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研究》注释体例说明

 

一、注释的目的

1、标明作者在文章中所直接或间接引用的任何其他人的语句出处。

2、标明文章中不常见的史实或事实的出处。如系众所周知的事实则不必作注。

3、标明文章中借用他人的理论、论断、思想、观点或意见的出处。不标明出处或来源便借用、甚或大段录用上述内容,不仅违反学术道德,而且可能触犯《著作权法》。上述三类注释如系转引自第二手材料,出处应注明为转引的第二手材料,而不能根据第二手材料中的注释,将出处注为原材料(第一手材料),除非作者亲自查阅并核对了原材料。

4、对文章中的某些观点进行资料性的补充说明,这种补充如写入正文,可能打断正文中行文的流畅,使文章脉络不清。

5、对文章中的某些观点、不常见的专用名词、术语做必要的解释,这种解释如写入正文,可能打断正文中行文的流畅,造成读者理解上的困难。

二、注释的类型

论文注释一般分为页末注(脚注)和篇末注两种。本刊为方便阅读,从1998年第2期起采用页末注形式。

三、注释的格式

(一)中文注释:

1、当文章引用或借用的资料所在的著作第一次出现于注释中时,须将该书作者姓名、书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代及引用资料所在的页码一并注出。

(1)引用专著例:

李道揆:《美国政府和美国政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72-74页。

说明:(a)作者姓名后面用冒号;著作名用书名号标出,书名号后加逗号;出版地后用间隔号(中圆点);出版社名称后加逗号;出版年代后加“版”字,再加逗号;页码后用句号。(b)著作者如系二人,作者姓名之间用顿号分隔,如:xxx、xxx;如系二人以上,可写出第一作者姓名,后面加“等”字省略其他作者,如:xxx等。(c)著作名如有副标题,则在书名号内以破折号将标题与副标题隔开。

如:

陈宝森:《美国经济与政府政策——从罗斯福到里根》,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88年版,第124页。(d)著作如系多卷本,须在书名号后面直接写出引用资料所在的卷数,再加句号。如:徐民:《抗美援朝的历史回顾》上卷,北京·中国广播出版社,1990年版,第5页。(e)出版地应包括省、自治区及其下属的市名,直辖市只注市名,如:

吉林延吉·延边教育出版社;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如出版社名称本身已含其中某一级地名,则可不必在出版地中重复注出,如: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不必注为江苏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北京出版社,不必注为北京·北京出版社。

(2)引用译著例:

J.布卢姆等:《美国的历程》下册第二分册(杨国标、张儒林译,黄席群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97页。

说明:(a)作者姓名中除姓(family name)外,名与中间名(first name 和 middle name)均可用缩写形式表示,如缩写,须用英文缩写符号(下圆点);如将姓名全部译出,则须在姓名之间加中文间隔符号(中圆点)。(b)书名号后或多卷本著作卷次、册次后直接加圆括号,括号内注明中文译、校者姓名。

(3)引用编著例:

杨生茂主编:《美国外交政策史,1775—1989》,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3页。

韩铁等:《战后美国史,1945—1986》(刘绪贻、杨生茂主编),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56页。

说明:(a)第一例适用于仅有编者的著作。在编者姓名后,根据该书提供的信息加入“编”或“主编”,再加冒号;其余部分与著作类注释格式同。(b)第二例适用于既有编者,又有著者的著作。这类注释与著作类注释基本相同,但须在书名号后加圆括号,括号内注明编者姓名,再在括号后加句号。

(4)引用文集或期刊、杂志内文章例: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1页。

弗·杰姆逊:《处于跨国资本主义时代中的第三世界文学》,载《新历史主义与文学批评》(张京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51页。

吴展:《试论核裁军的几个问题》,载《美国研究》1994年第3期,第43页。

说明:(a)先注作者名和篇名,篇名用书名号标出,书名号后加逗号;再注出文集或期刊名,文集或期刊名亦用书名号标出,书名号前加“载”字,紧接文集或期刊书名号后注明卷次、册次,然后加逗号;其余与著作类格式同。(b)第一例适用于编者未署名的文集;第二例适用于编者署名的文集。(c)期刊、杂志不必注明编者和出版者。

(5)引用报纸文章例:

陆全武:《国营企业改革中的几个问题》,1994年8月20日《经济日报》,第3版。

《墨西哥股票市场动荡》,1995年1月10日《人民日报》,第7版。

说明:(a)第一例适用于署名文章。(b)第二例适用于不署名文章或报道。(c)报纸出版时间须注明年、月、日,并置于报纸名称前。(d)报纸不注“页”,而注“版”。

2、当再次引用同一著作中的资料时,注释中只需注出作者姓名、著作名(副标题可省略)和资料所在的页码;如引文出自报刊文章,报刊名称及出版日期则可以“上引报刊”四字代替。

例:李道揆:《美国政府和美国政治》,第79页。

J.布卢姆:《美国的历程》下册第一分册,第140页。

陈宝森:《美国经济与政府政策》,第435页。

吴展:《试论核裁军的几个问题》,上引报刊,第44页。

《墨西哥股票市场动荡》,上引报刊,第7版。

(二)英文注释:

1、当首次引用一本著作的资料时,注释中须将该书的作者姓名、书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代及资料所在页码顺序注明。具体格式如下:

(1)专著类:

Harold U. Faulkner, American Economic History (New York: Harper & Brothers Publishers, 1960), pp.23-25.

说明:(a)作者姓名按通常顺序排列,后面加逗号;书名用斜体,手稿中可在书名下用横线标出;书名后紧接圆括号,括号内注出版地,加冒号,后接出版者名称,再加逗号,然后注出版年代;括号后面加逗号,再注出引用资料所在的页码,页码后加句号表示注释完毕;单页页码用 p.表示;多页页码用pp.表示,意为pages。(b)作者如系二人,作者姓名之间用and或 & 连接;如系二人以上,可写出第一作者姓名,后面加et al.表示and others,如:Donna Worrall Brown et al., Form in Modern English,其余与(a)同。(c)著作名如有副标题,则以冒号将其与标题隔开,如:Robert K.Murray, The Harding Era: Warren G. Harding and His Administration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1969), p.91.(d)著作如系多卷本中的一卷,须在注明页码前,用Vol.加罗马数字标明卷数,如:Ralph F. de Bedts, Recent American History: 1945 to the Present,Vol.II (Illinois: Dorsey Press, 1973), p.169.

(2)编著类:

Paul M. Angle, ed., The American Reader: From ColumbustoToday (New York: Rand McNally Co.,1958), pp.52-53.

说明:(a)如编者系多人,则须将ed.写成eds.,如:E. B. White & Katherine S. White, eds.,A Subtreasury of American Humor,后面的注释内容与著作类同。(b)既有编者又有著者的著作,须将著者姓名置于书名前,编者姓名置于书名后,如:George Soule, Prosperity Decade: From War to Depression, 1917-1929 (eds. Henry David et al., New York: M. E. Sharpe, Inc., 1975), p.235.亦可不注编者,按著作类注释处理。

(3)文集内文章:

Erwin Panofsky, “Style and Medium in the Motion Picture,” Problems in Aesthelics, ed. Morris Weitz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and World, Inc., 1969), p.326.

说明:(a)文章名不用斜体或划线,与其后的逗号均置于引号内。(b)书名采用斜体,后面注出编者姓名,格式与编著类(b)相同。

(4)报刊文章类:

Constance M. Drake, “An Approach to Blake,” College English, XXIX (April 1968), pp.541-543.

“Reading Teachers Put on Spot,” The Kansas City Star, May 1, 1969, p.16 A.

说明:(a)第一例为引用期刊中署名文章的注释,期刊名称用斜体,卷号须用罗马数字标明,然后在圆括号内注出版日期;不必注编者、出版者和出版地。(b)第二例为引用报纸中不署名文章的注释,报纸名称用斜体,后面注出版日期。

(5)电子信息类:

如使用因特网上的资料,须注明资料所在站点详细地址:如http://www.essential.org/antitrust/boeing.html。

2、再次引用已引用过的著作时,注释格式如下:

(1)仅注出作者姓名、页码即可,如:

Soule, p.229.

E. White & K. White, eds., p.45.

(2)如在一篇文章中,引用了同一作者的两本(篇)或两本(篇)以上的著作,则须加注书名,

如:

Soule, Prosperity Decade, p.134.

(3)本注与紧邻之上注所引资料出于同一著作,可以ibid.代替,意为“引书同上”或“出处同上”(如本注所引著作并非与紧邻之上注、而是与间隔之上注相同,则不可用ibid.代替),如:

③Harold U. Faulkner, American Economic History (New York: Harper & Brothers Publishers, 1960), pp.23-25.

④Ibid., p.51(意为与注释③引书相同,页码不同)

⑤Ibid.(意为与注释④引书及页码都相同)

这个说明是本刊采用的基本注释规范,希望向本刊投稿的作者自觉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我们将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本注释体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