的自由学术研究也是颇有倾向性的,并非真是百花齐放。这样,何妨让中国学者也提出一家之言来争鸣一下呢?
在美国,对于汉密尔顿与杰斐逊的历史评价是早有定论的了。我在访问美国时早已获得很深的印象。君不见汉密尔顿只有一尊简朴的塑像竖立在华尔街头,而在华盛顿的辉煌的廊柱形纪念馆中却供奉着杰斐逊高大的巨型雕塑,俨然像一位尊神。同别的国家的历史编纂学一样,很多伟大的历史人物都是被后人加工粉饰过的。正如美国著名历史学家霍夫施塔特(Rechard Hofstadter)指出:“围绕托玛斯·杰斐逊而形成的神话,是美国历史上数量最多并给人印象最深刻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杰斐逊是美国民主政治传统树立的最大的偶像。但近几十年来,美国史学界对作为美国资本主义和工业化的杰出代言人的汉密尔顿的重要作用的认识,也在不断提高。人们愈来愈认识到:这两位在性格上、思想上、政见上都绝然对立的政治家,在美国早期建国史上,实在是相反相成,譬如水火,相灭相生,历史似乎开了这样一个玩笑:以汉密尔顿为首的联邦党与以杰斐逊为首的共和党人之间不可调和的政治斗争,最终还是以两条对立发展路线在实践中的调和而告终了。
对中国读者来说最关注还不是这场论争的戏剧性结局,而是影响美国现代化的两大趋向:以农立国,还是以工立国?
美国现代化的历史进程既不同于西欧,也不同于后来的东亚。它是欧洲移民在北美荒原上开拓的一个移民社会,移民们远涉重洋到北美大陆来创建自己的新天地,是力图摆脱欧洲的封建束缚,探寻自己的新生活与新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说,北美殖民地的开拓者实质上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早期发展主义者。但向什么方向发展呢?一是仿效正在发展新兴制造业的英国,在北美再造一个工商业繁荣的新国家,这是汉密尔顿的雄心大志;一是打破欧洲的旧制度,把工业留给欧洲,走独立自耕农的农业发展道路,在美洲建立和平、安宁的世外桃园生活,这是杰斐逊追求的理想。有一次,他甚至说希望美国以欧洲为鉴,在经济上像中国一样以农立国。应该说,摆脱了英国殖民统治而独立的美利坚合众国在当时是有理由自由选择不同于英国的发展道路的。
这场斗争的结局是人们已熟知的:在政治上,共和党人打败了联邦党人;在思想上,杰斐逊的激进民主主义战胜了汉密尔顿的保守集权主义;但在经济上,杰斐逊的政府却继承了汉密尔顿的大部分政策,甚至走得更远。例如,通过了比汉密尔顿时期更高的关税,成立第二银行,开创了美国保护制度,大兴制造业,并且推行了巨大的领土扩张政策,这实质上是执行了没有汉密尔顿的汉密尔顿路线。
杰斐逊在上台前拼命反对汉密尔顿的发展路线而在上台后却不断修正自己的路线去维护汉密尔顿的发展路线,这是为什么?俗话说:形势比人强。美国并非世外桃园,美国建国初期面临的一系列国内国际复杂形势,迫使理想主义的杰斐逊向现实主义转变,特别是拿破仑战争与1812年对英战争造成的严峻形势,粉碎了杰斐逊的农业立国的梦想,使他认识到追求独立的经济发展与建立大工业的必要性,从而逐渐转变了自己的政治立场,引导美利坚合众国的大船转变航向。杰斐逊在离任后不久(1809年),曾写道:“农工商三业平衡发展,对我们的独立来说确实是必要的。”这个深刻的新认识对美国后来的发展该是多么重要啊!
历史证明:汉密尔顿与杰斐逊都是美国历史出现过的旷世天才。就富于远见卓识,在现代化第一次浪潮刚启动时就能把握时代的航向,倡导联邦主义,把美国引向时代的主航道而言,汉密尔顿无疑是美国革命时代最具有创造性的人物,但只可惜英年早逝,壮志未酬,但他的理想在一个世纪以后终于变为现实。杰斐逊是一个伟大的民主主义者,但我认为他更伟大的是具有无私的胸怀。俗话说:识时务者为俊杰。他敢于放弃过时的观点,把政敌的观点化为自己的观点,把美国从险些失误的道路上拉回来。试想想看,大西洋彼岸的美国如果丧失了时代的机遇,它的未来将是怎样一种前景?当然,时代的大潮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即使误了第一班车,美国也会在第二班车赶上来,卷进大潮中去。但伟大人物的个人品质与行为趋向有可能加速或延误历史的机遇,则是确定无疑的。
美国建国初期的这场大斗争的历史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深入理解现代化的世界进程的富有启示性的案例研究,那就是,即使远隔重洋,脱离时代发展漩涡的中心地区,握有支配国家命运的最高权力,也不可能凭借一种美好的理想来构筑一个新世界。美国不同于欧洲的自然条件并没有为美国提供违背世界发展大趋势的另一条历史规律,这个新国家的领导人尽管具有在美洲建立和平的国家乐园的高尚理想,他还是终于把这个国家引向未来的工业—金融帝国的方向。但杰斐逊也具有超人的睿智。他在现代工业刚兴起的时代已预见到它的种种弊端,他憧憬人类的普遍和平与博爱,崇拜科学与理性、人权与进步,所有这些哲理与理想,都为美利坚合众国增添了长久的光辉。
任何伟大的时代都是人才辈出,群星灿烂。美国在建国初期出现了战功卓著而淡泊超然的开国总统华盛顿,勇于进取而搡守清廉的理财专家汉密尔顿,政治思想激进而行事审慎温和的人文主义大师杰斐逊,可说是这个年轻共和国的极大幸事。他们树立的光辉榜样风范百代,他们留下的远见卓识,是引导这个新国家未来发展的巨大精神财富。
中国古代大史学家司马迁说过:“述往事,思来者。”研究大洋彼岸美国这个国家短短数百年的历史,应着重研究其得以兴旺发达,在短短的时间内一跃而为世界头号强国的历史经验,以此为明鉴,对照一下我们古老的农业文明大国为什么在向现代工业社会大转变的历史时期中丧失机遇,一步步落后下来的。这应是今天中国的世界史研究的首要任务。早在中国的现代化启动初期,一些启蒙思想家就留心考察欧美国家的富强之道,其中特别是中国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他非常重视借鉴欧美的发展经验。他的民权主义思想就吸取了美国从杰斐逊到林肯的民主主义思想精华。他的民主主义思想也受到美国的发展经验的启示。孙中山曾写道:“今日之美国,吾人知其为世界最富强之国也,然其所以致富强也,实业发达也。”(《孙文文选》第七章《不知亦能行》)他后来亲手制定了推进中国工业化的宏大的实业计划。据近人的研究,这个计划很可能受到过汉密尔顿的“关于制造业的报告”的影响。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中国人在本世纪初就非常敏锐地注意到汉密尔顿的建国之道了。当然,这个问题尚需进行深入研究。
李剑鸣
南开大学历史研究所
我们研究美国历史,实际上是同一种异质文化进行交往和对话,两种迥然有别的文化精神必定汇聚于我们的心头,这就使得我们的研究成了一项富于重大文化意义的工作,但同时也使我们面临严重的文化隔膜问题。这一问题反映在文化心态方面,就是难以用恰当的态度和立场看待美国的文化体系;体现在跨文化领悟力方面,乃是不能准确把握美国文化的精神实质;也凸显在对许多具体问题的讨论中,即由整体把握的偏差引起具体评价的失误。从合理的人类文化关系格局来说,不同文化之间的交往应当建立在平等和开放的基础上,因而我们研究美国历史,应当对美国文化抱一种尊重和理解的态度,了解其基本特征,深入其堂奥,唯有如此方可开展学术性的和深层次的研究。
首先要关注的是我们的总体文化心态。在这方面存在几种倾向。一是纯粹以中国现时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来看待美国社会,评判美国的历史事件,裁量美国的各界人物,显现出文化心态的偏颇苛刻和武断专横;二是由于长期的政治高压和思想禁锢,使人养成一种以政治原则处理学术问题的习惯和寻求政治自我保护的本能,在对待美国历史文化时贯穿着有意或下意识的先入之见;三是对美国文化所知不深,对所探讨的问题及与之相关的因素知之不切或了解不透,常用一种与其研究对象风马牛不相及的语言来讨论问题,陷入无的放矢或隔靴搔痒的境地,其研究成果经不起推敲和检验。还有一种倾向则完全是政治性的,认为既然美国的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与中国迥然有别,同时又与中国长期处于一种甚为微妙的关系之中,那么就应当有一个先定的原则:对这个国家的研究,应当贯彻以批判为主的方针,对其社会发展中的成就只可作有限度的肯定。有人还习惯于把一些政治术语中所暗含的价值评判用于学术评价,因而在治学态度上是有失公允和严肃的。
众所周知,我们研究美国史的目的,主要在于加深中美两国和两种文化的了解和沟通,推动中国自己社会文化的发展,我们首先要面对的是国内读者。这是我们研究的基本出发点。因而我们决不能尾随美国学者之后人云亦云,不能一味以人家之是为是,以人家之非为非,而应当有我们自己的立场,提出我们自己的解释,使我们的研究具有“中国特色”。但我们同时又要明确,贯穿于我们研究中的中国立场,决不等于以中国固有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标准为评判美国历史的尺度,不是按照一时一地的短期需要来任意解释美国历史;〔1〕研究的中国特色,也绝对不是要把丰富多采的美国历史景象纳入由一些简单陈腐的教条所构筑的
某种模式之中。我们所要坚持的中国立场,应当体现在我们研究的目的上面,反映在我们的独立判断方面,表现在我们经历史和文化的积淀而形成的思维特性之中。我们如欲使研究富于特色,的确需要有自己的一套概念体系和评判标准,否则面对纷纭复杂的历史景观,除了茫然无措之外,就只有拾美国学者之牙慧了。但这种概念体系和评判标准,应当凝聚着人类的共同智慧,以人类的基本价值标准和道德理想为依托。我们知道,任何人都无可避免地受到其时代、社会、本族文化传统及特定的现实需要的制约,要与人类的共同智慧相沟通,要真正了解人类的基本价值准则和道德理想,必须经过长期的刻苦磨砺和修炼。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文化上的偏颇和隔膜,才能使我们的学术在服务于我们的社会需要的同时,仍然具有和国际学术界对话的支点。
西方学术发展中的一条深刻的教训就是,由文化的褊狭和自以为是所引出的欧洲中心观或“东方主义”,曾严重限制其研究的深入与全面。对于这种以学术形态出现的种族主义思潮,我们曾经深恶痛绝。但值得注意的是,强大民族的种族主义和文化中心观,容易引起人们的觉察和警惕,而欠发达国家在对待域外文化时所表现的自我中心立场和褊狭心态,则往往为人所忽视,或因“弱者的特权”而取得合理性。实际上,文化上的褊狭甚于地理上的闭关锁国,是一种更有害的自我封闭,对我们学术的发展所造成的长远危害,一时尚难以估量。
任何一种文化体系,在其自身存在和运转的环境中,都是合理的和优越的,不可以本族的文化标准来衡量其他文化体系的高下和优劣。在这个方面,人类曾经有过惨痛的经历和沉重的教训。自15、16世纪以降,欧洲白种人挟其技术和组织的优势,向外进行狂暴的文化扩张,完全漠视其他文化体系的价值,践踏异族文化的权利,给许多弱小民族和劣势文化带来无法用语言描述的灾难,中国亦曾身被此祸,贻害延及今日。在美国,盎格鲁白种人在处理和其他族裔文化的关系时,由于长期采取种族主义和文化帝国主义的立场,不是极力同化,就是横加歧视,给其境内许多少数族裔造成深重的劫难,其中尤以印第安人所受文化浩劫为甚。〔2〕可见,人类历史的经验教训一再表明,在文化上定于一尊或以自我为中心,只会阻碍人类文化的正常发展。
具体到美国史研究,我们所应取的正当的文化心态,应当是开放的和宽容的,我们要尊重和理解美国的文化体系,无论它在我们看来有多大优势或多少弊病,我们都要认识到,它是北美具体的自然和人文环境的产物,是美国人自己的经历和传统的凝结。我们在对它加以评价或评论时,一定要将它置于美国当时当地的环境和具体条件中,否则无论我们采用什么标准,都不免不是苛求于人,就是无的放矢。
不可否认,美国的文化传统中存在许多不好和有害的成分,如种族主义、使命意识和物质至上之类,其流弊早已为人所共知,用任何正当的历史评价标准来衡量,都是必须加以批判的。但这种批判决不是妄加指责,而是应在理解的前提下加以分析和辨别,只有这样才能把历史评价与政治批判区分开来。如种族主义,这原本是西方思想中的一股潮流,只是在美国泛滥尤甚。这种状况受到美国社会人
口结构中的多种族特征的制约。美国号称世界人种博物馆,其种族之多,民族之众,种族关系之复杂,都非其他任何国家所能比拟。然则美国的种族主义实际上仅是占主流地位的盎格鲁白种人歧视、虐待其他种族,这是白种人自恃其技术和组织的优势而骄横逞强的缘故,对此决无什么宽容可言;然而如果简单地把种族主义泛滥的责任归之于制度或政府,则未免过于笼统和浮泛。美国资本主义早期的狂烈扩张,的确是印第安人、黑人、华人等少数族裔主要的苦难根源,而美国政府系白人的政府,长期为种族主义推波助澜,当然也难辞其咎。但以美国的种族关系局面,对任何制度、任何政府来说,都是一个绝大的难题。内战以后,特别是20世纪以来,美国在从制度上消除国内种族主义方面,作了许多工作,从现今的美国法律中,很难找到种族歧视的痕迹,相反却有许多保护和优待少数族裔的法令,以致主流种族经常抗议对白人的“反向歧视”。然而,这一切并未消除美国社会根深蒂固的种族主义。在此时如仍完全把这笔帐记在制度和政治的头上,是否有欠公允?前苏联和前南联盟实行的制度不同于美国,但其民族问题之严重,并不稍逊于美国。可见种族主义之于美国(以及任何国家),绝非仅仅是由于制度和政府的缘故,而有着深刻的历史、文化和社会根源。
另一方面,一味赞赏和推崇美国文化,并认定某国非采纳美国方式不足以走向发达,这显然也不是对美国文化体系的真正理解和尊重,而实际与美国社会上和政府中一批人的文化扩张主义观点不谋而合。美国文化中固然有许多出色和伟大的地方,如经久的民主传统、对自由和权利的关注、发达的物质文明、活跃的社会流动等等,都是人类文化史上的惊人成就。然而细究起来,这一切正是美国具体的社会历史环境的产物,而且也只有置于这个环境之中才可以理解,才具有可能性和合理性。以美国民主为例,它并非起源于哲人的构想,而是美国民众生活方式孕育下的产物,是市民社会和国家力量的能动关系的展现,是美国社会变迁进程的逻辑归趋。美国民主在形成过程中固然吸收了欧洲的民主因子,但发挥更重要作用的是美国自然条件、人文环境、社会状况和历史进程等因素;而且,它还是奠基于特定的价值观和政治思想之上的。故其优劣利弊,都与它形成和运作的环境与条件密不可分。倘若撇开所有这些因素来泛泛谈论美国民主,进而主张加以推广或引进,都是非历史主义的。
极端的例子和反证总是存在的,以上所论仅涉及一般情况,其基本意思不外是强调,我们对待美国文化,正如我们要求别人对待我国文化那样,应当多一点尊重,多一些理解,多一份宽容,因为从最低的方面说,创造这一文化并生活于其中的,并不仅仅是那几个大“财团”及其少数“代理人”吧?更何况作为学术研究,原本要求在心态超然一些,在胸怀宽广一些,不必纠缠于无益的政治情结和有害的文化偏见。我们固然要反对妄自菲薄和唯洋是从,也须防止本位文化中心观。尊重和理解所涉及的文化体系,大抵也是一切从事外国问题研究的人所应持的基本态度。
美国研究中国问题的学者以及政府中从事对华政策决策的人士,往往遇到一种尖锐的批评,理由是他们不了解“Chineseness”,对于中国的文化精神所知甚少,而且也不给予应有的尊重。〔3〕反观中国的美国研究,我们对“Americanness”又了解得是否透彻呢?如果我们不入美国文化的堂奥,不对其基本精神和特征有所把握,的确无法对美国历史上的种种人和事做出恰当的评价,所发的议论很难中其肯綮,这样的研究结果自然不合历史学的宗旨。
一种文化的基本精神往往在其根本的价值观念中得到体现,准确把握美国文化的基本价值体系,也许就是突破文化隔膜的一个关键。所谓“准确把握”,不外是说既要按其本意来加以理解,又要将其置于当时当地的具体环境与条件中看待。“自由”、“平等”、“权利”这些我们所习见的词,正代表着美国社会的最基本最重要价值观念。它们在西方思想中自有其明确的定义,要了解其字面的含义并不很难;难的是它们在美国历史的不同时期,对于不同的人群或种族,其意义是大有出入的。所以,要做到“准确把握”诚非易事。
例如,“自由”这两个字,在美国历史上决不是一个空洞抽象的概念,而是和美国的社会制度、政府体制以及日常生活都有着至关重要的联系。
在领导美国革命的那一代美国人看来,自由乃是与生命等价的,是传之子孙的最好遗产。帕特里克·亨利的名言“不自由毋宁死!”已是尽人皆知的。小乔赛亚·昆西在他1774年的最后遗言中说:“当我的儿子年满15岁的时候,我要给他阿尔杰农·西德尼的著作,给他约翰·洛克的著作,给他培根勋爵的著作,给他戈登的《塔西陀》,给他《加图书信集》。但愿自由的精神与他同在。”〔4〕他提到的这些人的著作,都是倡导自由精神的经典之作,他的话至少说明两个问题:当时北美具有知识的阶层对于欧洲思想中有关自由的论述并不陌生;自由精神被他们当作最可宝贵的财富。这种热爱自由的精神,构成人们反抗英国控制和争取独立的内在动力。而且,正是因为殖民地居民对于自由极其敏感和珍惜,才促使他们匆匆走上武装反英的道路。〔5〕
自由与权力的关系,可以说是一直困扰人类的一个永恒难题。有“美国宪法之父”美誉的詹姆斯·麦迪逊在1792年曾经意味深长的说过:“在欧洲,自由的宪章一直是由权力来授予的。美国则树立了一个后来为法国所效仿的榜样,即权力的宪章由自由来授予。”〔6〕美国人政治心理的一个基本特征乃在于,人们从一开始就对绝对的和无限的权力疑惧重重,坚持认定权力乃是自由的天敌,大力倡导“有限政府论”。马萨诸塞早期实行的是神权政治,政府被视为独裁者,著名的清教牧师约翰·科顿虽然经常为其辩护,但他并不认为政府拥有绝对权力和可以不负责任,他坚决主张,“地球上的一切权力均须受到限制”。〔7〕这一主张导源于当时人们对权力的性质和特性的认识。“权力”(power)一词在今天自有其政治学上的精确涵义,但对殖民地时期的美国人,特别是发动美国革命的那一代人来说,“权力”主要意味着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支配,是人类对人类生活的控制,是终极的力量和强制。那时人们讨论得最多的是权力的扩张本性,也就是它所固有的那种突破其合法界限的趋向。人们认为,权力具有“侵蚀的本性”,如果它“一开始没有遇到控制,就会渐次蔓延,并且很
快征服一切”;权力具有一种攫取的欲望,无论它抓住了什么东西,就不会放手;权力“就像海洋,很难被装满”;权力还像“一种癌细胞,它时时都在越来越快地吞噬”;〔8〕总之,权力是一种既危险又可怕的东西,它无处不在,而且时刻带着毁灭的威胁。自由,法律和权利就成了权力的天然猎物和必然的牺牲品。也就是说,在权力和自由的关系中,前者是强大的、主动的和粗率的,后者则是脆弱的、被动的和敏感的;决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对前者要提防,对后者则须加以维护。权利也不能建筑在权力的基础之上。有人认为,权力本身并不是一种邪恶的东西,由人们自愿订立契约而产生的权力乃是合法的;人的本性中存在易于腐败和渴求自我膨胀的弱点,正是人的这种天性使权力变成了一种邪恶的力量。〔9〕但也有人相信,权力本来就具有趋恶的本性,是它腐蚀了人性,把“一个私人生活中的好人变成了一个担任官职的暴君”;而且人性中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抵御权力的这种效力。〔10〕由这种对权力的认识,很自然地引出了关于军队的看法。因为“最高权力总是掌握在那些手握武器并受过训练懂得使用它们的人手中的”,所以,一支拥有绝对至高地位的“老练军队”使民政权力屈从于军事权力,乃是对自由的绝对威胁。〔11〕常备军对自由的威胁尤其危险。权力究竟是否是自由的天敌,这是政治学史上长期争论的大问题。在今天看来,殖民地的自由斗士们显然对权力与自由的关系采取了一种绝对化的态度。实际上权力对自由的危害,主要来自掌握权力的人,来自权力的运用,而受到节制的和在合法限度内行使的权力,则是维护自由的一个必要而有力的手段。也就是说,“免于……的自由”(freedom from)要有“权力去做”(power to)才可能实现。例如,要免于恐惧或迫害,就必须有权力来保护人身和财产,使人可以不受限制地行动。〔12〕可见,权力与自由的关系要比殖民地居民的想法复杂得多。但不论他们的看法如何偏颇,这种观念对他们在实际生活中处理个人和政府的关系起了至为重要的作用。美国宪法确定分权与制衡的政府体制,写入保护个人自由和公民权利的条文,都反映了上述观念的影响。〔13〕
“自由”是否意味着随心所欲和不服从任何权威呢?威廉·佩恩对自由与服从的关系作了极为简洁的阐述:“自由而无服从便是混乱,服从而无自由则为奴役。”〔14〕这是极有见地的说法。1740年《纽约周报》有篇文章写道,自由乃是“在法律和宗教的范围内的一个活动领域”,绝对的自由不过是“一个笑话,是一种幻想的和罗曼蒂克的特权,与现世的局面格格不入”;“违背美德和法律的自由只不过是令人不快的特权和一个人自己杀死自己的许可证而已”。〔15〕这种理解中透出一种辩证的智慧和理性的冷静,那种把美国人所谓“自由”误会为“为所欲为”的看法,也就不攻自破了。
另一个使人感到困惑的问题是,在美国早期高举自由大旗的人,有许多本人却是奴隶主,而且大多来自最早实行奴隶制的弗吉尼亚,如托马斯·杰斐逊、乔治·梅森、乔治·华盛顿、帕特里克·亨利等人,〔16〕都出自弗吉尼亚,都拥有奴隶,而他们关于自由的言论,他们为争取和捍卫自由所作的贡献,乃是美国历史上最闪光的篇页。我们通常把这一现象解释为,他们所持的是资产阶级的自由观,故存在局限性乃是不足为怪的。但略加分析即可看出,问题远非如此一目了然。他们这 些人在谈论自由时,正值英国为加强对殖民地的控制而采取所谓“新殖民政策”之时,北美的居民于是感到自己的自由和权利受到了威胁,人们高谈自由,心目中早有一个不言自明的预设,那就是,这种自由是处于大英帝国体系内的北美白种居民的自由;他们或许也十分真诚地信奉整个人类的自由,但那时他们显然难以顾及如此宏大的问题,他们对人类自由命运的关怀,往往下意识地具体化为对他们自己的自由的关切。而且,在当时流行的观念中,奴隶是一种财产,而不是人,虽然有人严厉抨击奴隶制之有违自由的原则,但前述观念的预设替他们解决了自由与奴隶制的矛盾。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当时有人居然认为,正是奴隶制成为了培育自由精神的养料:因为有奴隶制,才使一部分人免于贫困,获得了经济上的独立,而这乃是政治自由的基础;〔17〕也由于有奴隶制作为对照,人们才看到了丧失自由的可怕,才懂得了自由的可贵,因而更加热爱和珍惜自由。〔18〕这和我们习惯的思维方式真有天渊之别。
以上仅仅介绍了关于美国早期历史中的自由观的一些问题,要找到更多的例子毫不困难。这样做的目的是想说明,对于美国一些基本的文化价值观念,不仅要真正明确其本来的涵义,而且须结合其具体的和特定的文化背景和历史条件加以理解。唯有如此方可真正弄清其来龙去脉,方可得窥“Americanness”的轮廓,从而深化我们对美国历史的研究。
突破文化的隔膜,还需要从小处着眼,对历史研究中的细节与整体、讨论问题的概念以及语言等看似细微末节的问题,予以高度的重视。
历史上的一些枝节问题,有时往往与宏大的社会和文化结构有着至为密切的关联,如果对这个社会及其文化没有一个通盘的了解,就很难找到解释的突破口。林肯1862年发表《解放宣言》时,为什么要用总司令的名义,而不用总统身份或者通过国会立法的方式?南开大学1994年美国史博士生入学考试的试题中即有此一问,所可惜者,考生的回答仅差强人意。这个问题很体现了历史研究中细节与整体的关系。林肯之所以采取解放奴隶的行动,主要是从赢得战争的角度着眼的,故《解放宣言》乃是一项战争措施,用总司令的名义也就顺理成章;更重要的是,在当日的观念和法律中,奴隶是一种私有财产,而私有财产权利又是美国制度的基石,如果不是服从于赢得战争的非常需要,解放奴隶就势必触动这一基石,引起政治、法律及整个社会的强烈震荡;倘若在国会采取立法行动,则必定招致没完没了的争议和辩论,不适应战争的紧急需要。由此可见,只有以总司令的名义最为便捷和保险。发表《解放宣言》的方式这一看似无关宏旨的问题,于是就和美国的根本制度、政治体制、决策程序以及内战的整体进程息息相关。
另一个例子与笔者本人有关。在写作《大转折的年代》〔19〕一书时,笔者对进步主义时代兴起的新自由主义思潮作了一番探讨,由于未对美国乃至西方的自由主义思潮作一通盘检视,故仅仅看到这种新自由主义调和了自由与权力的矛盾,为新兴的国家干预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而没有发现其与美国自由主义传统多么大相径庭,也未看出这股思潮的发展,会给美国社会带来何种危害。这样就严重影响了本书在这一问题上的研究深度。这也是在研究中细节与整体相脱节所带来的教训。
我们分析问题时所用的概念,必须适合于所面对的研究对象,这也是突破文化隔膜的一条途径。阶级分析方法在我们中间通行了数十年,用起来自然驾轻就熟;然而令人为难的是,美国社会的阶级结构在历史上曾发生过经常的和很大的变动,而且这种结构本身也十分复杂,用我们惯常的阶级定性方法,一定会感到捉襟见肘。例如,我们在谈到罗斯福“新政”的阶级属性时,往往不加思索地认定它体现的是“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如果对“新政”的社会基础略做考察,便会发现这种说法多么不符实情。对于“新政”反对得最起劲的一是直接利害所关的部分企业界人士,二是持古典自由主义信条的知识分子和政界人士;而支持者也来自很多不同的营垒,既有企业界的某些集团,也有直接受益的社会下层和少数族裔,还有主张政府干预的专家学者,他们的阶级界线十分模糊,显然不是用“垄断资产阶级”几个字可以标明的。“新政”在美国史上是一个有着划时代意义的重大事件,所引起的社会震荡甚为强烈,各个阶级、各个集团对此的感受和反应自然不会一致,一定要给它贴上某个阶级的标签,实在有违史实。在美国这样一个利益多元化和社会分层多样化的国家,单纯用阶级的框架来看待问题,似乎过于浮泛。记得早在1990年中国美国史研究会年会上,就曾有人提出,分析美国社会时,用“利益集团”的概念较之用“阶级”的概念,要更为切近实际。
对外国史的研究者来说,精通所研究国家的语言,乃是一个先决的和起码的条件,但如果把语言问题仅仅当成一个技术环节,也会引起文化上的隔膜。仅就阅读原始文献和收集有关信息而言,语言诚然只是一技术手段;实际上我们在研究中涉及的语言问题,更多的是一个文化问题。因为语言是一种文化的符号和载体,其中蕴含的文化信息,有时很难直接从字面上看出来。
我国美国史学界前辈学者杨生茂教授曾跟笔者谈及,要开展历史语义学研究,他特别提到,对于“扩张”、“使命”这一类在美国史上经常出现的词汇,其含义须从历史语义学的角度进行解说。这是他多年治学的切身体会,更是一个极具远见的倡议。很显然,这一提议的立足点,就是不把语言问题当作一个纯粹的技术性问题,而赋予其重要的文化意义。
在阅读美国历史文献时,我们也许会对某些词汇产生误读,这在从事跨文化工作的人实在有所不免,但仅从中文的对应字词的含义来理解某些具有复杂历史和文化内涵的词汇,毕竟不是研究外国问题的应取之道。如上文提到的“扩张”一词,在美国历史中出现时,是一个不含价值评判的中性词,所谓“大陆扩张”、“海外扩张”、“商业扩张”、“扩张主义”之类,都是一些历史或史学概念,而在中文中,“扩张”一词带有“侵略”、“攫夺”的色彩。如果不加区分,就会影响对一些事件和人物的评价。另外,美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发生过“反帝国主义运动”,此处的“帝国主义”仅指一种以扩张海外领土、谋求建立殖民帝国为宗旨的外交政策思潮,而与列宁在阐述“帝国主义论”时使用的概念大不相同。又如“垄断”一词,在美国历史中系指商业上的独占行为,并无我们所赋予的政治经济学的涵义,所以,有的美国历史学家宣称,经过西奥多·罗斯福和霍华德·塔夫脱的大力反托拉斯斗争,美国的垄断时代已经结束,〔20〕并不是一种难以理解的说法。
历史语义学不仅对于我们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即便是美国学者也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否则也会在进行历史评价时发生偏差。例如,有的美国历史学家认为新英格兰早期的清教领袖们大多仇视民主,主张实行贵族制,所列举的证据是约翰·温斯罗普和约翰·科顿的言论。温斯罗普在1642年的确曾特别强调,总督对于议会的立法必须保留否决权,以免使政府变成“纯粹的民主制”。〔21〕言下之意无非是说“纯粹的民主制”是一种很坏的制度。但值得注意的是,他所深恶痛绝的是“纯粹的”民主制,而不是“一切形式的”民主趋向。实际上,温斯罗普并不反对由人民来选举执政者,他只是坚持官员一经人民选出,就必须成为人民服从的对象。在他看来,人民在选举官员时,即已将权力交给官员代理,所以他们自己已经没有改变或违背由官员制定的法律的权利。如果人民对某项法律不满,可以将其意见反映到官员那里,由当局来进行审查。他的这些看法与今天所理解的民主概念并非有多大的出入。科顿也确实把民主谴责为最坏的政府形式,但这种说法与他所持的政体区分的标准有关。科顿认为,普通民众参与政治并非民主制的当然标准,虽然人民可以选择他们的统治者,但只要政府不是由人民统治,而是由一个或少数几个统治者治理,那么这种政体就不是民主制。可见,科顿的心目中,区分政体的标志并非人民是否参与政治,而是政府实际由什么人掌握。如果是由人民掌握,那就是民主制;如果是由一个人掌握,便是君主制;如果是由少数人掌握,当然就是贵族制。他主张在马萨诸塞实行的,就是由人民选举官员进行统治的“贵族制”。因而有的学者声称,科顿在这里所说的贵族制,实际上就是今天的代议制民主。〔22〕因为科顿不仅决不反对人民参政,同时他还大力拥护人民的自由权利,强调人民有选举自己的统治者的权利。据说科顿在1634年的一次布道时曾说过,当权者的力量在于他们的权势,人民的力量在于他们的自由,牧师的力量则在于他们的纯洁。〔23〕所以,科顿所说的贵族制,的确不同于今天的理解。这一切说明,在殖民地初期,人们关于“民主制”和“贵族制”的概念,与今天有很大的差别,那时人们所谓“民主制”,实际指的是古希腊雅典那种由人民直接统治的政制,而他们所说的“贵族制”,确与今天的代议制十分接近。如果不从历史语义学的角度澄清这一点,便认定清教领袖们反对一切民主倾向,就会谬以千里。
所以,我们在研究中须要注意的是,无论在何种文化体系中,经过长期的积淀,许多字词都已具有特定的或独特的文化内涵,这种内涵不是可以直接从字面得到理解的;同时,历史上的人们对于很多概念有着与今天不同的定义,在评论他们的言论与思想之前,必须弄清他们当时对有关事物的理解。这是治外国史者所面临而又必须克服的特有困难。也就是说,我们不仅要掌握一门语言,还要领会这一语言所蕴含的文化与历史信息。
我们期望中国的美国史研究能有大的进展和新的突破,能够蓄积走向国际学术论坛的实力,能和美国学者进行深入的对话。但这自然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我们面临的难题很多,如领域狭窄、资料缺乏、方法陈旧、手段落后、理论苍白之类,而克服这些难题需要有许多的条件,需要假以时日,需要许多代人做出不懈努力。我们在短期内也许不能看到满意的结果。但调整我们的思维定势和文化心态,突破文化的隔膜和陈腐观念的束缚,更加切近我们研究的对象,则不仅是提高我们研究水平的第一步,也是我们现在可以实实在在着手做的事情。
注释:
〔1〕美国外交史,特别是中美关系史的研究是一个例外,因为涉及民族利益和国家主权,作为中国一方的研究者,必然要在研究中贯彻本民族的立场,从本国的利益出发来进行评判。
〔2〕笔者曾对这一问题作过探讨,参见李剑鸣:《文化的边疆:美国印第安人与白人文化关系史论》。天津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3〕参见HuaQingzhao, "Chinese, US scholars join forces," China Daily, June 15, 1995, p.9.
〔4〕Bernard Bailyn, The Ideological Origin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Cambridge, 1967), p.22.
〔5〕伯纳德·贝林对此所作的研究具有经典性。参见所著The Ideological Origin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6〕Ibid., p.55.
〔7〕Paul Goodman, ed. Essays in American Colonial History (New York, 1967), p.145.
〔8〕Bailyn, The Ideological Origins of the American Revoluntion, p.56.
〔9〕Ibid., pp.58-59.
〔10〕Ibid., p.60.
〔11〕Ibid., p.61.
〔12〕Oscar and LilianHandlin, Liberty and Power 1600-1760 (New York, 1986), p.8.
〔13〕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宪法的行文特点,在规定公民权利的地方,都是使用的否定表达方式,称“合众国及任何一州”均“不得”剥夺公民的某项权利。这种行文至少在两方面体现了美国人的自由观和权利观:个人自由和公民权利乃是人生而固有的,并非来自国家或政府的授予;相反,政府的权力则来自被统治者的授予和同意,为防止其危害自由,必须以宪法的方式加以限制。
〔14〕Oscar and LilianHandlin, Liberty and Power 1600-1760, p.73.
〔15〕Ibid., pp.231-232.
〔16〕在弗吉尼亚,不仅这些史籍留名的人物对自由情有独钟,即在一般民众亦无不以自由为最可宝贵的东西。据时人记载,“弗吉尼亚人的公共或政治性格和他们的个人性格一样:他们以其自由为荣,并且极加珍视,对于限制缺乏耐心,只要一想到被任何一种更高的权力所控制,他们就会感到难以忍受”,引语见Clinton Rossiter, Seedtime of the Republic (New York, 1953), p.109.
〔17〕参见Eric Foner, "The Meaning of Freedom in the Age of Emancipation", The Journal of America History, Vo1.81, No.2 (Sept., 1994), pp.438-441.
〔18〕按照爱德蒙·柏克的说法,北美南部殖民地的居民比北部居民拥有更高的自由精神,这与奴隶制的存在有莫大的关联,因为身边有人不自由,所以才觉得自由可爱,于是也就把自由当成一种身份和地位的标记。参见Clinton Rossiter, Seedtime of the Republic, pp.108-109.
〔19〕天津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动笔写作是书时,笔者接触美国历史为时尚短,对所研究的问题学有不逮,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20〕参见阿瑟·林克等:《1900年以来的美国史》(上)。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29页。
〔21〕Oscar and LilianHandlin, Liberty and Power 1600-1760, p.215.
〔22〕B.Katherine Brown, "A Note on the Puritan Concept of Aristocracy," in Michael G.Kammen, ed., Politics and Society in Colonial America (New York, 1967), p.12.
〔23〕Ibid., p.13.
——读近年留美文学札记
高鉴
山东大学历史系
路遇书店、书摊,总要留意一下“留美文学”作品。慢慢地,案头上这类新移民文作多了起来——《曼哈顿的中国女人》、《我在美国当律师》、《告诉你一个真美国》、《中国教授闯纽约》、《中国人海外生存纪实》……。这些书大都属写亲身经历的纪实性作品,可读性强,为我们了解国人的移美经历和对美国文化的感受,提供了很好的材料。几经阅读手头几本纪实性留美文学作品,不免有些“数不清,理还乱”的杂感,偶拾偶得,不足为训。
美国梦:娓娓而谈
美国梦是由欧洲移民所形成的一种信念和理想,认为美国是一个人人自由、机会平等的社会
,只要付出自己的努力,都会取得成功。一代代的移民以自己的经历证实着“美国梦”。他们来到新世界后,经过最初的艰辛,找到了较为体面的工作,有了一定积蓄,购置了汽车、房子等固定家产,与当地人通婚,最终归化入籍,成为“小康”的美国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同胞开始“千军万马奔海外”,美国作为最发达又最开放的国度,自然成为“攀寻”的目的地。不少人成功了,在美国站稳了脚跟。于是再把他们千辛万苦,实现美国梦的经历,认真地讲述给大家,便有了一篇篇动人心扉、催人泪下的故事。在近几年出版的纪实性留美文学作品中,有两部著作颇具代表性,发行量名列前茅,引起广泛的反响与重视。
上海周励女士《曼哈顿的中国女人》,一出版便引出轰动,广大读者竞相传阅,短短五个月便以几种开本发行50万册,居当年文艺类畅销书榜首,各地的盗版书更是不计其数(笔者所购该书疑系赝本)。《曼哈顿的中国女人》的视角始终没有离开“我”——一位充满理想色彩与浪漫形态的女性,她的童年稚梦、上山下乡、爱情纠葛、留美机遇、弃学从商……。一个35岁无依无靠的中国女性,揣着40美元闯荡美国,经过自强不息的个人奋斗,最终立足于大洋彼岸一个著名国际大都市,创立了个人经营上千万美元进出口贸易的公司。疲于奔命,历经周折,但她始终满怀信心地面对未来。广大青年读者们被周励女士那曲折丰富的传奇经历、事业上的成功事迹以及全书所洋溢着的高昂生命激情和顽强拚搏精神所感染、所打动,不知有多少人是流着泪水读完这部40万字作品的。
国内读者对《曼哈顿的中国女人》所倾注的热情,的确是近几年出版业所罕见的。曾有一个女孩子赴美后,对朋友讲,她所以到美国,就是看了《曼哈顿的中国女人》,她准备或者说已经开始实施的生存方式和书中的主人公一样,当保姆,窃听商业机密,然后跑出来自己干。(见《我在美国当律师》第1-2页。)不论这个女孩的理解对不对,但可以看到《曼哈顿的中国女人》引起了众多读者的“共鸣”、“震撼”甚至“痴情”、“崇拜”(引自有关报刊读者信函)。从周励的自述中,人们可以看到一个时代、一段历史的缩影,看到人们所不太熟悉的一些普通美国人的生活侧面。可惜,《曼哈顿的中国女人》出版后不久,围绕该书所涉及人物的真实性、隐私权、名誉权问题,以及周励女士本人的评价问题,引起海内外众多人士的激烈争议。轩然大波,纷扬一时,这多多少少影响了该书和周励女士的声誉。当时新闻界曾披露有关名导演准备拍摄《曼哈顿的中国女人》电影、电视剧的计划,至今亦未见结果。
《我在美国当律师》系张效武和李忠效合作,即由国内专业作家李忠效根据美裔华人张效武的口述和提供的其他材料,记录、整理而成。全书采用“李忠效手记”和“张效武自述”两个叙述视角的表现手法,使读者更容易加深对全书的理解。张效武出身海军高级干部家庭,生长在旅顺、青岛,在兄妹5人中排行最小,养成了自由不羁、富于挑战的个性。在山东大学外语系毕业后,被分配至青岛某中专教书,不久考上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1986年自费到美留学,三年后取得法学博士学位,在美国佛罗里达州开办“张效武律师事务所”,现为美国贝克-包利考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该所中国办事处首席代表。
张效武与《曼哈顿的中国女人》中的周励以及《北京人在纽约》中的王起明所不同的是,他按照美国社会最体面也最推崇的途径顺利地完成学业,取得Ph. D.,然后成为一位“Professional”(专业工作者)。管理和专业人员是美国社会地位和声望最高的职业领域(依次为:技工、销售、行政辅助;服务行业人员;操作员、劳工;农、林、牧、渔等就业者)。《我在美国当律师》的独特和成功之处,就是介绍了一位在美国专业领域混出脸面的大陆“公子哥”。过去闪现在国人面前的大陆“新移民”形象,似乎都是一个个在中餐馆里汗流浃背的洗盘工,一个个挨门奔波、能缠能磨的推销员,或是摆地摊、送外卖、算命占卜、卖弄传统中国手艺之辈,《我在美国当律师》却让人耳目一新,中国人也能凭自己的聪明才智,很快跻身于“主流社会”中产阶级行列。这无疑给国人增添了几分光彩和自信心。这也是《我在美国当律师》一书,在国内经历了《曼哈顿的中国女人》的激动与风波以后,仍能畅销的一个重要原因。
国外媒介很难找到恰当语言翻译中国的“万元户”,于是便采用“New Richer”(“新富”)一词来称谓国内好些在几夜之间发财致富,既光宗耀祖又行乐不疲的“大款”、“大亨”、“大腕”们。但同样引人瞩目的还有我们民族群体中的另一个“New Richer”亚群体,那就是幸运地走出国门,大大小小地发了“洋财”,享有发达或已发展国家居民生活水平的“新移民”。他们的经历也为国人树立了某种榜样,刺激了人们对外部世界的向往和摆脱落后处境的内在动力。近代美国著名作家霍雷肖·阿尔杰(1834-1899)曾写出100多部作品,讲述“从贫穷到成功”、“善有善报”的故事,塑造了众多“成功者”的形象,深深地激励了美国一代代青年人。目前我们新移民文学的基本主题也是说明自主自立、艰苦奋斗、改变逆境、获取成就所能带来的人生价值;没有谁会把机遇放在金盘子里送到你面前,只有依靠自己的勤奋、耐心、智慧和勇气,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曼哈顿的中国女人》、《我在美国当律师》所反映的只是新一代留美华人奋斗历程的一部分,相信还会有更多的“周励”、“张效武”开口讲述他们与众不同的经历。使我们不仅能够读到一个个优美曲折的人生故事,也可以得到更多知识和理性的启迪。我们的“洋”同胞
《曼哈顿的中国女人》、《我在美国当律师》、《告诉你一个真美国》的封面都设计得精美雅致、寓意深长。再细看一下作者署名,前面都加着“〔美〕”字样,这些移美不久的“CBC”(Chinese-Born Chinese)同胞,居然变成高出国人一头的“CBA”(Chinese-Born American),真让人一下子还不太适应。平日百姓戏言好把美国的“CBC”、“CBA”以及“ABC”(American-Born Chinese)们称作“假洋鬼子”,有点不够宽容。华人无论出现在哪里,他们的旅裔(血统)是无法改变的,仍然是我们的“同胞”。
其实大陆新移民的成功并不是轻而易举的,我们的同胞为了立足美国,也真得付出艰辛的努力和人格代价。从留美文学所讲叙的故事中,我们至少会发现新移民三个突出的品质特征:一是吃苦耐劳;二是忍气吞声;三是曲意逢迎。据说近20年赴美的中国新移民90%在中国餐馆打过工(《告诉你一个真美国》第17页),中餐馆成为跻身主流社会的第一个去处,大家开始一无所有的进入这个地方,经过一段求索后再心有所喜地离开,升入新的职业岗位。为了节省钱,大多数移民最初都是几个人或十几个人合租一间公寓,甚至几个人合租一个床位,每天轮流睡觉,正所谓“受洋罪”。早期清教移民的勤奋、节俭品质,又在我们新移民身上得到最充分的体现。除了做一个劳累辛苦的“美国铁人”外,还要忍受老板的责骂,客人的挑剔、白眼,歹人的骚扰,出门在外、寄人篱下,“百忍成金”仍乃“新世界”人生一个座右铭。
当然,是国人还会有积极和高级的处世手段——逢迎。从最容易最实用的“微笑”,到各种行为意向的顺从或配合,只要能达即得的目的,不妨投其所好,有所作为或有所牺牲。在《我在美国当律师》中,张效武先生谈到一段他所谋划设计的出国方案:利用假期在旅行社当全陪导游的机会,千方百计结交美国人做经济担保,达到出国留学的目的。结果张先生成功了。他以周到细心的服务、甜蜜丰富的话语,打动了“干妈”、“干姨”和其他旅游团客人(该书第24-35页)。张先生曾对自己的“个人战略”感到“有些于心不忍,有些内疚”,但这些的确还属于青年人一种有所作为、“光明正大”的行为,并不违背社会规范。周励女士也有一段文化逢迎经历,在她得意地述说自己的成就时,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初到美国时,周女士曾在大学读书,她的数理逻辑似乎差了一些,电脑课考试成绩只得了“C”,她自然想到要在自己的强项——文学中得以弥补,提交英语考试的两篇作文(周自称“论文”)题为《隆冬的轰响》和《破碎的晨曦》,前文写北大荒兵团一对男女青年的“私通”,受到批判后产生报仇情绪,用偷来的手榴弹炸死团部工作组,逃往苏联,就在被团兵追捕抓获之际,双双跳江……。后文则写兵团一位美丽的上海女知识青年牧牛,被荒野中发情的雄牛骑垮精疲力竭母牛的情景所扰动,便与当地女人大搞同性恋,最后精神失常。(《曼哈顿的中国女人》第248-254页)这两篇作文果然得了“A”,成为系里的范文,并被教授指定在课堂上宣读。通常有自尊的人不会先选择自己的这些故事讲给外国人听,但为了取得好的成绩,达到出其不意的效果,别的也就顾及不得了。
勤奋、忍耐、逢迎,是每一个要取得成功的贫寒者所必须的作法,早年欧洲“新移民”何尝不是如此?在我们自己的国度何尝不是如此?在高分层的现代美国社会,对东方的“新移民”来说,不吃苦中苦,焉做人中人,有关品质、作法变得更加重要和迫切,也变得更加容易可行。这里没有家人、亲友的帮助,也没有类似妨碍面子的群体,只好甩开膀子苦干,不必讲什么“体面”、“矜持”、“虚荣”了。
对大多数到达美国的大陆新移民来说,3P(Ph.D., P.R., Property;即博士学位、永久性居住权和房产)便是他们实现美国梦的重要标准和目标。同样,与洋人结婚,也是“美国梦”的一部分,是新移民实现同化和归化的一条捷径。中国新移民自然都懂得其中的道理,“找个洋人做太太(老公)”,几乎是随遇而成的事情。周励女士的洋丈夫是德国留学生、“加州大汉”麦克(曾在加州大学读博士);张效武的洋妻是同班同学、钟情于东方才子的金发姑娘卡萝里。卡萝里的生父对张的移民背景十分敏感,但无耐女儿的一片钟情。《告诉你一个真美国》中也介绍了中国恋人到美后,为得绿卡而毅然分手的戏剧性故事。在异国他乡与洋人结婚,既找到情人伴侣,又取得绿卡、国籍,真可谓两全其美,事半功倍。过去我们所理解的移民同化过程不外是:文化冲突——适应——同化(最终归化)。从新移民的经历中,可以看到一些不同。刚跳上异国土地,“文化震惊”难免是会发生的。张效武先生在最初的家信中这样写道:“坐在中国最豪华的宾馆里,无论怎么发挥想像,也无法了解美国现代化的程度。”(《我在美国当律师》第1页)然而这类文化震惊并没有带来太大的矛盾与冲突,只会加速新移民寻求同化的步伐。初到美国的移民急于就业,生计艰难,很少虑及个性自由和发展,只是竭力适应、遵从外部社会。但完成归化后,有了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和稳定的生活基础,文化冲突反而比一开始变得严重了。他们对各种社会歧视格外敏感,不再甘心当初在无合法身份条件下所接受的某些既成事实(职业、收入、婚姻等)。(就像南北战争以前,顺从白人是黑人最高的行为准则,小说《根》中的“爷爷”的经验就是“最聪明的黑人是在白人老爷面前装得最顺从无知的黑人”。黑人取得宪法权利后,反而与白人之间的文化矛盾和冲突加剧了。)张效武先生讲过这样一段话:“在美国,即使有了绿卡,成为美国公民,也未必被美国主流民族所接受,仍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他们看重的是移民背后的祖国。任何民族的移民在美国,身上都烙有祖国的印记,华人尤甚。生活在美国的华人,普遍存在着一种说不出来的伤感情绪。”(《我在美国当律师》第3页)
华人的种族肤色是实现彻底同化的最主要障碍。即使与美国人通婚,取得新国籍,有了新的公民认同或身份感,但仍可能得不到主流社会成员的完全承认,不能实现完全的同化。表现在政治和职业上,便是不能担任高级官员,或进入较高层次的管理和专业职位。这一代“洋同胞”在“美式熔炉”里经历着转化、融合,但大部分人对祖国有着特殊的感情。张效武先生说得好:“我虽然加入了美国籍,也宣誓过要忠于美利坚合众国,但在感情上永远无法割舍对第一祖国——中国的眷恋。这种眷恋存在于全部的美籍华人的心里,无法言喻。”(《我在美国当律师》第3页)从客观上讲,洋同胞要受到白人“多数民族”的顽固歧视和排斥;从另一方面来讲,生于中国的洋同胞的文化前景和特长形成于中国,他们的父母亲人,他们衡量成功的参照群体(昔日同乡、同学、同事以至所有同胞)都在中国,因而根本无法割断相互之间的联系。
这一代洋同胞是促成中国文化与世界文明相互融合、改造的重要媒体,他们在传播中国文化和将外部异质性新文化带回祖国方面,居于特殊的地位,发挥着特殊作用。他们的文化(包括“移民文学”或“域外文学”),自然亦属于中国文化的有机部分。
哪是“真美国”
国内知名青年学者王沪宁教授曾写过一部论述美国社会政治的著作,用了一个颇为含蓄、费解的书名《美国反对美国》,王教授解释道:美国不是一个简单均质的整体,美国的现实反对仅仅把它看作是“剥削剩余价值”、“资产阶级专政”的僵化的美国观;也反对把它理想化,认为是十全十美、“富丽天堂”的美国观。最近,前《中国社会保障报》记者陈燕妮女士出版了一本介绍美国社会生活的“纪实文学”作品《告诉你一个真美国》(已三次印刷,发行50000余册)。陈女士的著述有类似于王沪宁教授的地方,就是既依据亲身的经历与考察,又综合其他大量的资料,来充实、丰富全书的内容。但是年轻的陈女士一上台便“告诉你一个真美国”,不禁要吓人一跳。这个听起来有点像广告语的书名,倒也真能引人深思——什么是真美国?
不同于社会科学的研究或著述,留美文学一般是通过描述真实生活经历、总结人生经验的方式来揭示美国社会和文化的特征。面对斑驳陆离、气象万千的美国现实,不少新移民曾总结出这样的道理:美国既是天堂,也是地狱,更是战场。以生动、形象的语言勾勒了美国社会生活中生存竞争、优胜劣汰的主线。尽管有些作品只是描述了某些特殊现象,提出了种种疑惑,却给人留下许多思考的余味。《曼哈顿的中国女人》中有几段精彩的文字——“当我散步(曼哈顿街头)时,一边走,一边不时与那些高鼻碧眼,脚踏高跟皮鞋的金发女郎和西装革履的美国上班族擦肩而过,一个过去时常在我脑中浮现的问题,又跳了出来:为什么那些脖子上挂满金饰物,面似高傲,上帝又赐予一副‘回眸一笑百媚生’的容貌的青年女性,生于斯,长于斯,然而在美国这块自己的土地上,只能争到一个给别人当秘书、收听电话,或者当售货员,替人跑腿等等廉价的‘打工饭碗’?”“当我在纽约第五大道我自己公司所属的客户大进口公司里……我看着白发威严的总裁对我微笑和期待的眼光,以及他对那些皮肤白净、打着漂亮的领带的下属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有时还大声呵斥的样子;看着那些下属们恭恭敬敬,唯命是从,生怕一个不小心丢了自己的饭碗的神情——这时我常想,这些白皮肤蓝眼睛的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几乎从一出生就讲着一口发音纯正的美国英语,他们已经具备了上帝所赋予的种种优点,可是为什么反而活得这么累,精神压力这么大?”周励女士拉来这类美国人的主要目的是衬托她本人“在短短不到四年的时间,就取得了使那些天使般的美国姑娘羡慕不已的成功”,但她也以特有的视角和语言启发了人们对美国现实的思考,反映了现代工业化社会中严格的科层制度,和所具有的某种同步化、标准化、集中化、集权化和专业化的特征。许多纪实性文学作品所给予人们的启示是理论教科书所无法替代的。
应当承认,《告诉你一个真美国》也是一本内容相当不错的著作(编辑水平似待改进,书中别字或不规范字词稍多,所引用大量数字的写法混乱)。全书内分五个部分(卷),70个小专题。其中三个部分写中国新移民,另二个部分(讲30多个专题)介绍美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作者陈燕妮女士前后在美国几家新闻机构任职,现为美国中文电视台记者,对介绍美国华人和美国社会可以说是驾轻就熟。就全书介绍美国社会文化方面的内容来说,其优点表现在选题具体,有针对性,涉及领域也比较多,如个人权利、选举、收入、税收、社会保障、妇女地位、两性关系、志愿者活动以及种种社会问题(包括抢劫、凶杀、毒品、同性恋、爱滋病等),另外还重点介绍了美国的文化生活,如音乐、新闻、报纸、电视、博物馆、体育、旅游、娱乐等等;从写作特点上来看,便是围绕自己的经历和所见所闻,汇集了大量文字资料,既有生动具体的描述,又有翔实可靠的数据(尤其是90年代以来的最新数字),使全书显得真实感人,可读性强,有较高的学术参考价值。怪不得陈女士敢进入文化“直销”,这自然有其优势和道理。不同于学者写的东西,总是随时随处忘不了分析“原因”、“特性”、“利弊”之类,陈女士主要是进行“白描”,给予生动的细节,辅以科学的数据,但并不对所述对象的原委后果、内外联系作过多的追究。读到来自新闻、文学友军述及美国社会文化的篇篇清新文字,的确感到得益匪浅。
对大部分研究工作者(包括想从事研究的作家)来说,要揭示美国的全貌和真貌并非易事,也非一日之功。国内在50年代便名声大震、擅长揭示社会问题的知名作家刘宾雁先生,80年代初曾赴美国从事创作,他很想写一本总结美国现实的著作,但在美国待了4个半月,硬是一个字没写出来,他用了新华社朋友的一句话来解释自己的苦恼:“在美国住得越久,了解得越多,就越是不敢下笔。”后来几年里,刘先生陆陆续续总算将这次旅美观感写了6、7篇短文,并结成一个不能再小的小册子《美国这个谜》。如果有机会像陈女士那样对美国现实进行“白描”,并不能说是太难的事情,关键是要解释为什么能够产生这样一个国家、这样一种多元化的文化,评价它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影响,就不那么容易了。美国学者自己也讲过这样的话:“美国是如此辽阔广大,有关它的一切说法多半是真实的,然而任何相反的说法也可能同样是真实的。”尤其是我们在了解美国以后,再去按过去极左式语言咒骂、曲解它,就更不容易了。也许这才是“越了解美国,越不敢下笔”的真实内涵。可惜,我们常会有这样那样言不由衷、削足适履的经历,要么“骂人”,要么搁笔。
大概没有任何国家的作家、学者,像美国的作家和学者那样对自己的国家给予如此充分、及时的报道与研究。诸如“自由社会”、“后工业社会”、“信息社会”、“大众社会”、“丰裕社会”、“福利国家”、“混合经济”、“多元文化”、“对立文化”等综合和专门化研究,不一而足。过去我们有一种思维定势,认为凡是美国人的研究,总是“异己”的货色,这多少有些偏差。如果马克思主义能够产生于19世纪西方社会的话,同样今天美国学者也会提出许多科学的、实事求是的见解,值得我们借鉴、吸取。当然,我们东方的作家、学者还要从自己的传统与现实出发,认识美国社会文化的价值利弊。不同的人了解美国、认识美国、解释美国的领域和角度必然会有种种不同,笔下会产生形形色色的“真美国”,但如果有一个大家所认同的“真美国”的话,那只能是一个具体的美国,一个“人”的美国,而非抽象的美国,或“天使”和“魔鬼”的美国。大家认识、讲述美国的途径和方法也可以一言以蔽之,那就是:积累再积累,认真再认真,大胆再大胆。
○信息
陶文钊
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
由中美关系史研究会、中山大学历史系、广东省史学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联合举办的“美国与中国现代化”学术讨论会于1995年11月15至17日在中山大学永芳堂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60余名学者参加了会议,提交了30余篇论文。与会者从政治、经济、文化三个方面探讨了美国与中国现代化的关系。这些论文或者从新的角度、在新的层面上探讨了老问题或者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进行考察,从而使中美关系研究在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都有了进一步的开掘。
一
政治方面的论文占据多数,讨论的范围也比较广泛,既有宏观的考察,也有对历史人物和事件的个案研究。
南京大学时殷弘、石磊考察了一个半世纪来美国对中国加入国际社会的态度。论文指出,西方扩展其国际社会的努力引起不发达世界的各种不同反应,归结起来是:抵抗、屈服、趋同、反叛、协调。欧美国家在对待不同文明和不同政治传统的不发达国家时都未遵循平等和公正的原则。现在,中国主张国际社会要以尊重国家主权为原则,美国要限制国家主权并着重强化大国控制,因此中国和现有国际社会的协调问题远未解决。
中山大学潘一宁研究了蒲安臣使团与中国外交演进的关系,并说,自19世纪中叶后,中国的华夷体制逐渐被以西方为中心的条约体系所取代,中国外交被迫从传统向现代化转变,蒲安臣使团正是这一时势的产物。《蒲安臣条约》是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与西方第一次在相对和平的条件下签订的具有对等形式和内容的国际条约,它在客观上促进了清政府对海外设领护侨。
中山大学的李吉奎、周兴梁研究了美国对孙中山及其领导的辛亥革命的政策,两人观点却有差别。周兴梁指出,孙中山一直希望他所领导的正义斗争得到美国的同情与支持,但美国拒绝了孙中山的一切请求,而他的一些美国友人,如威廉士(C.E. McWilliams)和荷玛李(Homer Lea)则对孙的革命活动予以同情的关注和不同程度的支持和帮助。李吉奎认为,美国对辛亥革命采取的政策是合理的,无可厚非的。把孙中山与康有为、梁启超对美国的看法进行比较,研究了清末民初中国人的美国观。复旦大学金光耀对顾维钧在大战初期中美外交中的重要作用作了具体考察,指出北京政府争取尚未参战的美国来制约日本不失为是一个可行的选择,后来民国各届政府面临日本威胁时大都采取了相同的对策,但美国对华政策与民国外交家们的期望总存在不小的差距。
与会者对抗战胜利前后的中美关系再次表现了浓厚的兴趣,一些论文揭示了一些鲜为人知的历史事实,探讨了一些以往未被注意的问题。北京大学牛大勇通过广泛阅读回忆录和走访知情人,对抗战胜利后中共两次借美军观察组的飞机把一大批主帅和善战的高级将领从延安运送到晋东南和晋东北这一历史事实作了较详细的考证,作者认为这是一次“影响中国前途和命运的战略空运”,构成了中共夺取全国胜利的一系列战略部署中的重要一环,其历史作用不可低估。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闻黎明以西南联大为例,考察了抗战胜利前后中国知识分子的美国观的变化。他指出,接受过现代化教育的联大教师大多数受到西方自由民主意识的影响,他们主张学术独立与教育自由,与箝制思想的专制主义发生冲突。他们认为美国的政治民主可以成为中国的表率,因而期望美国对国民党施加压力,推动中国尽早结束一党专政,走上民主化的轨道。他们在罗斯福死后对美国是否会改变对华政策表示担心,但他们宁愿把赫尔利、魏德迈的扶蒋看作是个人的行为。最后,正是美国的扶蒋政策使反美情绪占据了这些知识分子美国观的主导地位。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王建朗分析了司徒雷登与危机中的国民政府的关系,指出,司徒雷登虽然在中国生活了几十年,但他在观察中国问题时还是带着一个外国人常有的隔膜感,比如他不能深切了解中国的军队与政治的关系。他孜孜不倦地劝导国民政府进行改革,希望通过剧烈的改革来挽救国民党政权,但对于这样一个专制腐败的政权,民主改革只会起促其分崩离析的作用。南京大学任东来对1946至1949年美国驻华军事顾问团的缘起、成立、建立和活动,以及有关顾问团的立法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
关于50年代的中美关系,中国社科院美国所陶文钊在论文中指出,从1954年日内瓦会议上印支问题的和平解决到1954年至1955年春的台海危机,从1955年4月的亚非会议及随后的中美大使级会谈到1958年下半年的第二次台湾危机,中美关系经历了缓和-紧张-又缓和-又紧张的过程。这两次缓和都是由于中国方面主动努力,采取了清醒的现实主义的政策。而两次紧张都是由于台湾问题。但即使在危机时期,中美双方领导人也都谨慎地避免任何发生正面军事冲突的可能性。南京大学蔡佳禾在论文中披露了美国中央情报局企图利用国民党李弥残部进行秘密战这一鲜为人知的事实,指出,这是杜鲁门政府敌视新中国政策的必然发展,美国的政策就是公开的对外活动必须由不公开的活动来补充。出于强烈的反华情绪,美国情报官员错误估计了李弥残部的力量,结果,这一失败的秘密战计划非但没有对新中国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反而损害了美国自己同缅甸的关系。
二
研究中美经济关系的论文集中研究了中美贸易和美国在华投资。
中山大学段小红对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中美贸易作了考察,指出,美国凭借其门户开放政策和不平等条约特权扩展在华贸易,这种贸易对中国经济有正面和负面的影响。一方面,它使中国弱小的民族工业受到排挤;另一方面,它冲击了中国人传统的经济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中国人对洋货进口的传统的抗拒心理,中国人对铁路和实业设备的进入也越来越宽容;美商也给中国带来了一些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知识。
华中师院高明振回顾了1949至1989年中美经贸关系从完全中断到恢复及正常发展的历史,指出中美经贸关系的发展是大势所趋,但矛盾摩擦还会逐步增多,在摩擦中前进将是今后中美经贸关系发展的主要特征。复旦大学胡涵钧研究了1972至1995年的中美贸易状况,具体探讨了当前影响中美贸易的一些主要障碍:关于贸易逆差问题,论文指出,双方统计口径的不同是可望得到解决的,而双边贸易出现差额则是正常现象,中国商品(特别是资本含量和技术含量低的商品)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力,美国又限制对中国高科技产品和武器的出口,这些都是造成逆差的原因。关于“非市场经济国家”问题,作者认为,由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美国应当在市场经济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现有规定中,作出一些特殊安排,以适应中国的特殊情况。复旦大学汪熙和张耀辉研究了1980至1994年的美国对华直接投资,指出这种投资的七个特征:增长快(在华有投资的150个国家和地区中现居第3位)、地区分布广(在大陆的30个省、市、自治区均有投资)、行业分布宽(涉及基础工业、重化工业、轻工业、旅游及服务业等)、规模大(单个投资项目远大于外商平均投资项目)、技术管理水平高、效益显著(95%以上项目较成功)。论文并说,要吸引更多的美资,中国应当在下列方面继续改进完善:一、法令要周全,政策要有稳定性;二、要加大向高、新技术产业倾斜的力度;三、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四、加强高科技产业的配套优势;五、保护知识产权。
中山大学曾志对从20世纪20年代到40年代美国与中国关税自主的关系进行了考察。他认为,在20年代,美国为了抵制日本势力的膨胀,防止苏联在中国扩张影响,并且在革命运动的迫使和国内舆论的压力下放弃了在华协定关税来支持南京国民政府。在太平洋战争中,为了让中国顶住日本,美、英两国与中国订约废除了不平等条约特权,其结果,美国人取代英国人成了海关总税务司。1946年《中美商约》的签订,使中国关税主权得而复失。
三
在关于中美文化关系的探讨中,南开大学王立新、南昌大学龚淑林、广州师院何大进的论文研究了在华美国传教士的活动。他们认为,传教士是西方侵华大军的一部分,他们是根据不平等条约赋予的权利来到中国的,有的传教士还直接参与了一些侵略活动;但作为西方文化的载体,他们在中国的社会文化活动,对中国近代教育、报业和出版事业的兴起和发展起了促进作用,他们对中国先进知识分子的“开眼看世界”,对洋务运动和戊戌变法也都起过一定的推动作用。与此同时,由于他们来华的目的是传教,他们在传入西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时又搀杂了宗教教义,对晚清中国现代化产生了一定的误导。总之,对传教士在华活动要客观地多方面地进行考察、分析,避免作出肯定一切和否定一切的结论,把复杂的历史现象简单化。中山大学梁碧莹对新教传教医生嘉约翰(John Glasgow Kerr)作了个案研究。嘉约翰1854年到广州,1901年在广州去世,在近半个世纪之中,他开设诊所,为中国病人诊治内外科疾病、动外科手术、创办医学杂志、翻译西医西药书籍、开办学校,培养中国医学人材,在西医学在中国的传播中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北京大学罗荣渠在谈到美国对中国现代化作用时指出,在思想文化方面,美国起了比较独特的作用。美国向中国输入的价值观念,为中国知识分子反传统社会提供了思想武器;美国对中国近代教育制度的确立起了较大作用;从美国引进的科学主义和科学实证方法,对中国的现代科学技术有着长期的影响。具体到美国与中国近代教育事业的关系,杜威教育思想的影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南开大学罗宣的论文正是关于这一问题的个案研究。作者分析了这种影响的几个方面:教育宗旨由忠君爱国转变为强调健全人格和共和精神;采取了美国的六三三学制;课程设置以学生为中心;实用主义的新教学方法被广泛采用;杜威式实验学校纷纷成立,等等。论文还阐释了杜威的学生和追随者的实践活动,分析了杜威教育理论的缺陷及其在中国的困境。
中国社科院美国所资中筠依据洛克菲勒基金会档案等有关资料,对基金会从1914年至1949年与中国有关的活动进行了考察,包括创办协和医学院和资助其他美国在华医学教育机构,资助一系列重要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研究项目,资助乡村建设与平民教育,建立和发展美国的中国学,作者指出,这些活动客观上符合了中国先进知识分子的追求,顺应了中国的进步潮流,在中国艰难走向现代化过程中起了积极作用。但基金会在华活动的动力是在美国精英阶层中占主导地位的理想主义加西方中心论,而且是美国中心论,这与当时中国日益高涨的民族意识是格格不入的。不管怎样,作者认为通过基金会这种机制散财的效果是对人类文明作出了贡献。
南京大学申晓云对南京国民政府在1932年创设国防设计委员会时延揽和使用留学欧美人才这一历史事实作了阐述。指出,由于内忧外患的加重,使一些游离于政治之外的知识界人士开始为中国出路而忧心,蒋介石也需要一个由科技人员组成的全新机构作为智囊团。结果一批欧美留学归国人员参加了这一机构,为国民政府发展经济、建设国防出谋划策,作了许多调查研究和设计方案的工作。
美国是电影产业 最发达的国家,也是对中国电影影响最大的国家。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汪朝光考察了 1895至1949年半个多世纪中的这种影响后指出,在多数时间内,中国对美国电影的批判有一种泛政治化的趋向。但不论对美国电影采取什么态度,中国电影从业人员,包括左翼影人,实际并不排斥 美国电影的艺术技巧与方法,这样又在无意识间拓展了美国电影的空间。上海电影学院的仇华飞肯定美国电影对中国电影的影响,同时指出在30年代中美两国电影的主题完全相反,美国电影尽量搬弄一切麻醉的、享乐的表现手法,铺张华丽,极生色之娱;中国电影却趋向描写人间流离颠沛和生活痛苦,表现了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国家与半殖民地国家恰恰相反的审美价值。
北京外国语大学梅仁毅对美国《时代》、《新闻周刊》和《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1992至1994年中关于中国的报道作了调查,指出,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不是这三家刊物关注的重点,这三家刊物关于中国的报道中,比较客观全面的文章约占1/5,约占半数的报道不同程度失实,甚至严重失实。
南开大学冯承柏提出了一个全新的问题:美国信息社会理论与中国现代化的关系。作者指出,钱学森的五次产业革命论是我国科技工作者对信息社会理论的马克思主义解释,发展信息产业是各国现代化建设的共同道路。一方面,我们在这方面要把目标定得高一些,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到,工业较发达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