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研究》2001年第4期

   

   

从城市化到都市区化

 

——评王旭的《美国城市史》

 

 

任东来

   

   

    王旭教授可谓是中国研究美国城市史的第一人。1990年他出版了博士论文《美国西部城镇与西部开发》。在出版了第一本书(在现代学术体制中,它往往是作者的博士论文)后,王旭和大部分学者一样,在学术道路上面临着三种选择,一是进行新的专题研究;二是不再写作,致力于教学,也就是过去所云的“一本书主义”;三是在原有的专题研究基础上,撰写有关领域的概览性著作(survey)。王旭教授开始了新的专题研究,在1994年又出版了第二本专著《美国西海岸大城市研究》【注释】两书均由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注尾】,对美国太平洋沿岸重要的大城市进行了深入的个案研究。就这两书的性质来说,它们都是专题性论著(monograph),以材料和分析见长,通常是写给同行看的,这类著作是当代历史研究成果外在表现的基本形式,也是任何一位严肃的历史学者成功的第一步。但是,一个有抱负的历史学者是不会满足于只为非常专业化的同行服务,他还希望有更多的读者了解他的研究,希望他的成果产生更积极的社会影响。正是从为中国的城市研究者和中国城市化道路提供一种借鉴、提供一个参照系这一考虑出发,王旭教授在2000年出版了他的第一本概览性著作《美国城市史》【注释】王旭:《美国城市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10月版。【注尾】,这也是目前国内唯一一本外国城市史。

    与专题著作相对重视第一手文献的发掘和使用不同,概览性著作更多强调对本学科前沿的掌握和最新成果的吸收,同时还要注意叙述的全面、分析的周到和评价的公允。因此,写好一本优秀的概览性著作并非易事,绝非目前常见的临时拼凑起来的写作班子和未经严格训练的新手所能为。具体说来,一本好的概览是在综合一系列有关专题研究(别人的和自己的)基础上形成的。它所依据的专题研究的广泛程度和新旧程度构成了它成功的必要条件。要做到这一点,特别是对中国的世界史学者来说,存在着相当的难度。尽管目前国内世界史学科中,概览书远远多于专著。但仔细研读就可以发现,这些概览性著作的大部分并不是以研读和综合研究专著为基础,好一点的是以国外的一、两本概览为蓝本来编写,次一点的干脆以“复印机加电脑”的方式,用国内若干本中文的概览书来拼凑,再加上一些编者根本没有参考和核对过的专著文献注释作为充门面的伪注。目睹了太多这样的著作之后,王旭教授的《美国城市史》的确给人全新的感受。

 

 

    王著的最大特点是作者对美国学术界城市史研究的最新成果进行有选择性地借鉴和引进。基于对美国城市史研究重要著作和最新成果较全面的了解,作者就可以择善而从,利用不同学者的理论来分析和解释美国城市在不同时期的发展变迁。

    在讨论19世纪后半叶美国城市化的鼎盛时期时,王旭教授充分利用了美国西部城市史研究权威理查德·韦德(Richard Wade)提出的“城市边疆”的研究方法和理论,突出了采矿和铁路对城市兴起的推动作用,进而有说服力地说明了美国西部城市发展不同于美国中西部的特性:其一,绝大多数城镇是西部开放的先导和主体;其二,西部的主要城市均呈跳越性发展(第87页)。

    在研究20年代以来美国城市郊区不断发展和扩展时,作者突出汽车的普及对郊区扩展的推动作用,并导入了肯尼思·杰克逊(Kenneth Jackson)教授的“马唐草(crabgrass)边疆”理论,对如马唐草(一种繁殖力极强的、蔓延成片的野草)般蔓延扩展的郊区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认为美国中产阶级的文化传统、种族隔离的居住模式、相对便宜的房地产和较高的人均财富是造成郊区不断扩展的重要原因(第181-188页)。

    郊区的扩展在统计学上的一个表现便是,70年代美国非大都市人口增长率超过了大都市区增长率。进而,有学者认为美国出现了“逆城市化”。对此,他根据卡尔·埃博特(Carl Abbort)的“大都市边疆”的理论,指出郊区化是与更大范围内的城市化相一致的,甚至是它的一部分。作者认为,进入20世纪20年代,美国城市人口超过了农村人口,大城市人口开始向郊区迁移,形成了功能相对集中的市中心商业区和以居民为主的郊区,构成了美国大都市区的两个基本要素。大都市的郊区不断横向扩展,每当其外延地区达到了大都市区规定的标准时,便被划入大都市区。而正是这种大都市区,尤其是大型大都市区的发展“构成了20世纪美国城市化的主导趋势。这种以大城市为轴心横向扩展,从而使其市区和郊区规模不断扩大、大城市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又可以称为大都市区化。与较宽泛的城市化概念相比,大都市区化更准确地概括了大都市区在城市化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时突出了城市化在地域上的整体特征,易于把握城市发展的总体趋势”(第177页)。

    王著对大都市区(Metropolitan District)非常重视。这一美国城市统计中的重要区划标准最早是在1910年的美国人口统计中首次使用,其内涵后来几经变化,目前大体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人口超过10万,其中5万以上生活在城市的区域。这一标准在实践中已经取代了美国建国以来一直沿用的以2500人为底线的城市标准。今天,美国人口的分布标准是大都市和非大都市的区别,而非城乡的区别。在作者看来,这一新的城市统计标准,反映了美国城市化的现实。有鉴于此,作者把美国城市史划分为两个时期加以论述,从而构成了王著的上下两篇:《殖民地时期至1920年:美国成为城市化国家》和《1920年至今:美国成为大都市区国家》。

 

 

    《美国城市史》作为一本专门史,其写作难度在于如何把它置于美国通史的背景中,并与重大政治事件和主要经济技术发展相结合加以论述;既要注意美国城市发展的内在一致性,又要突出不同时期的特点。王著在这方面做的相当好。在分析殖民地时期的城市时,王著特别指出了城市在美国独立战争中的中心地位,以及新英格兰的市政会议(town meeting)对美国民主制度的影响。

    在论述19世纪城市化时,作者突出这一时期美国西进运动和工业革命,特别是水上汽船运输体系和陆地铁路系统构成的全美交通网对城市化的推进作用。对中西部的专业化工业城市、密西西比河上和西海岸的港口城市、西部速成式矿业城镇和铁路城镇的不同发展道路都有意识地进行对比分析。

    在讨论美国内战后到20世纪最初20年的城市发展时,作者又结合美国移民史,对美国城市管理的种种混乱和不当,以及为克服这些问题而出现的城市改良和进步运动,进行了生动的描述和全面的分析。在取缔城市老板(相当于旧中国大城市中的“闻人”)控制市政的市政改良运动中,美国人创造性地把管理企业的办法引进了到市政管理,建立了效率极高的城市经理制(也称市议会暨经理制)。这一制度创新延续至今,为大多数美国中小城市所采纳。

    尽管在1920年代以前美国的城市发展中,也有像城市经理制这样的制度创新,但在作者看来,美国基本上是随欧洲发达国家之后,沿袭传统的城市化道路,只是在20年代之后,美国才开始领各国城市化之先,城市发展越来越带有“先导”的特征。这个特征就是城市规模持续扩大,影响不断强化,出现了作者所概括的“大都市区化”。对此作者给予特别的注意,进行了相对深入分析,构成了下篇《美国成为大都市区国家》的主要内容。

    下篇可以说是王著最有价值的部分,主要讨论了三个问题。首先是联邦政府对城市事务的干预。与美国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一样,联邦政府涉足城市事务始于30年代罗斯福的新政。在此之前,城市完全是地方和各州全权管理的内部事务,与中央政府无关。但是,面对30年代的大萧条,城市和州政府束手无策,几乎是坐等待毙。罗斯福的新政改变了美国,城市也不例外。除了通过各种救济帮助城市里失业者的应急措施外,新政对美国城市所生产的最重大影响是为低收入阶层提供公共住房的政策,以及为安置失业者、刺激经济、扩大内需而进行的大规模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正是从新政开始,联邦政府第一次建立了城市住房的管理机构,并在1965年发展为永久性的住房与城市发展这个内阁级部。

    新政所开启的联邦政府对城市的干预为后来历届政府所继承。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联邦政府为了遏制由于城市中产阶级大量移居郊区、内城日益衰败为少数族裔、特别是黑人贫民区的趋势,在1949年开始了城市更新计划,一直延续到70年代初的尼克松政府时期,才为“社区发展计划”所代替。

    在作者看来,政府的干预并不十分成功。他认为新政城市政策的影响是双重的。从短期看,的确有很多实效,城市的局面有了改观;但从长期看,“其消极影响大于积极影响”。因为,“它既未正视大都市在地域上已明显产生的郊区和市区的分离倾向,也未出台可能影响大都市结构的变革措施”。它的一些具体作法只是“便利了城市向其周边地区的发展,而市中心公共交通和住房却未得到及时的重视,退化速度加快。这样,在新政期间,郊区化趋势有增无减”(第171页)。

    这个评价大可以商榷。首先,作者并没有用事实证明新政期间城市的退化速度加快了;其次,作者也没有说明郊区化的负面影响超过了正面影响,而作者在书中所论述的恰恰是与大都市区相关的郊区化已成为美国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第三,期望刚刚摆脱“守夜人”角色的美国联邦政府采取“可能影响大都市结构的变革措施”是非常不现实的,姑且不论联邦政府这样做的合法性如何,它是否有能力阻止美国资本主义体制下城市的发展趋势,是大可怀疑的。同样道理,把城市更新计划的受挫归结于联邦政府经费投入不足和所订目标过大(第240页)可能也欠公允。相对于其他西方国家,美国是一个权力极其分散的国家,没有地方政府的配合,中央政府将一事无成。而作者所称道的城市更新计划中匹兹堡金三角重建的成功恰恰证明了地方因素的重要性(第247-254页)。

    第二是郊区化和大都市区化问题。在美国生活过的人都有这样一个深刻的印象:内城的破败杂乱和郊区的整洁宁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只要财力许可,几乎所有的美国人都会在郊区置业安家。是什么因素使美国人对郊区情有独钟?更重要的是,美国的中产阶级又何以能够实现在郊区置地购房的“美国梦”?

    对美国城市生活中的这一重要主题,作者进行了令人信服的分析。他认为20年代以后汽车的普及使城市的地域范围不断扩大,“有了汽车,美国人开始向郊区迁移,买房而不是租房成为时尚”(第188页)。郊区满足了人们对自然和田园风光的憧憬,实现了美国人200多年来一直追求的城市与乡村生活优势兼融的理想。除了美国人津津乐道的这种文化传统外,作者还进一步指出,除了文化取向外,“促成人口分散化还有其客观条件。其中较主要的是种族歧视和廉价住房”(第186页)。这是美国与其他发达国家最为不同的地方,特别是种族问题。由于美国大城市中两极分化非常严重,“这就导致富有的白人纷纷迁离市区,落脚郊区。而廉价的住房,又为这种大迁徙提供了诱因和可能”(第186页)。接下来的一个问题是,甚至对大部分发达国家的居民来说,拥有郊区住房这样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为什么在美国就相对容易实现呢?作者分析了以下几个原因:(1)美国人均财富较高;(2)土地价格便宜;(3)交通费用低廉;(4)建房成本较低;(5)政府政策鼓励分散化;(6)灵活多样的房地产经营体制(第186-187页)。显然,郊区生活方式是一系列文化、种族和经济条件的综合结果。

    的确,美国的城市和郊区的居住模式有着非常强烈的种族色彩,即白人生活在郊区,黑人生活在内城(inner city, 此语已成为官方和新闻界用来代替贫民区ghetto的委婉语)。但且不可据此形成一种成见(stereotype)。以笔者1994和1999年两度居住的美国首都华盛顿为例,这是一个典型的黑人在城内,白人在城外的大都市。但是即使在华盛顿,城中的西北区乔治城,仍以白人居民为主,房价相当昂贵;同时20世纪80、90年代美国迅速壮大起来的黑人中产阶级则大量般出内城,迁至该市东南方的郊区,形成了黑人中产阶级集聚区。因此,美国城镇居住模式既有种族的因素,但更多的仍然是经济(阶级)的因素。对这一点王著看来强调的不够。

    据美国官方的统计,到1970年,美国郊区的人口超过了市区人口,“形成了继1920年美国城市人口超过农村人口以来的又一次历史性转折”(第177页)。对这一现象美国学者有不同的解释,有人甚至认为这是20世纪美国城市发展的主流。作者则强调,郊区实际上是大都市区的两个组成部分之一,不能脱离大都市区的这一背景以及郊区与城市中心地区的关系来就郊区论郊区。因为,郊区化只是大都市区发展的一部分。通过对若干典型城市的剖析,作者的结论是“无论从人口数量的增长还是地域的扩展,郊区的发展都是大都市区的主导力量”。而且,“郊区的优先发展现象主要集中在大都市区,而非其他地区”(第178、180页)。

    那么,郊区的发展是否以牺牲大都市区的中心区域的发展为代价呢?作者的回答是意味深长的。他认为,中心城市达到一定规模,空间饱和,难免出现人口外流、产业转移的趋势。加上60年代美国的社会动荡,美国北部和中部的许多城市的人口甚至出现了负增长。但是,人口和产业的分散化也减轻了城市原来的压力,无形中便利了城市的更新。“更为重要的是,中心城市在人口和产业外迁时,进行了功能的转变,完成了从工业经济向服务性经济的转换和升级”。由于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功能转换,中心城市得以保持了顽强的生命力。因此,“郊区化与中心城市的复兴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大都市区的地位得到强化。显然,仅仅用郊区化不足以反映这一现象的全貌,在此意义上,称‘大都市区化’更为准确”(第179-180页)。

    最后一个问题是美国所谓的西部、南部“阳光带”和西海岸地区城市崛起的背景。在第7章《新科技革命与城市的重新定位》和第9章《80年代:“冰雪带”与“阳光带”此消彼长》和第10章《跨世纪的美国城市》的一部分中,作者专门讨论了西南部和西海岸城市发展迅速的现象,通过对亚利桑那州的菲尼克斯(也称凤凰城)、加州的硅谷、圣何塞、洛杉矶、旧金山和西雅图等典型城市的分析,作者认为,尽管“阳光带”(sunbelt)这一形象的称谓并不是一个科学的术语,但西南部(主要是指加利福尼亚、得克萨斯和佛罗里达)和西海岸城市的崛起基本上反映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经济重心西移的总趋势,而这些城市能够乘势而上先声夺人,却有着大体一致的背景和各自突出的优势。

    总的说来,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以及其后的冷战时期,美国联邦政府对这些地区与国防相关的科学、技术,以及企业在财力和人力方面的不断大量投入,直接推动了地区经济的发展,很多新兴城市本身就是依靠一些军事设施和国防科技研究中心而形成的。而这些国防投入,又带动了军民两用的电子、电脑、通讯、航空、航天等高技术领域的产业化,给这一地区带来了新的产业结构。这些产业不仅在美国独占鳌头,在世界范围内也是遥遥领先。高技术及其产业化需要强大的科学研究作为基础和高质量的大学毕业生作为人力支持。因此,这一地区的大学得到了加强,规模也日益扩大。美国三大科学工业园区有两个是在“阳光带”,这就是最早以斯坦福大学科学园发展起来的硅谷和依托北卡罗来纳大学、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王著误为南卡罗来纳大学,第269页)和杜克大学三所大学支持的“三角研究园区”(Research Triangle Park)。此外,加利福尼亚州还拥有全美最好的州立大学系统。这样一来,科学、技术和企业形成良性互动,互相促进,使这一地区的城市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相比较而言,《美国城市史》的下篇比上篇写得更有生气,信息量更大,新观点和新思想随处可见,的确反映出作者深厚的学术功力,也说明一部好的概览最好以作者自己的专题研究为基础。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由于作者对下篇的几个问题都作过一定的专门研究,在写作时似乎太依赖于原来的专题研究论文,而没有在他自己提出的“大都市区化”这个很有特色的框架下组织材料,缺少应有的条理,使下篇更像是一系列专题论文的汇编。

    由于这一原因,下篇在结构上显得有些零乱,缺少章法。比如第6章《新的空间结构模式:大都市区化》涉及的是本篇的主题,重点讨论的是郊区化与市区的关系,因此接下来应该是进一步讨论这一问题的第8章《市区与郊区的矛盾和城市更新运动》。把第8章变为第7章的另一个好处是其“城市更新运动”的内容也可与第5章《从大萧条到新政:联邦政府干预城市事务的开始》相呼应。

    第7章和第9章隔开也毫无道理,正如前面所提到的,它讨论的是新技术革命背景下“阳光带”城市的崛起这一主题。就顺序而言,也应该是先讨论第9章80年代“阳光带”城市,再讨论第7章“新科技革命与城市的重新定位”。实际上,这两章的内容可以重组变为一章,这样主题会更突出,也便于读者阅读。

    另外一个比较大的问题是美国城市史的分期。作者以美国成为城市化国家和成为大都市区国家为尺度,把美国城市史一分为二是很有眼力,也非常独到。问题是划在什么时候,作者以20世纪20年代为界,但并没有给予充分说明。作者给出的统计数字表明,1920年美国的城市人口已占美国总人口的51.2%,实现了城市化,但同期大都市区只有58个,其人口只占总人口的33.9%。只是到了1940年这个比例才上升到47.6%,大都市区的数量也比1920年增加了近三倍,达到了140个(第150-151页表1和表2)。因此,正如作者所云,“至此,美国成为一个大都市区国家”(第149页)。由此看来,20世纪40年代是一个更容易理解的分期界限。即使按作者在下篇开篇章所叙述的那样,也应该从30年代大萧条和新政为界,如何也轮不到20年代。

    由于城市史在中国还是一个比较新的研究领域,作者对一些特有的概念术语都在文中作了说明。但还很不够,比如作者谈到了城市的种族隔离指数,却未加以说明(第238页)。在涉及尼克松政府的城市政策时,提到了“税收分享”计划以及相关的国会拨款方式(“分类拨款”改为“整笔限额拨款”),均未给以解释(第324页)。此外,王著把全书的核心概念之一metropolitan district直译为“大都市区”,似可以进一步讨论,因为根据王著的介绍,在美国的城市统计中,人口在10万以上城市就属于metropolitan district。这显然与中文语境中的“大都市区”的含义存在距离,所以为了避免歧义,采用“城市区”或“都市区”的译名可能更简便易懂。

    王著的内容和结构丰富完整,特别难能可贵的是选择了用来说明文字内容的数十张有代表性的图片,并编了图片目录,为全书锦上添花。可惜,缺少一幅美国官方统计中经济地理分区地图。美国城市史研究评价和参考书目两个附录方便了读者的进一步研究,但似乎还应该有一个文中涉及的美国城市的中英文对照表,因为文中所提到的一些美国城市中国读者并不十分熟悉,也未给出英文原文。

   

    任东来:南京大学-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