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研究》 2008 年第 4 期

 

 

 

协商的奴隶制?

 

——读埃拉·伯林的《太多了》和《失去自由的人们》

 

 

王金虎

 

 

   埃拉·伯林是当代美国史学界研究美国奴隶制的著名学者。 1975 年出版的首部著作《没有主人的奴隶:内战前南部的自由黑人》即获得美国国家历史协会授予的 “最佳首部著作奖” (the Best First Book Prize) 。 20 世纪 80 年代他负责主编的多卷本历史文献集《自由:奴隶解放文献史》,两次获得了联邦政府史协会的“托马斯·杰斐逊奖” (the Thomas Jefferson Prize) 。伯林因为编辑工作成绩突出获得美国历史协会的 “富兰克林·詹普森奖” (the J. Franklin Jameson Prize) 。 1999 年出版的著作《太多了:北美大陆奴隶制的前二个世纪》【注释】 Ira Berlin, Many Thousands Gone: The First Two Centuries of Slavery in North America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注尾】获得了哥伦比亚大学授予的“班克罗夫特奖” (the Bancroft Prize) 、吉尔德—莱尔曼学院授予的“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奖” (Frederick Douglass Prize) 、南部历史协会授予的“奥斯利奖” (Owsley Prize) 、美国历史学家组织授予的 “鲁德维克奖” (the Rudwick Prize) 等几项大奖。 2002 年出版的《失去自由的人们:非裔美国人奴隶史》【注释】 Ira Berlin, Generations of Captivity: A History of African  American Slaves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3). 【注尾】获得了美国历史协会授予的“艾伯特·贝弗里奇奖” (the Albert Beveridge Prize) 。【注释】 Available at :http://www.history.umd.edu/Bio/berlin.html. 【注尾】在《太多了:北美大陆奴隶制的前二个世纪》和《失去自由的人们:非裔美国人奴隶史》这两部著作中,伯林对美国奴隶制历史的解释提出具有挑战性的新论点。他认为,奴隶制是一种协商形成的制度,奴隶主与奴隶的关系受制于经常性的协商和再协商,“奴隶制从来就没有被制造出来,而是在不断地被重新制造。”伯林使用了“有奴隶社会”和“奴隶社会”两个概念说明美国奴隶制的地区多样性和变化性,并将美国黑人奴隶划分为五个时代的人,即殖民地开创时代人、种植园时代人、革命时代人、向西迁移时代人和获得自由时代人。伯林对美国奴隶制的新阐释,引起美国史学界的关注。

 

 

美国历史上的奴隶制是白人奴役黑人的种族奴隶制。奴隶制的种族特色为种族主义者美化奴隶制提供了论辩的空间。在 20 世纪 50 年代中期之前,美国史学界界定奴隶制的传统观点就是美化奴隶制。这种观点宣称,由于非洲裔人是劣等种族,所以美国的奴隶制是一种文明教化制度。从 50 年代后期开始,伴随着美国民权运动的蓬勃发展,史学界对奴隶制的解释发生了根本变化,奴隶制被认定为一种强制压迫制度。肯尼思·斯坦普在 1956 年出版了《特别制度:内战前南部的奴隶制》专题研究,对奴隶制给予彻底否定。他指出,如果抛开认为黑人是一个需要教化的劣等种族这个观念,传统观点就不能成立。他认为,种植园是一个奴隶主与奴隶持续冲突的舞台。奴隶主主要关心使自己的收入最大化,奴隶则持续处于半造反状态。斯坦莱·埃尔金斯在 1959 年出版的《奴隶制》中,将美国奴隶制与纳粹集中营相提并论,他认为,在奴隶制下,奴隶的文化和自尊被剥夺,给他们留下一个不能够造反的“婴儿”人格,使他们在心理上依赖奴隶主。【注释】 Eric Foner , “ Slavery, the Civil War, and Reconstruction, ” in Eric Foner ed., The New American History (Philadelphia;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1990), p.74. 【注尾】

 

     埃拉·伯林另用新词对奴隶制进行定性,认为美国的奴隶制是一种协商制度。奴隶制,尽管其确立和维持依靠暴力,但却是一种通过协商形成的关系。埃拉·伯林并不是一个种族主义者,得出这样的结论基于他对奴隶制历史的深入研究和细致思考。在他看来,“变化”正是北美奴隶制的重要特点。他提出:尽管奴隶主对被奴役者的生活加以严厉限制,但是他们从来没有能完全限定奴隶生活的内容。奴隶既不是其主人意志的延伸,也不是市场需求的产物。奴隶的历史,和全部人类的历史一样,其内容不仅包括强加给他们的那些事情,而且包括他们为自己做的那些事情。奴隶拥有独立性,并且为了自己的利益与奴隶主进行斗争。在现代社会中,“协商”是在平等的主体之间进行的,而奴隶与奴隶主并不平等。他承认,主人与奴隶的斗争不是在平等基础上进行的。主人几乎垄断着武力,这种情况始终贯穿在这种斗争中。按理来说,奴隶的选择要比其他任何人更少,因为奴隶主确定了奴隶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主人与奴隶的关系的不对称是如此广大,所以很多人认为“协商”这个观念对于研究奴隶制毫无价值。但是他坚持认为,尽管奴隶与奴隶主之间的斗争平台并不平坦,奴隶与奴隶主的关系却受制于不断的协商。因为奴隶主和奴隶都具有人性,而“人性”对人的思想行为发挥着制约作用。认识不到协商的普遍存在,是没有正确理解人性对主人和奴隶的制约。 伯林觉得,在奴隶主与奴隶的互动生活中,奴隶主不是无所不能,奴隶也不是一无所能。“因为,在这种最悲惨的竞争中,虽然奴隶主掌握着绝大多数好牌,奴隶也持有自己的牌。即使是在他们的牌被削弱到近乎毫无价值之时,奴隶仍然掌握着最后一张牌。他们的主人十分清楚,他们可能在任何时候打出这张牌。”【注释】 Ira Berlin, Many Thousands Gone: The First Two Centuries of Slavery in North America , p.2. 【注尾】

 

     伯林并不否认暴力在奴隶制中发挥的作用,但他更愿意将协商因素放置到奴隶制的演变动因中。他承认,奴隶制的历史不能回避这些主题:暴力、权力、劳动,因此不能回避阶级和种族的形成和再形成。对北美大陆奴隶制的研究,首先是要研究一些强权者使用大量可怕的暴力强夺他人的劳动,由此取得了居于美国社会之巅的位置。不过,尽管奴隶主与奴隶斗争的平台并不平坦,但是奴隶主从未获得全胜。虽然奴隶主赢得了几乎所有重大战役,奴隶也赢得了他们的小小战斗,挫伤了奴隶主的大计划。尽管被否定了结婚的权利,他们还是建立了家庭;被否定了拥有独立宗教生活的权利,他们却建立了教会;被否定了持有财产的权利,他们却拥有很多东西。他们被界定为财产,被称为是比野兽好不了多少的东西,但他们拒绝放弃他们的人性。在伯林看来,奴隶们的顽强斗争为他们的最终胜利奠定了基础,最后的胜利者是奴隶而不是奴隶主。他得出结论认为:“所有这一切是说,尽管奴隶制在起源上是由暴力强建并依靠暴力维持,奴隶制的内容却是协商形成的。”【注释】 Ira Berlin, Generations of Captivity: A History of African  American Slaves, pp.3, 4. 【注尾】

 

     在认定了奴隶制的协商属性后,伯林进而断言,奴隶制并不是固定的内容。他认为,奴隶制的实际内容就是奴隶主与奴隶行为互动的实际情形。而奴隶主与奴隶在实际生活中的互动,是一个就奴隶制的条件进行一再协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即使是在他们进行正面对抗时,尽管很不情愿,奴隶主和奴隶还是都不得不向对方做出一定程度的让步。不过,双方又都拒绝承认他们让步的合理性。因为,奴隶主认为自己对奴隶拥有绝对主权,而奴隶从未放弃自己控制自己命运的权利。然而,不管双方多么不情愿,他们之间的几乎每一次互动,都迫使他们相互做出让步。奴隶主与奴隶的关系是一种共存关系,这种关系既助长着他们之间的合作,也推动着他们进行争执。随着这种既合作又争执的情形不断变化,奴隶制本身也就不断发生变化。奴隶和奴隶主任何一方拒绝承认主奴关系现状的合理性,这就意味着奴隶制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奴隶与奴隶主之间达成的交易不能够维持长久,因为随着权力从奴隶主滑落到奴隶手中,然后再回到奴隶主那里,奴隶制的条件就将重新协商。因此,奴隶制的内容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在不断地加以改变。也许是为了强调自己的观点,伯林笔下惊人:“奴隶制从来就没有被制造出来,而是在不断地被重新制造。”【注释】 Ira Berlin, Many Thousands Gone: The First Two Centuries of Slavery in North America, p.3. 【注尾】

 

 

     为了说明奴隶生活的历史变化,伯林将历史上的美国黑人分类为五个时代人。即:“殖民地开创时代人”( the Charter Generations ),“种植园时代人”( the Plantation Generations ),“革命时代人”( the Revolutionary Generations ),“向西迁移时代人”( Migration Generations )和“获得自由时代人”( Freedom Generations )。

 

     在埃拉·伯林看来,“殖民地开创时代人”的主体是“大西洋克列奥尔人” (the Atlantic creoles) 。他提出,北美大陆的黑人生活不是起源于非洲或美洲,而是起源于两大洲之间的黑暗世界,即大西洋的边缘地带。他们是欧洲人和非洲人及美洲土著人相遇的结果。 15 世纪葡萄牙扩张主义者率先在西非建立了贸易站,后来欧洲其他国家如荷兰、丹麦、瑞典、法国和英国也相继在非洲海岸建立贸易据点。来到非洲的欧洲人纳非洲女人为妻,结果就导致被称为克列奥尔人的欧非混血儿的产生。随着欧洲殖民者向美洲殖民,克列奥尔人也出现在大西洋西岸。他们是大西洋世界的新人类——“大西洋克列奥尔人(混血人)”,他们的相貌带有欧洲人、非洲人和美洲人的特征,但是严格说来,他们却又不是欧洲人、非洲人或美洲人。他们熟悉大西洋的商业活动,能够流利使用新语言,通晓各方的贸易和文化,他们是真正意义上的世界人。在殖民地开创时期的北美地区,虽然这种克列奥尔人遭受白人的奴役,但他们很快就掌握了主人的语言和习俗,能够向他们的主人进行挑战。有时他们能进入市场做生意,能够为自己劳动,能够起诉主人,宣称信奉基督,从而获得法律上的自由。尽管他们在新世界受到歧视,但他们在社会中确立了自己的地位。【注释】 Ira Berlin, Many Thousands Gone: The First Two Centuries of Slavery in North America, pp.17, 27~28. 【注尾】

 

     种植园的兴起改变了黑人命运,故伯林将种植园兴起时期的黑人标定为“种植园时代人”。与殖民地开创时期的黑人不同,种植园兴起后的北美黑人绝大多数来自非洲内陆。对于这一代黑人来说,大西洋是完全陌生的世界。这些人原来生活在村庄、部落和家庭中,他们是农民或牧民,没有先前的黑人那种语言能力和文化弹性。在非洲,这些黑人没有共同的经历,相互之间并没有形成民族或文化认同。到达美洲后,只是同受奴役才使得他们有了共同人生经历。在北美的种植园生存,他们的生活质量比先前的克列奥尔人更差。他们的劳动更艰苦,死亡降临的更早,已经基本上不可能挣脱被奴役状态。【注释】 Ira Berlin, Many Thousands Gone: The First Two Centuries of Slavery in North America, pp.103~104. 【注尾】

 

     美国革命、法国革命和海地革命构成了一个伟大的民主革命时代。这个时代标志着北美大陆黑人生活的第三次转变,所以这个时代的黑人被伯林界定为“革命时代人”。革命时代的黑人抓住革命者所倡导的自由平等理想,对奴隶主的霸主地位发起了挑战。奴隶要求自由,自由黑人要求平等。尽管不是所有人都取得了成功,但是到十九世纪开始,非裔美国人社会的结构已经得到巨大改变。美国独立战争尤其给予奴隶们与奴隶主斗争的新力量,提供了挑战奴隶制度和与奴隶主联合在一起的白人统治结构的机会。奴隶制的基础是种植园主阶级的团结,以及其有能力动员国家和非奴隶主来保卫奴隶制。但是美国革命使得种植园主分裂为“爱国者”和“效忠者”,迫使二者都以削弱奴隶主诉诸国家威权的能力的方式使用奴隶。随着奴隶主力量的削弱,非奴隶主白人对奴隶主的支持也相应降低。有些人与奴隶成为盟友。这种结合的出现迫使一些奴隶主走到武装奴隶的地步,偶尔以给予自由来换取奴隶提供军事服务。这种让步侵蚀了奴隶主高高在上的社会地位,为非裔美国人生活的转变开辟了道路。【注释】 Ira Berlin, Many Thousands Gone: The First Two Centuries of Slavery in North America, p.219. 【注尾】

 

     和先前一样,从奴役到自由的转变并不是直线型的。革命时期黑人生活沿着几种不同的道路发展。由于在革命军中服役、逃亡成功、自赎、被奴隶主释放和州政府解放而获得自由的黑人增加了很多倍,这些新近获得自由的黑人创造了一个自由世界。与此同时,奴隶制的地理范围比殖民地时期获得巨大扩张。这样,革命时代启动了两种影响巨大、不同而又重叠、有时甚至相互冲突的重建。当奴隶获得自由时,他们就重新创造他们的生活,采用新名字、新住地和新职业。通过重建家庭,他们创造了新社区,有了新身份认同。他们通过参加教会、学校、慈善组织、出版报纸、举行游行和政治集会等方式给自由赋予意义。在这些获得自由的人给自由重新定义时,那些仍被奴役的人则是用革命时代的理想和实践给奴隶制重新定义。在争取自由斗争中失败的奴隶并没有向新秩序投降,而是尽可能在奴隶制中争取自己的利益,奴隶主则竭力抵制奴隶们的努力,“随着主人和被所有人冲突的展开,奴役的条件进行了重写。”【注释】 Ira Berlin, Many Thousands Gone: The First Two Centuries of Slavery in North America, pp.224 , 226. 【注尾】

 

     在美国革命至内战发生这一时期,影响非裔美国人生活的核心事件就是黑人奴隶被迫进行大迁徙,从东部大西洋沿岸地区迁移到西部新兴地区。无论在哪个地区,奴隶人口的大迁移都重新塑造了黑人的生活。所以,伯林将这一时期的黑人定义为“向西迁移时代人”。不管是在南部内陆地区种植棉花和甘蔗,还是在滨海南部地区被雇佣务农或从事制造业工作,或者是在北部生活,黑人都遇到了新的形势,遭受了新的纪律约束。不过,无论在哪里,黑人都在新的基础上重建了他们的家庭,重新界定了夫妻、父母与子女、近亲与远亲的关系。他们还重造了他们的神圣世界,那些在过去从来不接受基督的人接受了基督教。黑人与白人和奴隶与主人的关系随着支撑他们的意识形态的转变而改变。非裔人内部的分裂同样增长。那些其先人不是奴隶的人们有意识地将自己与先人是奴隶的非裔人保持距离。【注释】 Ira Berlin, Generations of Captivity: A History of African  American Slaves, p.162. 【注尾】

 

     埃拉·伯林将内战爆发后的黑人定义为“自由时代人”。在他看来,内战的爆发使得主人与奴隶之间的力量天平骤然倾向奴隶一方。奴隶们发现他们的敌人发生了分裂,于是迅速抓住这一时刻。一些奴隶要求得到更好的食物和衣服,更大的菜园,结束肉体惩罚,去掉监工,要求减少在主人田间的劳动时间,增加与自己的家人在一起的时间。另一些奴隶看到了此一时刻进行革命的可能性,便要求得到自由。在自由的机会到来时,他们抓住了自由。“战时的变化——其中很多影响变化的事件超出了他们的控制,但有些是奴隶自己努力的结果——将出生在奴隶制之中的男男女女们转变成 ‘自由的一代人'。”【注释】 Ira Berlin, Generations of Captivity: A History of African  American Slaves, p.246. 【注尾】

 

 

     为了阐明奴隶制的地区多样性和变化性,伯林使用了两个新概念:“有奴隶社会” ( societies with slaves )和“奴隶社会” ( slave societies )。伯林认为,这是两种不同的社会。在有奴隶社会中,奴隶在核心生产过程中处于边际位置,奴隶制仅仅是很多劳动制度中的一种。在这样的社会中,没有人认为奴隶主与奴隶的关系是社会的典范,奴隶主对待奴隶的方式和态度与对待其他服从他们的人一样残暴。而在奴隶社会中,奴隶制处于经济生产的核心地位,主奴关系为所有社会关系,包括夫妻、父子、雇主与雇员和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样板,所有社会关系都模仿奴隶主与奴隶的关系。在有奴隶的社会中,奴隶主只是社会有产者集团中的一部分,而在奴隶社会中,他们则是统治阶级。【注释】 Ira Berlin, Many Thousands Gone: The First Two Centuries of Slavery in North America, p.9. 【注尾】

 

     奴隶社会是种植园主统治的世界。种植园主的统治是以暴力为基础,暴力成为奴隶社会有机部分。而在“有奴隶社会”中,虽然奴隶主也使用暴力,“但是,在奴隶社会中,暴力的使用不仅普遍,而且得到系统和无休止的使用。种植园主的霸权需要奴隶们对主人保持畏惧。虽然种植园主更希望得到服从而不是索取服从,但他们明白,如果不垄断武器并愿意使用恐怖,种植园奴隶制就不能长久生存,在有奴隶社会中并不明显的鞭打奴隶行为,在奴隶社会中获得了一个位置。”【注释】 Ira Berlin, Many Thousands Gone: The First Two Centuries of Slavery in North America, pp.98~99. 【注尾】

 

     在北美,所有的奴隶社会都是从有奴隶社会发展而来的,而社会的这种转变是从发现某种主要商品作物开始的。在此之后,奴隶主投资于商品农作物生产,垄断各种资源,将其他阶级挤压到社会边缘,巩固了他们的政治权力。随着种植园经济的兴起,急剧增长的奴隶人口成为劳动阶级的多数,有时成为人口的多数。其他劳动形式如家庭劳动、契约仆和工资劳动衰落下去,小农场主和工资工人被奴隶主驱赶到经济的边缘。在缺乏竞争者的情况下,奴隶主巩固了他们的统治。通过对国家政权的控制,他们制定或复活了奴隶法典,确定了他们的绝对主权地位。新法典极大压缩了奴隶原有的权利,限制了奴隶获得自由的道路。原来奴隶制与自由之间可以穿透的界限变成了不可逾越的障碍。最后,奴隶主创立了奴役的理论,在自然法和上帝法中找出了他们奴役他人的依据。至此,有奴隶社会转变成了奴隶社会。不过,伯林强调指出,仅仅存在一种可销售的商品农作物这一因素本身并不能产生一个奴隶社会,在某些地方,一种主要商品作物的发现和发展先于奴隶社会的出现,而有些奴隶社会一旦形成,其存在期又超过了导致其形成的那些因素的存在。在 1670 年代前切萨皮克地区的有奴隶社会已经进行生产烟草,在此后的奴隶社会中仍然生产烟草。使得 1670 年以后的切萨皮克地区与过去不同,不是因为 1670 年后这个地区种植烟草或使用奴隶劳动,而是这个地区出现了一个种植园主阶级,他们能够控制这个地区的资源,动员殖民地的政治力量和镇压竞争者。有一种可销售的商品农作物奴隶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但仅有这个条件并不够,奴隶主攫取政治权力是一个地区从有奴隶社会向奴隶社会转变的关键事件。【注释】 Ira Berlin, Many Thousands Gone: The First Two Centuries of Slavery in North America, pp.9~10. 【注尾】

 

     推动有奴隶社会向奴隶社会转变的动力是相同的,但不同地区社会转变的过程却不同。有些有奴隶社会快速走向奴隶社会,以至于先前的历史几乎没有留下痕迹。有些地区的社会转变进度缓慢,很不完整,甚至走过几次回头路,还有个别有奴隶社会从未完成社会转型,有的几乎没有开始转变。而且,奴隶社会并非永远都是奴隶社会。奴隶制的发展并非必然朝向一个方向。有的奴隶社会转变为了有奴隶社会。切萨皮克地区在 1677 年培根叛乱后迅速转变成了奴隶社会。美国革命后该地区的奴隶社会没有衰败,只是在该地区的某些地方,如巴尔的摩,奴隶社会退化成有奴隶社会。和切萨皮克地区一样,北部地区开始是一个有奴隶社会。在 18 世纪中期,奴隶制在北部的重要性增强,在北部的有些地方,也出现了奴隶社会的标志。美国革命扭转了北部奴隶制的发展方向,首先是消除了奴隶社会的残余成分,继之是复活了有奴隶社会,最后是从有奴隶社会转变成了自由社会。密西西比河下游地区的奴隶制在 18 世纪发生了倒退,从一个奴隶社会退化为有奴隶社会。美国革命后,随着甘蔗和棉花种植园的兴起,该地区又转变成为奴隶社会。南卡罗来纳、佐治亚和佛罗里达的滨海平原地区在殖民地开创时期也是有奴隶社会,但是为时甚短,从 17 世纪最后一个时代开始,随着种植园的兴起,该地区即转变成奴隶社会,这种社会一直维持到内战发生。【注释】 Ira Berlin, Many Thousands Gone: The First Two Centuries of Slavery in North America, pp.109, 142, 177, 195, 228,256, 325. 【注尾】

 

 

     伯林对美国奴隶制的多样性和变化性进行的阐述,无疑是对这一历史主体认识和研究的深化。透过他的论述,读者能够更进一步接近美国奴隶制历史的原本面目。细想起来,人类社会中没有哪种制度处于恒定状态,无不处于明显的或不明显的变化之中。奴隶制也不例外,其具体内容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然而,伯林对变化性的强调颇为过分,竟然做出了“奴隶制从来就没有被制造出来”的断言。其实,和人类历史上的绝大多数制度一样,奴隶制虽然存在变化性和多样性,但也存在相对稳定性和基本内容的不变性。如果没有这两点,奴隶制也就不再被称为奴隶制了。奴隶被法定为奴隶主的财产,这就是奴隶制的基本性质,而这种性质在内战之前的美国没有变化。奴隶主可以并且实际上使用暴力来管理奴隶,地方政府和联邦政府使用国家权力协助奴隶主控制奴隶。这些情况在内战爆发前没有变化。既然实际上存在着奴隶制内容的基本稳定性,那断言“奴隶制从来没有被制造出来”就难以令人信服。事实上,奴隶制在殖民地时期就被制造了出来,并且一直保持到内战时期,历时超过两个半世纪。不过应该看到,虽然奴隶制的基本性质没有变化,但是奴隶主对奴隶剥削和压榨的强度存在时间地点的差异,奴隶生活的内容具有多样性且发生着不断的变化。伯林的阐释突出强调了这种多样性和变化性,这正是其研究成果的价值所在。

 

     但是,将奴隶制定性为一种协商制度,却有偏离历史事实之嫌。伯林刻意宣称奴隶制是一种协商形成的制度,其本意也许是要指出协商在奴隶制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反驳那种认为奴隶制单纯是一种暴力强制制度的观点。不过,虽然从历史现象看奴隶与奴隶主关系中确实存在协商活动,然而这种协商并不是奴隶与奴隶主关系的正常现象,而是在特殊时期才会出现的情况。往往是在奴隶主的生活中出现了危机,如美国独立战争时期和内战时期,奴隶主的力量受到极大削弱,无力对奴隶施加暴力强制,又需要奴隶尽心竭力为自己服务,才不得已摆出进行协商的姿态,与奴隶进行实用性交易。协商活动只是奴隶与奴隶主关系中的非正常现象,这种活动的存在并不能改变奴隶制的本质。作为一种制度,奴隶制是奴隶主使用暴力和暴力威胁压榨奴隶的关系。简言之,奴隶与奴隶主关系中虽存在协商,但不是一种协商关系。

 

     奴隶制的实际情形并不简单是一种暴力强制,对此其他学者也有认识。克莱蒙特·伊顿指出:“实际运作中的奴隶制无疑是主人或监工与奴隶之间的一种妥协。”【注释】 Clement Eaton, The Growth of Southern Civilization: 1790~1860 (Harper Torchbooks,New York: Harper & Row, Publishers,1961),p.83. 【注尾】 彼得·帕里什指出:将奴隶制看成是坚如磐石的制度是最大的错误。他认为,奴隶制的多样性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其中人性的多样性也是因素之一。“奴隶制的多样性产生于人性的多样性。与其他人一样,奴隶的所有人和奴隶可能为人诚实,也可能不诚实;可能是弱者,也可能是强者;可能负责任,也可能不负责任;可能待人仁慈,也可能是施虐狂;可能严守道德,也可能纵欲好色;可能是饮酒不醉,也可能是醉鬼一个;可能是处事稳重,也可能是精神失常;可能聪明,也可能愚蠢。如果说奴隶制对奴隶的影响取决于主人的品质和心态,奴隶对自己处境的反应则取决于个人的品质、意志、忍耐力、适应力,以及奴隶的家庭、集体、信念和生活方式的延续能力。……奴隶制需要或鼓励形成特别的人际关系,这种特别制度的特别之处之一就存在于这种独特的人际关系中。”【注释】 Peter J. Parish, Slavery: History and Historian (New York: Harper & Row, Publishers,1989),pp.3~4. 【注尾】

 

     与帕里什的论述相比照,伯林以奴隶主和奴隶都具有人性为论据,得出奴隶制是一种协商关系的结论,就显得过于简单化了。人在社会化过程中当然会形成一定的性情。具体关系中的奴隶主与奴隶的性情当然会影响他们之间的互动。但是,人的性情是多样的,它可能导致协商行为,也可能导致对抗行为。况且,人的行为,尤其是经济行为,主要是由理性而不是受性情所支配的。奴隶主的蓄奴活动,正是经济活动。从经济理性考虑,奴隶主会最大限度的榨取奴隶的劳动,奴隶会尽可能减少自己付出的劳动。双方的利益截然对立,难以调和。从历史情形看,奴隶主与奴隶之间充满斗争,虽然相互之间进行妥协,但这种妥协应该说是斗争的结果,而不是协商的产物。美国的奴隶制是一种强制剥削制度,而不是协商形成的制度。

 

王金虎: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暨河南大学世界历史研究所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