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研究》2007年第4期
战后美国对日长期驻军政策的确定
孔晨旭
〔内容提要〕在冷战初期美国对日政策逆转之后,为把日本纳入西方冷战阵营,保障美国在日本和远东的战略利益,美国军方逐步形成了对日本本土进行长期驻军的政策。但军方的主张遭到了力主对日尽早媾和的美国国务院的反对。因此,美国军方和国务院在对日本本土进行长期驻军和对日尽早媾和的问题上的分歧和妥协构成了冷战初期美对日政策的核心。这一决策初步确定的过程,不仅体现了冷战初期美国不同的决策机构和决策者对美日关系的不同认识和定位,而且还表明亚洲冷战形成时期的美国对日政策是基于一种军事优先于政治的原则。同时,它还表明,战后美对日本本土长期驻军政策与美国对日尽早媾和,以及美日结盟问题之间有密不可分的联系。
关键词:美国外交与军事 美日关系 对日媾和 麦克阿瑟
战后美国对日本本土的长期驻军政策,是相对于美国对以琉球群岛为主的日本本土外围岛屿的长期驻军政策而言的,它们是冷战初期美对日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冷战的爆发和对日政策的改变,美国在日本长期驻军问题与对日媾和问题,上升为美国对日政策的核心。然而,在美国对日媾和的议定中,美国军方和国务院在是否扩大战后在日长期驻军范围(即在日本本土进行驻军)的问题上产生了极大的分歧。由于美国军方坚持在日本本土长期驻军,反对国务院尽早实施对日媾和的主张,从而致使美国在对日媾和问题难以达成一致,这也就使美国在日本本土长期驻军问题成为了美对日媾和及美国在日本长期驻军政策能否形成的关键。笔者在对美国对日政策的解密档案的研究后发现,战后美国在日本长期驻军问题,尤其是美国在日本本土的长期驻军问题与美国对日媾和及美日结盟等系列问题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本文拟从美国国家安全政策的决策过程着手,对战后美在日本本土长期驻军政策的确定过程进行探讨,以期对美国对日媾和问题、美日结盟问题及美国对日政策等问题有新的认识,从而深化冷战时期驻日美军与美日同盟之间的关系的研究。
一、美国对日本本土进行长期驻军问题的提出及争议
随着冷战的爆发和东亚局势的变化,美国不仅改变了在战后初期制定的对日政策,而且为了保障美国在日本的安全战略利益,美国军方还提出了扩大在日本长期驻军的范围的主张。1949年9月,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在国家安全委员会第49号文件中提出,由于日本岛在美国在远东的安全利益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为排除苏联对美国太平洋基地的威胁,以及遏制苏联势力向东南亚的扩张,美国必须控制日本。如果美国在日本本土进行长期驻军的政策得不到实施,那么冲绳基地和在琉球群岛的其他基地及在太平洋上的基地就不能够满足美国的战略需求。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提出的 “在日本本土长期驻军”的要求,突破了国家安全委员会第13/2号和13/3文件中的关于在日本周围的琉球群岛长期驻军的规定,【注释】NSC13/2, October 7, 1948 and NSC13/3, May 6, 1949, Paul Kesris (ed), Documents of the 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 1947~1977, MF2521237 in the Special Collection in the Hong Kong University (hereafter as HKU). 【注尾】 扩大了美国对日本长期驻军的范围。由于美国国务院此时已经重新启动了对日媾和问题的议定,所以,在对日媾和问题上,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还指出,为顺利保障美军能在日本本土长期驻留,美国应该推迟对日媾和,即使进行对日媾和谈判,也要在对日和约中不限制占领部队的撤离时间。【注释】NSC49, June 15, 1949, Paul Kesris ed., Documents of the 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 1947~1977, MF2521237 in the Special Collection in the HKU.【注尾】 显然,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认为,对日媾和问题不应该影响美国对日本本土长期驻军的政策。
然而,美国军方提出的对日本本土长期驻军的主张遭到了国务院的强烈反对。1949年夏,美国国务院就已经重新启动了对日媾和问题的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务院认为,“只要继续保障日本岛的安全,失去中国将不会使我们的地位受到直接影响。”【注释】Nam G. Kim, From Enemies To Allies: The Impact of The Korean War on U.S.Japan Relations (San Francisco: International Scholars Publications, 1997), p.21.【注尾】 所以,他们对控制日本和保障日本的安全稳定非常重视。但与军方不同的是,国务院相信日本面临的威胁不是来自于国外共产主义的进攻,而是来自日本内部的共产主义的颠覆。他们相信,美国防止日本倒向苏联不仅要依靠美国的军事力量,更重要的是赢得日本民众对美国的友好态度和支持。国务院主张,美国应早日实施对日媾和,使日本获得独立,从而使日本民众对美国保持一种友好的印象,自愿追随美国领导的西方阵营,最终使日本愿意接受美国的“保卫”和控制。因此,他们反对军方在日本本土长期驻军的主张,更不同意军方提出的推迟对日媾和的做法。
面对国务院的反对,美国军方并没有做出让步。1949年12月22日,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向国防部建议,在对日驻军问题上,美国要力争坚持:美国是唯一有权利在库页岛和千岛群岛以南的日本岛屿任何地方驻军和建立基地的外国;美军在日驻扎军队的数目不低于现在,驻军基地包括冲绳、横须贺和日本本土。【注释】JCS1380/79, Dec. 22, 1949, Paul Kesaris ed., Records of the Joint Chiefs of Staff, Part II,1946~1953, the Far East, MF2509169 in the Special Collection in the HKU.【注尾】 同时,在对日媾和问题上,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还主张应由苏联和事实上的中国政府参加对日本的全面媾和。
23日,美国国防部把体现这些要求的参谋长联席会议第1380/79号文件递交给国务院和国家安全委员会讨论。27日,在参谋长联席会议第1380/79号文件基础上,国家安全委员会制定出了第60号文件。在该文件中,有关美军在日本本土和琉球群岛建立基地和驻军的规定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它完全与参谋长联席会议第1380/79号文件中提出的三点驻军要求相同。【注释】NSC 60, Dec. 27, 1949, Ibid.【注尾】 此外,该文件还规定,对日媾和条约必须与在日驻军和建立军事基地的权利一并提出,这样一来,日本如果接受独立,那么就不得不接受美国对日本的驻军。因此,国家安全委员会第60号文件反映了军方把对日媾和问题与对日驻军问题一并解决的主张。
总之,美国军方和国务院在冷战爆发后的东亚局势下对控制日本和“保卫”日本的认识不同,双方在对日本本土进行长期驻军问题和对日尽早媾和问题上产生了分歧,这不仅影响了战后美国对日媾和政策的确定,而且还延迟了战后美国在日本长期驻军政策的确定。然而,就双方对日政策的实质而言,无论是在日本本土进行长期驻军还是尽早实施对日媾和,其目的都是保障美国对日本的控制,保证日本追随美国领导的西方阵营,保护美国在日本和东亚的战略安全利益。
二、军方和国务院对在日本本土长期驻军的问题的初步协调
为能尽快推进美国对日媾和的进程,美国国务院在协调与军方的分歧问题上采取了积极主动的态度。1949年12月24日,国务卿迪安·艾奇逊(Dean Acheson)与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奥马尔·N. 布雷德利(Omar N. Bradley)和国防部长代表J.H.伯恩斯(J.H.Burns)举行会谈,征求他们在对日媾和问题上的意见。【注释】艾奇逊曾向英国外务大臣贝文承诺,他将在1950年1月份之前,向后者通报有关美国在对日和约问题上的意见。【注尾】 艾奇逊向他们解释说,他非常重视军方在23日所提到“继续在日本和各个岛屿上的驻军要求”,【注释】Memorandum of Conversation, by Ambassador Maxwell M. Hamilton of the Bureau of Far Eastern Affairs, April 24, 1949,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1949, Vol.7, (Washington, D.C. : G.P.O., 1974), p.924.【注尾】 但反对苏联和事实上的中国政府参加对日媾和。【注释】Memorandum of Conversation, by Ambassador Maxwell M. Hamilton of the Bureau of Far Eastern Affairs, April 24, 1949, FRUS, 1949, Vol.7, p.924.【注尾】 言外之意,国务院可以考虑军方提出的美国在日本本土进行长期驻军的要求,但不会接受军方所主张的全面对日媾和。同时,艾奇逊还向他们呈递了即将送交给英方的备忘录,希望他们能对该备忘录提出意见。为了能够获得军方的支持和尽快推进对日媾和,艾奇逊在该备忘录中提出,“在亚洲目前局势下,有必要保持美国在日本驻军,包括在琉球群岛和小笠原群岛驻军。” 【注释】Memorandum of Conversation, by Ambassador Maxwell M. Hamilton of the Bureau of Far Eastern Affairs, April 24, 1949, FRUS, 1949, Vol.7, p.928.【注尾】 这表明,国务院在对日长期驻军问题上的立场发生了变化,即同意军方提出的在日本本土长期驻军的要求。当然,国务院主动做出这种变化的条件,是希望军方在对日尽早媾和问题上做出让步。因而,国务院愿意与军方商定的是媾和之后的美国对日本本土驻军问题,也就是说,媾和问题是双方达成妥协的前提。布雷德利和伯恩斯虽然对国务院在对日长期驻军问题上的松动立场表示满意,但却依然反对尽早实施对日媾和。所以,在媾和之后美国在日本驻军的问题上,双方还是难以达成一致。
为了扭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东亚局势的变化对美国亚洲安全利益造成的不利影响,杜鲁门总统在12月29日的国家安全委员会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加快对日媾和进程的要求,并指出,“无论苏联是否参加(媾和),美英都可与日本谈判和约。”【注释】刘世龙:《美日关系,1791~2001》,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425页。【注尾】 这样一来,杜鲁门总统的意见就否定了军方要求的由苏联和事实上的中国政府参加的对日全面媾和的主张。在这种情况下,军方要确保在日本本土长期驻军的主张不受影响,就不得不在对日媾和问题上做出转变。1950年2月,美国陆军部副部长沃里斯(Tracy Voorhees)在对日媾和问题上制定出了“半媾和方案。”该方案主张对日实施片面媾和,但要求保留总司令(Super Commander)。这样的有利之处在于,它不仅可以保障美国占领军在日本的继续合法存在,而且俄国人也没有理由派兵进驻日本,即使派兵也将被置于总司令的控制之下。【注释】Memorandum for the Secretary of State, Mar. 23, 1950, FRUS, 1950, Vol.6, (Washington, D.C.: G.P.O., 1976), p.1153.【注尾】 显然,沃里斯是想通过对国务院在对日片面媾和问题上的让步,来保障军方提出的在日本本土长期驻军的要求的实现。
为尽快与军方取得一致,国务院也提出了保障美军长期合法驻日的太平洋集体安全协定,即在签订对日和平条约的同时,以一个与对日和平条约相分离的由美国、加拿大、菲律宾、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日本共同参加的太平洋集体安全协定来保障日本的安全。该协定对美国的有利之处在于,它不仅可以抑制苏联共产主义的扩张,把日本定位在美国领导的西方阵营中,而且还可保障日本的安全和抑制日本对其他国家的进攻。同时,“日本继续定位于西方”又是“有效实现在媾和之后保留军队和基地的任何权利的前提”。【注释】Memorandum of Conversation, by the Special Assistant to the Secretary (Howard) to the Assistant Secretary of State for Far Eastern Affairs (Butterworth) , Mar. 9, 1950, FRUS, 1950, Vol.6, p.1147.【注尾】 “太平洋集体安全协定”的提出,表明了国务院对军方扩大在日本长期驻军的范围(即媾和之后美军驻留日本本土)主张的进一步认同。
然而,美国军方和国务院都没有接受彼此提出的方案。为了首先在对日媾和上达成一致,双方还得进一步协商。4月24日,美国军方和国务院就对日驻军与对日媾和问题举行正式会谈。会谈中,国务院强调,如果美国推迟对日媾和进程,漠视日本渴望独立的倾向,那将会给美国的整个对日政策带来严重困难。然而,军方依然坚持认为,在目前远东局势确定下的对日媾和问题是过早的,同时还进一步指出,美军长期驻留日本本土是美国推进太平洋的战略防线及在太平洋上阻止苏联直接威胁的需要。【注释】Memorandum of Conversation, by the Special Assistant to the Secretary (Howard), April 24, 1950, FRUS, 1950, Vol.6, p.1177.【注尾】 针对军方的坚持,艾奇逊对国务院的主张做了解释,他说:“国务院只是建议驻日美军在规模上的减少或增加及其他诸类事情。当然驻军规模应该由国防部决定,国务院只是向他们征求意见”。他也强调:“无论什么样的对美国安全必要的军事要求都由军方决定。……,但是国务院想做到的是,从长远利益考虑,美国不要要求比实际需要的太多的基地和权利。因为那样做将导致在谈判中不必要的困难和不必要的相反结果。”【注释】Memorandum of Conversation, by the Special Assistant to the Secretary (Howard) , April 24, 1950, FRUS, 1950, Vol. 6, p.1178.【注尾】 美国如果不想在一个充满敌意的国家里驻军,那么就应该尽早实施对日媾和。【注释】Memorandum of Conversation, by the Special Assistant to the Secretary (Howard), p.1180.【注尾】 可见,国务院不是反对美国对日本本土进行长期驻留的问题,而是反对军方拖延对日媾和的做法。所以,双方所担心的实质问题在于对日媾和的时机问题。
在这次会谈中,双方虽然未能达成一致,但都表示将进一步努力协调双方的分歧。这次会谈也再次表明,国务院相信尽早实施对日媾和,才能确保美国在日本的战略利益,包括媾和之后美国在日本本土顺利驻军,而军方虽获得国务院在日本本土长期驻军问题上的让步,但对尽早实施对日媾和的时机和保障驻日美军权利等事宜上依然不满意,所以在对日媾和问题上,还是持一种反对态度。如何才能使军方在对日媾和问题上做出让步,促使双方达成原则性一致,这还需要一定的外部促进因素。
三、麦克阿瑟在国务院与军方之间的桥梁作用
作为美对日占领改造的主要负责者盟军总司令麦克阿瑟,早在1947年3月就已经提出了实施对日媾和的主张。他认为,美国只有尽早对日媾和,才能赢得日本民众的支持,日本才能与美国保持友好的关系,不为苏联所控制。因此,麦克阿瑟的主张与国务院所主张的在对日媾和问题上的观点是一致的,从而使国务院相信麦克阿瑟会在对日媾和问题上支持他们。在美国对日长期驻军问题上,麦克阿瑟则认为,对日媾和之后,美国只需要在琉球驻军,就可保障美国在日本的战略利益,而没有必要在日本本土进行长期驻军。然而,随着冷战局势的变化,尤其是中国内战局势的变化,麦克阿瑟转而要求扩大对日长期驻军的范围,主张媾和之后美国应对日本本土进行驻军。麦克阿瑟认为,对日本本土驻军的“首要目的是向苏联清楚地表明,(苏联)对日本的进攻就意味着与美国的全面战争。”【注释】Memorandum of Conversation, by Mr. Robert A. Fearey, of the Office of Northeast Asian Affair, November 12, 1949, FRUS,1949, Vol.7, p.891.Ambassador Maxwell M. Hamilton of the Bureau of Far Eastern Affairs, April 24, 1949, FRUS, 1949, Vol.7, p.924.【注尾】 因而,麦克阿瑟对日驻军的主张又与军方所主张美军在日本本土长期驻留的观点相一致。1949年底,麦克阿瑟还向访日的参谋长联席会议官员保证,他要在日后与国务院的会谈中坚持媾和之后美国对日本进行驻军的权利。【注释】布莱尔:《将军百战归:布雷德利自传》,北京·军事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682页。【注尾】 到1950年4月份,麦克阿瑟在与盟军总政治顾问西博尔德(William Sebald)会谈中再次提出,如果日本政府能够正式邀请美国军队驻留,那么在日本驻留军队是必要的。【注释】Memorandum of Conversation, April 6, 1950, FRUS, 1950, Vol. 6, pp.1170~1171.【注尾】 所以,麦克阿瑟的驻军主张又使军方领导人相信,麦克阿瑟会在美国对日本本土长期驻军问题上与自己站在一起。
麦克阿瑟在“对日媾和问题”与“对日驻军问题”上的主张各为国务院和军方所需,这就为他弥合双方的分歧提供了可能性。1950年4月军方和国务院会谈后,双方都意识到这位盟军总司令在协调对日政策中的重要作用,希望争取到他的支持,以使对方做出让步。就麦克阿瑟自己而言,他也希望能解决军方和国务院在对日驻军与对日媾和问题上的分歧,找到一个“可被双方接受的可选择性建议”,以至于“使美国政府能够制定出自己的行动路线。”【注释】Memorandum of Conversation, by the Ambassador at Large (Jessup), January 9, 1950, FRUS, 1950, Vol.6, pp.1112~1114.【注尾】
为了得到麦克阿瑟的支持,6月17日,军方和国务院不约而同到东京与麦克阿瑟进行会谈。【注释】国务院代表杜勒斯在17日到东京后,只做了短暂停留就飞往韩国,并于21日返回后与麦克阿瑟进行会谈。【注尾】 国防部长约翰逊和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布雷德利劝麦克阿瑟放弃他当前的对日尽早媾和主张,支持他们的媾和之后美军驻留日本本土的主张。然而,麦克阿瑟却采取了折中方案,提出尽早签订对日和平条约,在和平条约中包含一个安全条款,通过安全条款来保障媾和之后美军驻日的合法性及驻日美军的权利。这样一来,既可满足军方的对日本本土长期驻军的要求,又可满足国务院的对日尽早媾和的要求。此外,麦克阿瑟的提议还有他的特别之处,即他把美军继续驻日的目的转移到遏制“不负责任的军国主义”复燃的问题上。【注释】Memorandum by Supreme Commander for Allied Powers (MacArthur), June 14,1950. FRUS,1950, Vol.6, p.1221. 【注尾】 这就掩饰了美国军方主张的极易招致日本民众反对的赤裸裸的长期驻军要求,从而易于造成媾和之后美对日驻军的目的是遏制“不负责任的军国主义”的假象。然而,由于担心驻军的权利会受到盟国牵制,军方没有接受麦克阿瑟的提议,依然坚持认为只有延长对日占领才能保障美军对日本本土的长期驻留。
在与从韩国返回的国务院代表杜勒斯商谈后,【注释】杜勒斯于21日回到东京,他基本赞成麦克阿瑟在对日问题上的提议。【注尾】 麦克阿瑟在6月23日备忘录中终于明确提出了媾和之后美国在日本建立军事基地和长期驻军的权利。麦克阿瑟指出:“整个日本区域必须被看作潜在的防卫行动基地,美国作为保护国拥有绝对的自由。通过美国当地驻军司令,正常执行国防部的命令……”,“保护国在‘充分自由的基础’上在日本领土保留安全部队。” 【注释】Memorandum by Supreme Commander for Allied Powers (MacArthur), June 23,1950, FRUS,1950, Vol.6, pp.1227~1228.【注尾】 麦克阿瑟在防卫“不负责任的军国主义”基础上对美军驻日的权利的新提议,确保了美国对驻日美军的绝对支配权,消除了媾和之后驻日美军受制于盟国的可能性,这就完全满足了军方所坚持的媾和之后美国在日本本土进行驻军的要求。国务院对麦克阿瑟提出的对日驻军政策也表示认同,杜勒斯指出,在麦克阿瑟备忘录所包括的许多问题中,“‘最重要的’是‘美国在日本驻扎军队’的权利。同时还保证了我们对日本和冲绳基地的拥有权。”【注释】布莱尔:前引书,第686页。【注尾】
尽管约翰逊和布雷德利在离开东京时仍反对签订对日和约,但麦克阿瑟的6月23日备忘录已经满足了他们的美军长期驻留日本本土及媾和之后驻日美军的权利要求。同时,这也说明,已经达到目的的军方,只不过想通过反对对日媾和问题继续给国务院施加压力,要求其兑现麦克阿瑟的提议。事实上,美国军方已经接受了麦克阿瑟在6月23日备忘录中关于“对日驻军与对日媾和问题”的提议。正如后来布雷德利对杜勒斯所说,麦克阿瑟写出的各种备忘录“像一座桥梁,最终将我们政府各部门连结在一起,一致同意了一个称心如意的和平条约,并规定我们要从美国安全出发,做出必要的安排。”【注释】布莱尔:前引书,第686页。【注尾】
总之,由于麦克阿瑟在对日驻军和对日媾和问题上的主张都能为国务院和军方所赞同,所以,他对双方在对日驻军和对日媾和问题上的协调及达成一致起到了关键的桥梁作用。麦克阿瑟6月23日的备忘录也成为了军方和国务院在对日驻军和对日媾和问题上达成一致的基础性文件。此后,伴随着朝鲜战争的爆发,军方和国务院以麦克阿瑟备忘录为基础,终于在对日驻军和对日媾和问题上达成了原则性的同一。
四、军方和国务院在对日本本土长期驻军政策上的一致
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的爆发,给美国的东亚安全设想带来了新的挑战,但这种挑战并没有阻挡美国对日和约签订的进程。国务院并没有因此放弃既定的对日媾和方针,反而加快了对日媾和的步伐。当然,朝鲜战争的爆发及其局势的变化也彻底否定了美国内部反对美国对日长期驻军的主张,从而扫清了军方主张的媾和之后美军在日本本土长期驻扎和建立基地的内部障碍,这正如凯南所说:“在一定程度上,在这种接连发生的对抗中,我们不得不利用在日本的军事、海军和空军设施作为基地,因为在朝鲜的对抗行为使那些反对在日本驻军的人认识到,美国在日本的军事存在对这个地区的整体区域安全是非常必要的。”【注释】George E. Kennan, Memoirs: 1925~1950 (An Atlantic Monthly Press Book, 1967), p.396.【注尾】
在如何界定媾和之后美国对日驻军权利的合法性问题上,负责对日媾和事务的国务院顾问杜勒斯提出了以联合国名义在国际和平与安全框架下界定美军驻日问题。他提出:“任何关于日本的安排都要以全面的国际和平与安全为模型而不是以牺牲日本来保护美国的特殊利益而设计,”“在波茨坦公告下,美国作为签约国的代表使用在日本的军事设施,这些设施将被纳入到联合国的国家安全体系中。”【注释】Memorandum by the Consultant to the Secretary (Dulles), June 30, 1950, FRUS,1950, Vol.6, p.1230.【注尾】 显然,杜勒斯的这种做法还是在粉饰媾和之后美国在日本长期驻军的赤裸裸行为,维护美国在国际安全中的和平形象。
7月11日,东北亚事务办公室(Office of Northeast Asian Affairs)主任约翰·阿利森(John M. Allison),在麦克阿瑟备忘录和杜勒斯主张的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框架下界定驻日美军合法性的基础上,草拟出了对日“主要安全条款纲要。”“纲要”要求日本提供设施,美国在与日本政府协商后,代表其他由美国决定的条约国提供军队,而日本将拥有这些设施的主权。【注释】Memorandum by the Director of the Office of Northeast Asian Affairs (Allison) to the Consultant to the Secretary (Dulles), July 11, 1950, FRUS,1950, Vol.6, pp.1241~1243.【注尾】 阿利森拟定的“安全条款纲要”是对日和约的一部分,这表明国务院把对日驻军问题正式纳入对日媾和问题中进行议定。25日,杜勒斯在该草案的基础上草拟了“国际和平与安全”草案,草案第二款的规定基本上是按照“纲要”所提出的美军驻日要求而拟定的。【注释】Memorandum by the Consultant to the Secretary (Dulles)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July 27, 1950, FRUS,1950, Vol.6, p.1260.【注尾】 尽管国务院以联合国的名义为美军驻日披上了合法外衣,其实质意图仍是强调美军驻日和在日拥有的基地权。然而,这比起军方通过延长对日占领来进行直接驻军的做法而言,更显得维护了日本的主权。27日,杜勒斯把这份草案递交给了国务卿艾奇逊,并希望他转交给国防部。同时,杜勒斯还解释说:“草案以尽可能不对日本构成进攻的形式设计,给予了美国广泛的权力。美国可以决定把军事部队部署到有利于维护日本地区和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日本的任何地方”。【注释】Memorandum by the Consultant to the Secretary (Dulles)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July 27, 1950, FRUS, 1950, Vol.6, pp.1259~1261.【注尾】
8月3日,杜勒斯与约翰逊进行电话会谈,就对日和平条约问题交换意见。约翰逊指责该草案没有反映出参谋长联席会议和麦克阿瑟的第二个备忘录中所表达的观点。杜勒斯反驳说,他确实是按照麦克阿瑟的6月23日备忘录制定条约草案的,“草案给予了美国在日本想要的权力,只要我们想要,就可以得到任何地方。我不明白他们究竟想要多少防御设施。”【注释】Memorandum of Telephone Conversation, by the Consultant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Dulles), August 3,1950, FRUS,1950, Vol.6, pp.1264~1265.【注尾】 最后,约翰逊表示,如果国务院给予军方要求的广泛权力,能够参照麦克阿瑟的第二个备忘录,他们之间可以达成一致意见。
22日,国防部就国务院提出的对日和平条约草案形成了意见备忘录。参谋长联席会议除对杜勒斯的“国际和平与安全”条款表示不满外,提出愿意在朝鲜战事出现有利局势时接受对日和平谈判,签订不包括苏联和事实上的中国的对日和平条约。此外,参谋长联席会议还提出,“不能把军队限制在有限的基地范围内,每个驻军单位因而享有日本自由通道的权力,”“保证美国单独享有对琉球群岛以及在北纬29度以南的马库斯群岛和孀妇岩岛以南的南方诸岛的控制”等有关界定驻军权利的条款。【注释】Memorandum by the Secretary of State to the Ambassador at Large (Jessup), August 22, 1950, FRUS,1950, Vol.6, pp.1281~1282.【注尾】 可见,军方已经不再反对国务院的尽早对日片面媾和主张,只是担心对日媾和时机的问题。第二天,国务院对此做出回应。国务院表示同意参谋长联席会议的提议。国务院表示,“占领结束后,美军继续在日驻留,没有美国的允许,其他国家不得使用日本的设施。”【注释】Memorandum by the Director of the Office of Northeast Asian Affairs (Allison)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August 24, 1950. FRUS, 1950, Vol.6, p.1285.【注尾】 这就明确了国务院支持军方的媾和之后美国在日本本土驻军的主张。此外,国务院建议在“签订对日和平条约的同时,与日本签订一个单独协定,讲清楚参谋长联席会议认为的重要条款,”【注释】Memorandum by the Director of the Office of Northeast Asian Affairs (Allison)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August 24, 1950, p.1287.【注尾】 保障驻日美军的权利。这也就是说,媾和之后美军驻日问题不再被放置在对日和平条约框架下,而是通过美日双边协定来充分地界定。
9月7日,美国国防部与国务院就媾和之后对日驻军问题与对日早日媾和问题形成正式联合备忘录。备忘录规定:“条约给予美国军队在日本驻扎的权力、地点和期限。关于驻军与日本政府之间的关系,日本将负担一定的驻军费用。关于安全协定细节执行的问题将是美日双边补充协定的主题,这个协定将与和平条约同时生效”等等。【注释】The Secretary of States to the Secretary of Defense (Johnson), Sep. 7, 1950, FRUS, 1950, Vol.6, pp.1293~1296.【注尾】 杜鲁门总统于第二天批准了该联合备忘录,这也是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第60/1号文件和“对日媾和七原则”的主要内容。同时,杜鲁门总统还命令国务院立即采取必要的步骤执行该备忘录的决议。这样,伴随着军方和国务院在对日本本土长期驻军问题上的争执和妥协,媾和之后美国对日本本土进行长期驻军的政策与对日媾和政策最终一起初步确定。
综上所述,战后美国对日本本土的长期驻军政策是在冷战初期美国对日政策逆转之后,美国为把日本定位在自己的冷战阵营及保障美国在日本和远东的战略利益所做出的战略决策。这个决策首先表明,战后美国在日本本土的长期驻军问题与美国对日媾和问题共同构成了冷战初期美国对日政策的核心。作为美国对日媾和政策得以确定的重要环节,战后美国在日本本土长期驻军问题,是使军方和国务院消除分歧,确定美国对日媾和方针的必要前提。这也就是说,战后美国对日本本土长期驻军政策的确定,不单单是决定战后美国对日长期驻军政策形成的单线行为,它还是美国对日媾和方针的确定及美国对日媾和进程的关键环节。因而,如果说美国的对日媾和问题是为了达到美国对日政策的政治战略目的,那么美对日本本土的长期驻军就是为了达到美国对日政策的军事战略目的,二者相辅相成,丝丝相扣,共同把日本定位在美国的冷战盟友位置上。其次,这个决策过程表明,美国军方和国务院在对日安全保障问题上的认识是不同的,在对日控制手段问题上的主张也是有分歧的。具体而言,在对日政策问题上,美国军方侧重用一种“攻城为上”的“有形的”军事安全手段控制日本,而国务院更侧重用一种所谓的“攻心为上”的“无形的”政治安全手段控制日本。这也就表明由于决策机构的工作方式和工作理念不同,美国军方和国务院在保障美国在日本的安全战略利益的问题上的战略理念也是不同的。但无论如何不同,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二者都是为美国在日本和远东的战略利益服务的。再次,这个决策过程表明,在亚洲冷战形成时期,美国在处理对日问题上坚持的是军事优先于政治的原则,而这种原则得以实施的深层原因,又是受制于当时美苏冷战将会演变为全球热战的全球冷战氛围,以及东亚冷战形势变化的双重影响。这也说明美对日的长期驻军政策是美国远东政策和全球冷战对抗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后,这个决策过程还表明,盟军总司令麦克阿瑟在军方和国务院间发挥着不可忽视的桥梁作用,正是麦克阿瑟在日本的独特地位,及其军事家兼政治家的对日决策理念,促成了他自己在美国军方和国务院决策理念之间担当了协调角色,从而促进了美国对日本本土的长期驻军政策与媾和政策的同一。
总之,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在日本本土长期驻军政策的初步确定,不仅体现了它与美国对日尽早媾和及美日结盟等系列问题间密不可分的联系,同时还体现了不同的决策机构和决策者对冷战早期美日关系的认识和定位。正是基于这些联系和认识,最终决定了冷战时期美国对日媾和、美国在日本长期驻军和美日结盟关系的性质及其后的发展变化。
孔晨旭:上海金融学院社科部讲师、历史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