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动态
“美国经济与中美经贸关系”
研讨会综述
杜邢晔
2011年1月14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经济室主办的“美国经济与中美经贸关系”研讨会在京举行,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外汇投资研究院及社科院美国所等单位的10多位学者与会。会议就后金融危机时期美国经济政策及经济走势、人民币汇率、中美战略合作、美国气候立法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一)后金融危机时期美国经济政策及经济走势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雷达教授认为,刚刚过去的这次金融危机不同于1930年代发生的经济危机,而更像1973年发生的石油危机。经济的复苏也将如1973年石油危机后的复苏一样,时好时坏,出现波动。他指出,最近几年经合组织国家(OECD)研发投入水平下降,以专利申请为代表的研发产出下降,在新能源等领域专利申请未有预期的增长势头。未来十年技术上不会有太大突破,因此经济增长不会有大的突破。
中国银行(澳大利亚、加拿大)有限公司王元龙董事认为,当前美国宏观经济具有三个显著特点:其一,经济数据表明经济增长质量在改善之中,消费信贷出现正增长,劳动市场数据开始走强;其二,虽然周期性复苏已经出现,但是解决长期结构性问题仍然遥遥无期。在处理短期复苏与长期结构性问题时,奥巴马政府面临两难选择;其三,二次量化宽松政策的短期效果已经显现,但是长期效果有待观察。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院长桑百川教授认为,美国经济对华尔街高度依赖、再工业化很难实现、二次量化宽松政策很难影响实体经济这三个事实,再加上高贸易赤字、高财政赤字、高债务、高工资、高福利“五高并存”的情况,使美国经济走出低迷状态需要很长时间。首先,美国经济对华尔街的创新有依赖。美国跨国公司的全球转移使美国消费品需求通过进口满足,从而引起贸易赤字。美国需要以资本项目顺差来弥补经常项目逆差。因此,必须在资本项目下创造有吸引力的资本产品,华尔街的金融创新起到了吸引境外资本回流的作用。加强金融监管在短期内会对华尔街产生影响,但是未来类似的金融危机仍然不可避免;其次,美国的再工业化很难实现。奥巴马政府压人民币升值,希望以此改善美国贸易逆差状况,从实践经验看是无效的。马克和日元都曾对美元大幅升值,30年后美国仍然对德、日有大幅贸易逆差。这说明,汇率本身不能解决贸易逆差的问题。美国制造业已转移到境外,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比其他国家低得多。要想增加出口,必须吸引境外的美国跨国公司回流,实行再工业化。然而,再工业化是逆产业规律的调整。美国制造业之所以外移,就是因为高工资、高福利使生产成本升高,降低工资则会触发大规模工会运动,所以再工业化很难实现;第三,二次量化宽松政策实际上是为回流到美国的跨国公司融资提供平台,然而,美国跨国公司回流的困难不在于缺乏资金,而在于国内生产没有竞争力。美国跨国公司在全球的转移还会继续进行。因此,量化宽松政策效果不会到达实体经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平新乔教授也持同样观点,认为美国的制造业空心化很难改变。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金融系贺力平教授分析了美联储二次量化宽松政策的目的及其对通胀和汇率的影响。他认为,第一,二次量化宽松政策的目的是为了扭转美国国内对通货紧缩的预期。目前美国处在通货紧缩的边缘上,而通货紧缩不利于经济复苏和降低失业率。1930年大萧条的情况值得借鉴:当时的危机呈W型,经济出现了二次探底,原因在于第一轮政策是有时效性的,积极效应发挥完之后,引起了经济的再次下滑。因此,第二轮刺激是必要的。在第二轮政策完全实施前,经济就已经好转。这是因为人们改变了对经济下滑的悲观预期。第二,二次量化宽松政策对通胀的影响是有限的。国际社会对该项措施的批评大多出于政治因素。实际上,受两个因素约束,其制造通胀的可能性较小。一是房地产市场取消抵押品赎回权(foreclosure)遇到很多困难和新问题,二是地方政府的债务制约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在这两个约束条件下,经济需求不足,在半年至一年内出现大幅通胀的可能性很小。第三,二次量化宽松政策对汇率的影响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由于汇率超调,短期影响非常强烈。其次,该政策释放的流动性跑到发展中国家的可能性较小。原因在于,《巴塞尔协议III》和金融监管对银行杠杆率和资本金的要求加强,并且美国大型金融机构还在调整之中,因此,美国大型金融机构调动上百亿美元的流动性到境外不大可能。但是,不排除小机构资金有异常流动。由此来看,二次量化宽松政策对国际资本流动带来冲击,但只是短期冲击。现阶段还未掌握足够证据显示国际大型金融机构对资金进行大规模战略性调整。再次,美元汇率在短期大幅波动,从中期来看,由于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及日本经济增长缓慢使欧元、日元对美元升值对欧、日经济不利,这些外部因素有助于美元在中期回位。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刘宇飞副教授评述了美国金融监管立法情况。2010年7月,奥巴马签署了名为《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以下简称《多德法》)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该法案包括一系列银行及金融业限制措施,旨在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保护,加强针对大型银行的监管,并力保纳税人无需为日后救助金融企业埋单。这项法案可与《格拉斯-斯蒂格尔法》(Glass-Steagall Act)相媲美,但是远不如《格拉斯-斯蒂尔法案》那么严厉。而且,从众议院到参议院的两个版本来看,该法案有很多妥协之处:其一,对于银行是否有自营的交易性业务,在严格的伏尔克法规(Volcker rule)下是不允许的,但是《多德法》容许银行投资私募基金或对冲基金,规定这类投资不得多于银行一级资本的3%;其二,没有银行税的规定;其三,没有成立一个统一的银行监管机构。其四,没有立刻实施的要求,规定了过渡期,甚至还可以延缓实施。这份2000多页的法案留有很多余地和讨价还价的空间。对法案的反对意见,尤其是来自共和党的反对意见,认为政府权力太大,官僚部门膨胀、低效问题会加强,认为这是对金融领域的过度监管。银行家则认为该法太过严厉:一是加大了银行经营成本;二是抑制金融创新;三是降低金融业的效率;四是减少了消费者选择,并且过度保护消费者,会引致消费者道德风险。刘宇飞认为这些反对意见站不住脚,原因在于:关于加大成本,如果不加大银行的成本,则会加大社会成本;金融创新能否真正带来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社会福利的改善,这一点是存疑的;未必降低了市场效率,对银行信息披露的要求反而会提高效率;在危机背景下,消费者选择未必是真正了解和需要的,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还是不足的。
(二)人民币汇率问题
中国外汇投资研究院院长谭雅玲教授认为,在人民币汇率问题上,中国应该有前瞻性规划,不应该只关注价格而忽略制度建设。人民币国际化也应该有一个基本的框架。
雷达认为,以建立人民币离岸市场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不符合历史发展逻辑,应该先国际化之后,再为了满足投机需求来设立离岸市场。
平新乔认为,中国最好守住固定汇率制。固定汇率制有益于国家利益这是常识。布雷顿森林体系终结后,整个世界基本实行浮动汇率。美国、欧洲、拉美由于守不住固定汇率制才不得不放弃的。人民币要成为国际货币,必须依靠黄金。应该多储备黄金。同时,他指出,按照蒙代尔的理论,固定汇率制与独立货币政策相矛盾,但是我国经验显示,固定汇率与人民币货币政策的独立这两者可以兼得,这个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
王元龙认为,通过人民币升值来抑制输入型通胀的可能性不大。他指出,升值效应的产生要有前提条件,即通过降低大宗商品的进口价格抑制通胀。但是,这个前提条件要求中国的需求变化不会影响到国际市场的大宗商品价格。现实情况是,中国的需求对国际市场大宗商品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中国不是国际市场价格的接受者,是国际价格的影响者。同时,进口成本下降也会使国内需求上升,最终影响全球商品需求和价格,根本不可能实现抑制输入型通胀。他认为,人民币升值是一个伪命题。支持升值有两个理由,一是中美贸易逆差由人民币币值低估引起,二是根据购买力平价模型来测算人民币存在低估。但是,这两个理由都站不住脚。对于第一个理由,逆差不等于人民币低估,逆差的关键不在中国,中国出口加工贸易占很大比重,这些多由美国企业自己在中国生产,并且,中美贸易统计存在差异。对于第二个理由,他认为是购买力平价理论被滥用了。该理论有四个前提假设:国际贸易自由、所有价格同幅变动、物价是影响汇率唯一因素、影响购买力的因素是货币数量。这些前提假设都不成立,因而用购买力平价理论作为主要依据来测算出人民币汇率低估,是站不住脚的。
(三)中美战略与经济关系
与会学者普遍认为,中美应该建立坚实的战略合作关系。谭雅玲认为,中美是战略合作伙伴,不是竞争对手。中美实力不对称,没有竞争对手之说。摆正自身位置,是中美战略经济对话的重要前提。与此同时,应该警惕媒体存在一边倒的倾向,论证问题时应全面、综合,而不是片面地分析问题。她同时指出,在中美战略合作上,美国有长期的策略和规划,中国也应该有长期规划,避免过于被动。雷达认为,虽然中国经济改变了世界格局,但是缺乏技术创新基础,这方面与美国差距很大。平新乔指出,对中美力量对比要有清醒的认识。中国经济经过30年的持续发展,2010年较改革开放初期增长了16倍,但总规模仍然只有美国的1/3,中美实力至少相差30年。
中国进出口银行经济研究部严启发副总经理对美国出口战略的新发展及其对中美经贸关系的影响进行了述评。美国出口新战略是在后危机时代美国经济面临复苏困境和增长方式转变这一大背景下提出的,主要政策措施包括:完善政府主导的出口促进组织体系,组建出口促进内阁;大幅增加对出口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加大对美国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的海外宣传力度;为美国企业开发新市场提供“一站式服务”、倡导全球经济再平衡等。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从美国制造业的竞争力来看,在劳动力、土地、原材料成本等方面都不具备优势,因此低端制造业大都转移至海外。在美国高新技术出口管制松动之前,高端市场的贸易份额将更多地被欧洲和日本所占据,从而导致其出口很难大幅提升。新出口战略将对中美经贸关系产生重大影响。在美国商务部的管制清单中,包括航空发动机等20大类的美国高新产品不得对中国出口,导致中国高科技产品自美进口比重大幅下降。新出口战略是美国经济复兴计划的一部分,中国应该妥善应对,趋利避害。
(四)气候变化立法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许光清副教授述评了美国气候变化立法的进展。她指出,近几年美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一直为世人所诟病,美国在国际气候变化谈判中扮演了不太积极的角色。但是,其国内的环境立法、科学研究一直是曲折向前的。奥巴马上台后,气候立法进程较快,主要通过三个途径:一是由国会立新法,其优点是其内容可以超越环保范围,效力和影响面非常大,缺点是周期较长;二是国内环境保护署(EPA)根据已有的《清洁空气法案》裁定二氧化碳是否像二氧化硫那样危害人体。如果是,则也可以根据《清洁空气法案》对其进行规制。这是一个比较快的立法途径;三是州政府和区域层面的立法。美国州政府有立法权,并且可以申请联邦法律的豁免权,因此可以实行排放标准严于联邦政府的法律,如加利福尼亚州和马萨诸塞州都通过了州环境法。